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
(第 九 批 2023 年 5 月 29 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办结状态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9-1 | D2YL202305190001 | 博白县博白镇津木村背塘队,梁余富在村里养有7、8头牛,牛粪、牛尿骚味很重。 | 博白县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已整改完成。 2023年5月22日,工作组再次到群众反映的梁余付养牛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此处有复养行为。经核实,梁余付已将养殖的牛迁至原老屋,该养殖处相关粪污处理设施完善,其周边无污水外排,符合生态养殖要求。 | 部分属实 | 群众反映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 已办结 | 无 |
9-2 | D2YL202305190002 | 玉州区城西街道庆安路,玉林市骨科医院制药中心原来是住宅用地,现在改变用途。该制药中心晚上烧锅炉蒸煮药,味道很重,废水排到外面的雨水管道,雨水管道水满了溢出路面,不知道里面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该地区属于禁燃区,该制造中心还在烧锅。曾向玉林市环保部门反映。 | 玉州区 | 大气、水 |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22日,城西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住建局、玉州区市场监管局、玉州区卫健局一同到现场进行调查。 (一)调查时发现,该厂区内配套建设有一座日处理量50立方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厂区外市政污水管道未发现有废水溢出,生产过程中的蒸煮工艺使用的是清洁能源天然气锅炉。因此“废水排到外面的雨水管道,雨水管道水满了溢出路面,不知道里面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该地区属于禁燃区,该制造中心还在烧锅”的说法不属实。 (二)经工作组现场调查,发现现场药渣气味确实较大,因此“该制药中心晚上烧锅炉蒸煮药,味道很重”的说法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玉州区卫建局要求玉林市骨科医院制药中心及时清运药渣,减少药渣气味的产生。 (二)玉州生态环境局要求玉林市骨科医院制药中心制剂室增加1组废气净化器,有效收集生产中所产生的废气。 (三)玉州生态环境局要求玉林市骨科医院制药中心制剂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水达标后排放。 (四)城西街道、庆丰社区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3 | D2YL202305190003 | 容县容西镇仙江村8队,林国开在一级公路旁建设有一个振龙石灰厂,石灰到处飘,树木都是白白的,一下雨的时候石灰水就流到秀江河。曾向县环境监察大队、镇政府、林业局投诉,叫该厂砌围墙、定期洒水,但该厂未整改。 | 容县 | 水、扬尘 |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经工作组现场调查,容县正龙石灰厂的厂区西面紧邻(2米)绣江,东、南两侧均为道路,越过道路为山林,周围没有居民,北侧紧靠一片山林,信访人反映的树木即位于该片山林,山林与厂区交界处的树木树叶有明显粉尘沉积。该厂在与山林交界处设有石灰窑和成品石灰装车车间,装车车间仅盖顶棚,四面敞开;部分废弃石料露天堆放在出货厂房正前方,装车车间前方为空地,用作运输车辆掉头、缓冲场所,空地地面为泥地,有石灰尘积存,较易扬尘。山林与厂区的汇水方向为绣江,山林与厂区交界处开挖有一条雨水沟,山林、装车车间前方空地的雨水均汇集到此沟,下雨时雨水会将空地积存的部分石灰粉尘带入沟中,并随雨水排入绣江。 经工作组调查了解,2021年12月14日容县生态环境局接到过1次仙江村村民陈某某关于容县正龙石灰厂粉尘影响其山林的投诉,投诉人要求正龙石灰厂将其山林租用或者对交界处粉尘问题进行整改,容县生态环境局责令正龙石灰厂采取加装围挡、定期洒水的措施来减少粉尘污染或者租用投诉人的林地,容西镇人民政府也对该厂与投诉人就租用山林事项进行协调,此后未接到过关于容县正龙石灰厂的环保问题投诉。2022年4月21日容西镇人民政府接到过仙江村村民陈某某与正龙石灰厂的山场纠纷案件1件,其认为正龙石灰厂应把山场(山场多人共有,陈某某有份)的所有租金支付给其本人,故双方未能签下租地协议,目前正在积极调处中。综上,该厂未能与陈某某达成一致意见,尚未进行整改。 | 基本属实 | 立行立改,落实相关防护措施。 (一)已责令该厂立刻对露天堆放的废弃石料进行清理,并加盖铁皮棚密闭装车车间,防止装车和出货时粉尘乱飘乱飞排放至周边环境;并开挖雨水收集沉淀池,将雨水沉淀后再排放;同时,该厂已订购移动式除尘雾炮,定期开启雾炮用于保持场地湿润,降低场地扬尘,将于2023年5月30日前整改到位。 (二)强化日常监管,制定日常巡查管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与镇村网格化管理执行机制相结合,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增加厂区绿植,利用绿植降低粉尘飘散,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与群众沟通,深入了解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将整改成效及时向群众通报,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4 | D2YL202305190004 | 玉州玉城街道大新里东58号,每天下午1点-晚上8点就用机器磨豆浆,噪声很大,中午都不得休息;凌晨1点-凌晨5点就开始炸豆腐,油烟又大又呛,客户来拿豆腐说话声音很大,影响了正常休息。 | 玉州区 | 油烟、噪声 |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23年5月21日,玉州区玉城街道联合玉州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玉州生态环境局、大新社区再次到该豆腐加工点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时,该豆腐作坊正常生产,老板娘和一名男工在现场洗豆磨豆,加工炸豆腐;临时棚里现场有油炸锅一台,打浆机一台,蒸汽锅一台,加工场地地面较脏,物品杂乱,场地及周边可以闻到一定馊臭味;豆腐加工经营者最近换了新的磨豆机,噪音也有一定的减弱;据向周边居民了解,该豆腐作坊存在“每天下午1点-晚上8点就用机器磨豆浆,噪声很大,中午都不得休息;凌晨1点-凌晨5点就开始炸豆腐,油烟又大又呛,客户来拿豆腐说话声音很大”的问题,该举报内容属实。 | 属实 | (一)玉城街道要求经营者廖某不准在休息时间做有噪音的作业,处理好炸豆腐时油烟大的问题。 (二)玉林市城管支队、玉州生态环境局限经营者廖某30日内完成搬迁,经营者廖某承诺在期限内完成搬迁。 (三)玉城街道大新社区网格员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5 | D2YL202305190005 | 北流市城区胜利商业广场小区,小区对面的廖氏生蚝每天吵到凌晨3、4点,到凌晨还有人在猜码,严重影响正常的休息。曾向县环保局、12345、110反映过,但问题未得到解决。 | 北流市 | 噪声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2023年1月8日,2023年2月12日,2023年3月9日北流市公安局曾收到110平台关于廖氏生蚝城噪音扰民的投诉件。接到投诉后,北流市松花派出所出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发现廖氏生蚝城有时候的确存在部分顾客猜码噪音扰民情况,并提醒正在吃夜宵的顾客,告知他们要文明餐饮,不要大声喧哗影响到周边居民休息,同时也告知店老板发现顾客饮酒大声猜码要善意提醒,廖氏生蚝城店主表态愿意配合整改。 经调查,2023年4月24日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收到12345平台关于廖氏生蚝城噪音扰民的投诉件。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25日到廖氏生蚝城进行调查处理,发现廖氏生蚝城有时候的确存在部分顾客猜码噪音扰民情况。 执法人员立即对廖氏生蚝城店主进行宣传教育,指出其噪声扰民行为已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责令其在营业过程中提醒顾客不得大声喧哗,在居民正常休息时间不得制造噪音。廖氏生蚝城店主表态愿意配合整改。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1日晚,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到北流市永顺大道进行调查,未发现北流市廖氏生蚝城有顾客大声猜码产生噪声扰民的情况。经向店主及周边居民了解,有时确实会存在部分顾客在就餐中喝酒猜码大声喧哗的情况。北流生态环境局没有收到过关于廖氏生蚝城噪音扰民的投诉件。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3日晚,北流市松花派出所再次到北流市城区胜利商业广场小区,小区对面的廖氏生蚝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未发现北流市廖氏生蚝城有顾客大声猜码产生噪声扰民的情况。并再次对廖氏生蚝城店主进行宣传教育,指出其噪声扰民行为已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责令其在营业过程中提醒顾客不得大声喧哗,在居民正常休息时间不得制造噪音。廖氏生蚝城店主表态愿意配合整改。 | 部分属实 | (一)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1日晚,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对廖氏生蚝城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出顾客大声猜码行为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廖氏生蚝城经营者提醒顾客文明就餐,不得大声喧哗,并把提醒顾客的要求张贴到墙上让群众注意。该店铺负责人表态配合立即整改。 下一步,北流市将继续加强对廖氏生蚝城噪声污染等行为的巡查,强化常态化管理,严格管控噪声污染等行为。 | 已办结 | 无 |
9-6 | D2YL202305190006 | 1.玉州区玉柴世纪城31栋西南面100米开了一个中药材晒场,每天晒中药,很臭,曾向12345反映,但是该晒场是关门的。 2.玉柴世纪城9栋南面有一个做发电机配件的厂,味道很重,很臭。 | 玉州区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6日、19日,南江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岭塘村委到现场调查。 (一)关于“中药材晒场,每天晒中药,很臭,曾向12345反映,但是该晒场是关门”的问题。经查,玉林市粤桂中药材有限公司平时很少进行晒药,基本都是加工为主。在现场检查时,厂区外围能闻到比较清淡的药材味道,未发现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的行为。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发电机配件的厂,味道很重,很臭”的问题。经查,玉林市伟嘉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涉及到铸造,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和粉尘。目前该公司安装有光氧过滤设施过滤铝熔化电炉和射芯机产生的废气,脉冲除尘设施收集抛丸机工序时产生的粉尘。经多次检查,该公司已停产,厂房内能闻到轻微的铸造气味。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非法硫磺熏蒸中药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疑似熏硫产品加强抽检力度,对证据确凿的熏硫情况从重从严从速处理,加强对晒场经营户宣传使用硫磺熏蒸药材的危害性及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二)由玉州生态环境局督促要求玉林市粤桂中药材有限公司加强对厂区的管理,加工作业时要关闭面向玉柴世纪城的门窗,做好排风除臭工作,防治药材气味影响周边居民。 (三)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要求玉林市伟嘉机械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保证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定期对生产车间粉尘打扫清理,防止废气、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四)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南江街道和岭塘村委加强对业主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做好周边群众思想解释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7 | D2YL202305190007 | 玉林市玉州区清湾江公园,原锦源大酒店对面的歌摊,早上7点半-中午12点,唱歌很大声,严重影响正常休息,有人去和老板沟通过,但后面被报复。向12345、110反映过,但问题未得到解决。 | 玉州区 | 噪声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23年5月21日上午10时30分,玉城街道、北辰派出所、北辰社区一同到玉林市玉州区清湾江公园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唱歌很大声,严重影响正常休息”的问题。经现场调查了解,清湾江公园确实存在唱歌的现象,有些音量过高,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有人去和老板沟通过,但后面被报复”的问题。现场调查无法核实。 (三)关于“向12345、110反映过,但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经向北辰派出所了解,确有居民在110,12345热线投诉过此类问题,北辰派出所也曾多次派人到现场处理此类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玉城街道、北辰派出所、北辰社区分别在5月17日上午8时、5月21日上午10时30分、5月22日晚上22时、5月23日下午16时30分共4次到清湾江公园现场对唱歌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和劝诫。经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唱歌的相关人员表示服从管理,承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调低音量,防止噪声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二)玉城街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并落实北辰社区网格员加强对清湾江公园区域的日常巡查。 | 已办结 | 无 |
9-8 | D2YL202305190008 | 玉州区胜利路永利幸福广场西面,有5、6家流动烧烤摊,有1家固定店铺烤羊肉油烟很大,直接外排,有一段时间排到路面和下水道,晚上10点以后,电梯和走廊都是油烟味。凌晨3、4点,烧烤店的客人还在猜马,声音很大,严重影响休息。在路口摆摊位,严重正常出行。烧烤店收摊以后,路面搞得很脏,油污很多。向12345反映过,没有效果。 | 玉东新区 | 油烟、噪声 | 经调查群众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25日晚,经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调查,发现有固定烧烤店一家“新疆好兄弟烧烤”。店址为广西玉林市永利幸福广场9栋104号店铺,共约35平方米。自2023 年4月租用该商铺经营烧烤生意,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该烧烤商铺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以及商住一体专用油烟管道,烧烤时能闻到烧烤味。该商铺楼上为住宅,也是商住一体化小区。 流动烤生蚝摊点2家,无环保过滤设备。12家为无油烟流动经营摊点。一共14家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场暂未发现猜码行拳、大声喧哗扰民现象,道路上有一定的油渍。 2023年5月9日,12345政府服务热线曾接到“新疆好兄弟烧烤”烧烤油烟扰民的问题反映。该问题已由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办结。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结果,联合调查组认为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即:有一定的油烟味在空气中散发、占道经营、地面有油污等情况属实。反映“猜码声大”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州区城市管理监督局成立夜巡专班定点管控该区域占道经营、大声喧哗、猜码行拳噪音扰民的问题。已将管控时间由原来的凌晨12点延长至凌晨2点,为群众营造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二)由玉州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监督商家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要求店主进行清理清洗。 (三)玉州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玉东生态环境局、玉东派出所等部门,加强对该商家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 已办结 | 无 |
9-9 | D2YL202305190009 | 博白那卜镇石茅村大岭头队,赖昌和、李贺等养猪场,养猪场粪污污染到老虎头水库中,水库水是供那卜镇、沙陂镇饮用水使用,河流都是污水。猪场粪污很臭,投诉没人管。 | 博白县 | 大气、水 |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对于群众反映的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屯和石门岭屯养殖户的养殖污染问题,博白县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2023年5月14日,由那卜镇人民政府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赖昌和等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部分养殖场存在少量粪污排出到猪场附近的水沟。当天,那卜镇人民政府对赖昌和等17户养殖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封堵养殖粪污排放口,7天内清理干净猪场附近水沟的养殖粪污,并进行立案处罚。5月18日,联合调查组再次对养殖场进行现场核查,有6户养殖户正在增建扩建沼气池、储液池等治污设施,有2户养殖户自愿清栏或转型发展其他产业。其他养殖场实现了零排放,原来封堵的排放口完好无损,原来排放到猪场附近水沟的养殖粪污已清理干净,储液池已加盖盖板和篷布,已没有臭味散发出来。5月20日,联合调查组再一次到石茅村现场核查,养殖污染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已没有发现粪污直排(偷排)现象。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56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畜禽规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博政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屯和石门岭屯均不在老虎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因而,群众认为石茅岭村大岭头屯赖昌和、李军等养殖户把粪污直排到老虎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水源的问题是不属实的。 (三)群众反映的“投诉过结果不满意(只罚款)村干部威胁打击投诉者。”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投诉过结果不满意(只罚款)”问题属实,但群众反映的“村干部威胁打击投诉者”问题不属实,经工作组核查了解,那卜镇石茅村村干部在推进环保整改工作中,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并没有对群众进行恐吓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由那卜镇人民政府督促各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确保无粪污直排(偷排)污染周围环境的行为。 (二)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力度,指导养殖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环境影响和污染。与养殖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三)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同时,认真做好对石矛岭村大岭头屯和石门岭屯群众的说明解释工作。 (四)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10 | D2YL202305190010 | 博白那卜镇石茅村大岭头队,赖昌和养很多猪,在村里做村霸,整得田地河流都是污水,治理设施做得不好,污染水库。 | 博白县 | 水 |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对于群众反映的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屯和石门岭屯养殖户的养殖污染问题,博白县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2023年5月14日,由那卜镇人民政府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赖昌和等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部分养殖场存在少量粪污排出到猪场附近的水沟。当天,那卜镇人民政府对赖昌和等17户养殖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封堵养殖粪污排放口,7天内清理干净猪场附近水沟的养殖粪污,并进行立案处罚。5月18日,联合调查组再次对养殖场进行现场核查,有6户养殖户正在增建扩建沼气池、储液池等治污设施,有2户养殖户自愿清栏或转型发展其他产业。其他养殖场实现了零排放,原来封堵的排放口完好无损,原来排放到猪场附近水沟的养殖粪污已清理干净,储液池已加盖盖板和篷布,已没有臭味散发出来。5月20日,联合调查组再一次到石茅村现场核查,养殖污染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已没有发现粪污直排(偷排)现象。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56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畜禽规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博政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屯和石门岭屯均不在老虎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因而,群众认为石茅岭村大岭头屯赖昌和、李军等养殖户把粪污直排到老虎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水源的问题是不属实的。 (三)群众反映的“投诉过结果不满意(只罚款)村干部威胁打击投诉者。”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投诉过结果不满意(只罚款)”问题属实,但群众反映的“村干部威胁打击投诉者”问题不属实,经工作组核查了解,那卜镇石茅村村干部在推进环保整改工作中,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并没有对群众进行恐吓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由那卜镇人民政府督促各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确保无粪污直排(偷排)污染周围环境的行为。 (二)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力度,指导养殖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环境影响和污染。与养殖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三)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同时,认真做好对石矛岭村大岭头屯和石门岭屯群众的说明解释工作。 (四)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11 | D2YL202305190011 | 博白龙潭产业园,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废料废渣丢在住户旁边,在茅坡村与旗卫队竹子垌之间,有一个几百万亩的深坑,已经埋了六百多万立方米的工业废渣,向自治区和玉林的环保部门都投诉过。拉货的车漫天灰尘,影响生活。 | 博白县 | 其他、大气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反映的“博白龙潭产业园,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废料废渣丢在住户旁边,在茅坡村与旗卫队竹子垌之间”问题不属实。经核查,群众所反映的“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全称是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产生的废料废渣在“在茅坡村与旗卫队竹子垌之间”,位于博白县龙潭镇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毗邻博白县龙潭镇茅坡村竹子垌队,是广西银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工程项目场地。经博白县自然资源局核实,该地块属工业用地,办理有合法的用地手续,不动产权证(桂(2017)博白县不动产权第0003536号)和(桂(2018)博白县不动产权第0001904号),未占用耕地、林地等其他用地。调查组核查回填地块及边界外住户周边,未发现堆放有银亿新材料公司的废料废渣。博白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走访了离该地块最近的竹子垌队的村民张世苏和张世和(音)住户,均表示该项目地块对他们没有什么影响。 (二)群众反映的“有一个几百万亩的深坑,已经埋了六百多万立方米的工业废渣”问题部分属实。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广西银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项目地块填埋的是塑性混凝土,并非“工业废渣”。经查,2020-2022年该公司利用“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废渣稳定化及资源化项目”(下称塑性混凝土项目)处置该企业遗留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废渣96.46万吨,产出塑性混凝土85.6万吨(压实体积为43万立方米),回填在广西银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工程项目场地内。该塑性混凝土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文件(玉环项管〔2019〕35号)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塑性混凝土的回填与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有《塑性混凝土使用协议书》,并报告了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塑性混凝土回填时采用的是边挖泥边回填塑性混凝土的方式施工,现场核查时场地上未见工程车辆作业和进出,场地已平整压实,表层覆盖了黄褐色的泥土。经核实,银亿再生资源公司项目占地约395亩,回填有塑性混凝土的地块面积约100亩,不存在“一个几百万亩的深坑”问题,亦无 “已经埋了六百多万立方米的工业废渣”现象。 (三)群众反映的“向自治区和玉林的环保部门都投诉过”问题不属实。经核查,博白生态环境局并未接到过上级部门交办的“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废料废渣丢在住户旁边,在茅坡村与旗卫队竹子垌之间,有一个几百万亩的深坑,已经埋了六百多万立方米的工业废渣”投诉问题。 (四)群众反映的“拉货的车漫天灰尘,影响生活。”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时,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该地块的回填塑性混凝土工程项目已结束,无需货车拉运泥沙等货物,目前现场无工程车辆作业和进出,博白县交运部门核查反馈不存在大货车拉货造成漫天灰尘影响生活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要求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强固废的日常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按环评要求处置,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管理要求收集、暂存,交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同时加强厂区物料和运输车辆管理,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以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二)广西银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归属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委会管辖,因其项目用地内回填有塑性混凝土,建议该公司严格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龙潭产业园区管委。 (三)由博白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12 | D2YL202305190012 | 陆川清湖镇塘寨大队笛竹山村,清河镇的水源(大囊),有人在水源地养牛(彭思光),没有手续的,但是和塘寨村干部合伙搞的,养有二三十头牛。镇政府叫搬离,但是换了个位置又养,一样是在水源地位置。养牛的污水直排,本来水源地是没有办法养牛的,污染水源。 | 陆川县 | 水 | (一)关于反映“陆川清湖镇塘寨大队笛竹山村,清河镇的水源(大囊),有人在水源地养牛(彭思光),没有手续的,但是和塘寨村干部合伙搞的,养有二三十头牛”的问题。经调查,陆川县来鑫养殖家庭农场是彭思光独资建设,没有合作伙伴,且工商营业执照等各项手续均合法。目前该农场正在建设中,在建栏舍面积约550平方米,养殖有27头牛(其中母牛12头、中牛6头、小牛9头),采用放养模式,种植有象草78亩。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反映“镇政府叫搬离,但是换了个位置又养,一样是在水源地位置。养牛的污水直排,本来水源地是没有办法养牛的,污染水源”的问题。经调查,该养殖场原址建设在清湖镇塘寨村仙垌队,仙垌队没有集中式供水饮水工程,故原场址不是在水源地位置。现该养殖场搬到塘寨村笛竹山队大凼岭,距离上游清湖镇坑尾千吨万人饮工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3500多米,距离二级保护区3000米。目前因该养殖场正在建设中,养牛棚也正在施工中,未发现有养牛痕迹,所有牛每天24小时都散养在笛竹山队的大凼岭中,离清湖镇塘寨坑尾饮水程距离3000米,也未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陆川生态环境局责成陆川县来鑫养殖家庭农场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要求落实储粪屋、储液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二)由清湖镇政府、陆川县农业农村局、陆川生态环境局、陆川县水利局加强施工“三同时”的监管。采取前期监理、中期监测、后期监控的原则,把养殖场污染治理列入重点目标管理,层层落实控污责任,组织联合监督检查组,不定期监督检查养殖场排污治污情况,达到排污标准,如发现其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三)由清湖镇政府、陆川生态环境局对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帮助企业树立科学的环境价值观,提高环境意识,让企业认识到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调动其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13 | D2YL202305190013 | 博白镇绿珠大道法院对面,污水来源是妇幼、县城、居民,臭水沟的污水,很臭,影响居民生活,直排南流江。 | 博白县 | 水 |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群众反映的“博白镇绿珠大道法院对面,污水来源是妇幼、县城、居民,臭水沟的污水,很臭,影响居民生活,直排南流江”的问题基本属实。经核查,群众举报的地点实为博白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面枫木林村(绿珠大道西段北侧)进村路口水渠,该水渠是一条兼具灌溉、排污、泄洪功能的水渠,该水渠的源头是博白县城区,沿途由多条支流汇集而成,流经法院、新武装部、新买地截污口直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汇集了法院、新武装部、交警大队、阳光新城、城厢医院等地段的雨污水。现场调查时,发现该水渠在博白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面的枫木林村(绿珠大道西段北侧)进村路口处至新买地截污口为露天水渠,该段水渠因没有密封,所以散发出一定的难闻异味。2015年在新买地对该水渠做了截污处理,通过污水管网把污水截进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存在直排南流江行为。博白县妇幼保健院的所有污水均通过院内的排污沟或排污管收集到该院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再通过该院北面的排污口接入市政排污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基本属实 | (一)根据绿珠大道西污水管网标高情况,制定并设计好截污方案,初定于2023年6月底前,在博白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附近或枫木林村进村路口西侧处,把污水截进绿珠大道西南侧或北侧污水管网。 (二)2023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绿珠大道枫木林截污工程,2023年11月底前完工。 (三)由博白镇人民政府组织村(社区)干部对在水渠沿线两侧居住的群众做思想工作,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自觉杜绝生活污水及垃圾乱排乱放行为。 (四)由博白镇人民政府配合博白县住建局做好截污工程所需的征租地等工作。 (五)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14 | D2YL202305190014 | 玉林奥园广场一楼商铺,土蚝烧烤摊,等城管检查走了之后,到晚上12点往路上摆,拖凳子的声音特别响。厨房门也不关上,用工业风扇往外吹厨房油烟,油烟就吹到楼上。 | 玉东新区 | 油烟 | 2023年5月22日晚,经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发现该商铺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烧烤时能闻到烧烤味,现场未发现有用风扇把油烟往楼上直排的现象,同时也未发现有厨房门常开、拖凳子、占道经营等现象。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结果,联合调查组认为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即:有一定的油烟味在空气中散发情况属实。反映“厨房门常开、拖凳子、占道经营”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成立夜巡专班定点管控该区域占道经营、大声喧哗、猜码行拳噪音扰民的问题。已将管控时间由原来的凌晨12点延长至凌晨2点,为群众营造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二)由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监督商家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要求店主进行清理清洗。 (三)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玉东生态环境局、玉东派出所等部门,加强对该商家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如果该商家继续有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15 | D2YL202305190015 | 玉州区南江街道广恩村,李健在家里唱歌,从晚上7、8点开始唱到晚上11点,唱得很大声,放的音响也很大,影响正常周边村民的休息。村干部多次处理,李健也不听。 | 玉州区 | 噪声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3年5月21日,南江街道会同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广恩村委到现场调查。了解到李健因他家隔壁一家制衣厂经常生产到深夜十一点多,影响到他休息,他就使用音响,唱歌、播放音乐作为报复,当初村干部也多次调解了两者的矛盾,但是未能得到解决。 | 属实 | (一)由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对李健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其晚上十点后,不要高声播放音乐,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二)由南江街道、广恩村劝导李健和制衣厂要使用合理途径解决问题纠纷,李健表示接受批评教育,停止夜间噪音扰民行为。 (三)南江街道、广恩村要求制衣厂晚上10点以后加班时停止有噪音的机器作业,如果10点以后需加班产生机器噪音,必须做好隔音设施才能作业。 (四)南江街道广恩村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 | 已办结 | 无 |
9-16 | D2YL202305190016 | 沙塘镇永兴村六岗经济场(猪场),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三十多亩山林,破坏了水田十五亩耕地,占用耕地,黑黑的污水排放到水田,造成水田无法耕种,破坏了水。5月17号来电过,5月19号副镇长带队处理,觉得处理不好,觉得副镇长镇里县里都是保护伞,要求迁移猪场,要求督查组实地调查。 | 兴业县 | 水、生态 |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关于“沙塘镇永兴村六岗经济场(猪场),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三十多亩山林,破坏了水田十五亩耕地,占用耕地”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兴业县港盛种养有限公司虽然于2019年10月12日以兴业县沙塘镇永兴村六岗农场状元岭为地址登记注册,但目前该公司在沙塘镇永兴村六岗农场周边未建设有实体养殖场。经向投诉人核实,投诉内容所指的“破坏了三十多亩山林,破坏了水田十五亩耕地,占用耕地”实际上是兴业县万盛种养专业合作社、兴业县沙塘镇洋聪养殖场、兴业县蒲塘镇石山村李益武猪场等3家养殖场用地,该地用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其中涉及使用林地的兴业县万盛种养专业合作社已于2020年12月2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准许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桂林审准字(2020)1382号】准许使用林地共5.3288公顷,该养殖场现建设养殖的猪舍均在准许使用的林地范围内,没有超出范围使用林地,不存在破坏山林、水田及占用耕地的现象,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黑黑的污水排放到水田,造成水田无法耕种,破坏了水”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兴业县万盛种养专业合作社于2020年4月14日获得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书的批复(玉环项管〔2020〕18号),配套有集污池、干湿分离机、大型黑膜沼气池、厌氧、好氧等污水处理设施,现场对该合作社周边环境、下游鱼塘、桉树林等排查,未发现黑臭污水直排现象,周边无污染痕迹。兴业县沙塘镇洋聪养殖场梁春强于2023年4月1日租赁猪舍,并于4月22日进1200头猪苗开始养殖,因进猪时间较短,小猪粪污量较少,目前养殖粪污存放在场内储液池中,粪污异位发酵大棚尚未启用,周边未发现养殖污水外排污染现象。兴业县蒲塘镇石山村李益武猪场检查发现,该场粪污发酵大棚已“死床”并停用,存放有大量黑臭污水。粪污储液池粪污水直接溢出外排,沿山体流到下方约7亩闲置农田中并向外排放,农田水受污染发黑发臭,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三)关于“5月17号来电过,5月19号副镇长带队处理,觉得处理不好,觉得副镇长镇里县里都是保护伞,要求迁移猪场,要求督查组实地调查”的问题 经核实,为进一步了解举报线索具体情况,兴业县联合工作组到现场与投诉人进行沟通核实,工作组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处理该交办件涉及企业,不存在偏袒庇护充当“保护伞”的行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成立工作专班。兴业县已于2023年5月17日由沙塘镇政府、兴业县农业农村局、兴业县自然资源局、兴业县林业局、兴业生态环境局等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沙塘镇永兴村六岗周边进行调查,5月18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现场调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做好技术指导。要求3家养殖场加强各项治污设施的管理,全量收集和利用畜禽粪污,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确保异位发酵床正常运转,严禁出现露天堆放发酵的现象,及时喷淋除臭菌种,减少养猪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一是要求兴业县万盛种养专业合作社继续加强各项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养殖粪便、污水全部无害化处置,严禁直排、偷排,同时加强粪污施肥抽淋管理工作,不得过量施肥抽淋,防止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二是要求兴业县沙塘镇洋聪养殖场限期15天内培育菌种并恢复粪污异位发酵大棚使用,严格按照《兴业县规模养殖场异位发酵床改造建设技术指导参考》等技术指导资料运行,同时加强各项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养殖粪便、污水全部无害化处置,严禁直排、偷排。三是要求兴业县蒲塘镇石山村李益武猪场5月20日前转移处理生猪,5月25日前清理发酵棚内储存的粪污后培育发酵菌种,确保发酵床等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进行养殖生产。同时,清理污染周边农田粪污,排通污水、清走淤泥,恢复耕作。 2023年5月24日,兴业县联合工作组再次实地调查发现,兴业县蒲塘镇石山村李益武猪场已清栏,周边污染的耕地农田已清理并恢复复耕,发酵床粪污清理整改过程中发现实施难度较大,尚未完成,现已加快整改进度,限期5月31日前完成。该猪场已由兴业生态环境局依法进行查处,下一步将按照程序依法办理。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后期监管和督促的力度,兴业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养殖企业生态养殖的指导监管,兴业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养殖污染问题的监管,沙塘镇加强对养殖场的属地管理,在发展生产的同时维护好群众利益和生态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17 | D2YL202305190017 | 金港路698号特斯拉ktv,噪声扰民两个月了,督查组这几天过来,居民能睡个安稳觉,但是担心督查组走了之后,会反弹,希望能够完全的处理好。 | 玉州区 | 噪声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4日晚,南江街道会同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州区文体旅局、江滨社区到KTV现场调查。 关于“特斯拉ktv噪声扰民,担心督查组走了之后,会反弹”的问题。从2023年3月开始,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玉州区文体旅局、玉州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多次对特斯拉KTV进行执法检查,要求特斯拉公司就超时经营、噪音扰民等问题进行整改。玉州区文体旅局分别于4月18日、5月9日两次约谈特斯拉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负责人,要求特斯拉公司就超时经营、噪音扰民等问题进行整改。5月16日,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支队会议室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要依法经营,不得超时经营,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拿出解决噪音扰民的方案和整改措施,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工作。该公司已于5月19日停业整改。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对其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规定做好经营场所隔音设施。该公司已于5月19日停业整改。 (二)由玉州公安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的要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对消费者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18 | D2YL202305190018 | 博白县那卜镇石茅大队石门岭村,一条村有二三十家养猪场,养殖户有李学、李军、赖昌和等,污染非常大,粪水直排到农田,导致田地无法耕种,饮用水源被污染,无法饮用。打过电话给督查组,也下去处理过了,但是认为他们在走过场,只是敷衍了事,根本没能解决问题。 | 博白县 | 水 |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对于群众反映的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屯和石门岭屯养殖户的养殖污染问题,博白县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2023年5月14日,由那卜镇人民政府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赖昌和等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部分养殖场存在少量粪污排出到猪场附近的水沟。当天,那卜镇人民政府对赖昌和等17户养殖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封堵养殖粪污排放口,7天内清理干净猪场附近水沟的养殖粪污,并进行立案处罚。5月18日,联合调查组再次对养殖场进行现场核查,有6户养殖户正在增建扩建沼气池、储液池等治污设施,有2户养殖户自愿清栏或转型发展其他产业。其他养殖场实现了零排放,原来封堵的排放口完好无损,原来排放到猪场附近水沟的养殖粪污已清理干净,储液池已加盖盖板和篷布,已没有臭味散发出来。5月20日,联合调查组再一次到石茅村现场核查,养殖污染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已没有发现粪污直排(偷排)现象。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56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畜禽规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博政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屯和石门岭屯均不在老虎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因而,群众认为石茅岭村大岭头屯赖昌和、李军等养殖户把粪污直排到老虎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水源的问题是不属实的。 (三)群众反映的“投诉过结果不满意(只罚款)村干部威胁打击投诉者。”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投诉过结果不满意(只罚款)”问题属实,但群众反映的“村干部威胁打击投诉者”问题不属实,经工作组核查了解,那卜镇石茅村村干部在推进环保整改工作中,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并没有对群众进行恐吓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由那卜镇人民政府督促各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确保无粪污直排(偷排)污染周围环境的行为。 (二)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力度,指导养殖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环境影响和污染。与养殖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三)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同时,认真做好对石矛岭村大岭头屯和石门岭屯群众的说明解释工作。 (四)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19 | D2YL202305190019 | 福绵区新桥镇陈塘坡村路边,近江边有个比较大型的纸厂,无固定时间或者当下大雨时排黑色污水入丽江,江都被污染了,鱼都死了,水质都不像以前那样清澈了。 | 福绵区 | 水 | 经调查,举报内容不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停产技改。2023年年初以来,该公司全面进行技改和调试。2023年3月份开始停止生产至今,现场该公司工人正在进行生产设备维护和技改工作,技改将原2880制纸机拆除,改建为3800 制纸机,3800 制纸机生产线未安装完成,4200制纸机已安装完成,正在调试中未投入生产,技改新增的1台35吨燃煤锅炉正在安装。该公司生产废水是采用循环回收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设置有外排口,也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2019年以来,福绵生态环境局对该厂进行过多次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有废水外排环境违法行为,也未接到过这方面的环境投诉。经工作组向当地村民、村委干部、镇政府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最近2年以来,未发现玉林市天伸纸业有限公司有生产废水排入江和该公司下游丽江鱼都死了的现象。现场检查时,该段丽江水域水色无明显异常,与上下游水色一致,无明显异味。因此,举报人称“无固定时间或者当下大雨时排黑色污水入丽江,江都被污染了,鱼都死了,水质都不像以前那样清澈了”,内容不属实。 | 不属实 |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制定以下措施: (一)要求该企业按照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做好技改相关工作。 (二)加强烟气、生产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9-20 | D2YL202305190020 | 玉州区城西街道新团社区机电市场对面,阳光幼儿园旁边的河道,一直通往排洪站的河道,经常晚上有不知道哪几家工厂排黑色或者蓝色的污水,又有很多人扔垃圾,导致水很臭很黑。 | 玉州区 | 水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23年5月22日,城西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水利局、新团社区、玉豸村村委到新团社区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玉州区城西街道新团社区机电市场对面,阳光幼儿园旁边的河道,一直通往排洪站的河道,经常晚上有不知道哪几家工厂排黑色或者蓝色的污水”的问题。对牛尿圳沿河道周边的加工厂和企业排查一轮相关情况如下:经过联合排查,该片区主要为牛仔裤加工作坊居多,经实地走访排查30家作坊时,未发现水体有蓝色水体,也没发现附近工厂排有污水到该水沟。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关于“有很多人扔垃圾”的问题。5月11日,城西街道已经用勾机清理了约250米河道的淤泥及进行投放环保化学物质对水体进行净化减少异味等工作,城西街道打捞清理河道垃圾,对河道周边进行垃圾清理保洁,整个新团社区的河段约有1700米,主要堵塞的河段为望州岭的河段,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清理,河流已经顺畅,有很多垃圾不属实。 (三)关于“水很臭很黑”的问题。举报中涉及的河道为牛尿圳下游,因城西街道在牛尿圳上游进行清淤工作,部分淤泥被水流冲至下游,导致下游水体存在发黑发臭的现象。因此投诉中“水很臭很黑”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继续进行清淤和水体净化。城西街道新团社区继续开展对牛尿圳新团段进行清淤及进行投放环保化学物质对水体进行净化减少异味等工作,新团社区继续加强对牛尿圳漂浮物的清理;继续加强对牛尿圳的巡查力度,发现有垃圾立即处理,有排污情况立即制止。 (二)全面排查社区环境卫生。新团社区组织人员全面排查社区内是否还有臭水沟、黑臭水体、长年垃圾堆放的情况,若发现则立即进行整治、净化和美化;同时加强与玉林市洁亚智慧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对接,做到垃圾及时清扫,保持社区干净、清洁的环境。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微信推送、LED显示屏播放、流动喇叭广播、发放传单等方式,全方位、无死角的进行环境保护宣传,不断提高辖区企业和居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出浓厚的环保氛围。同时重点加强对新团小学等学校学生的环保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的好习惯。 (四)加强对偷排工业污水的排查整治。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水利局加强对辖区内工业污水偷排的排查,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 (五)加快推进牛尿圳污水管网建设。 (六)组建工作组,落实网格化巡查。新团社区组建了牛尿圳巡逻工作组,落实网格责任,对牛尿圳新团辖区段进行全天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整改。 (七)设置相关警示标语及设施。截至目前共在牛尿圳河道周边设置安全警示牌10块、宣传标语7条、防溺水救援设施1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21 | D2YL202305190021 | 玉州区万园路新通驾校旁边,不知道哪一户杀鸭摊半夜凌晨就开始杀鸭,然后烧沥青,很臭,早上六点到八点的气味是最臭的,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 玉州区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21日,南江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市场监管局、南江社区到现场调查。 (一)关于“杀鸭摊半夜凌晨就开始杀鸭”的问题。经查,该户因为早上要送货,所以在半夜就要开始把鸭子杀好。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杀鸭烧沥青,很臭”的问题。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户在杀鸭的过程中烧水使用的是蜂窝煤,燃烧不完全会有一定的气味,用蜡脱毛,现场没有发现用沥青脱毛痕迹。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早上六点到八点的气味是最臭的,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的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大部分群众反映这时间段没有闻到此杀鸭摊档散发出很臭的气味。5月22日凌晨7点多,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也未闻到很臭的异味,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商户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不能烧蜂窝煤,改用燃气,避免烧煤产生臭味影响周围居民。 (二)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南江街道和南江社区加强对该商户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并做好周边群众思想解释工作。 (三)南江街道和南江社区督促业主使用蜂窝煤改用燃气,并要求定要落实整改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22 | D2YL202305190022 | 北流市沙垌镇三江村六思冲,河水被污染,说是因为山上开矿山导致的,山的位置在河的源头,挖的黄泥堆在河边,下大雨就会将泥浆冲入河流,污染河流。 | 北流市 | 水 | 2023年5月21日,北流市组织北流市扶新镇政府、沙垌镇政府、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北流生态环境局和北流市水利局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沙垌镇三江村、扶新镇上林村矿山一带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一)信访件反映的“矿区挖的黄泥堆在河边”情况不属实 经核查,北流市宏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取得采矿权后,在黄羗矿区界内清理表土、平整场地的过程中,将勾挖出的泥土往矿区边界的山坳堆放。而矿区位于山顶上,河流源头位于山脚下,矿区堆放的泥土距离河边约100米左右。工作组人员沿沙垌镇三江村六思冲河道下游至河道源头巡查,发现上游河水清澈,河道内只有少量淤泥,且始终未发现有矿区挖出的黄泥堆在河边的情况。因此,群众反映“矿区挖的黄泥堆在河边”情况不属实。 (二)信访件反映的“下大雨就会将泥浆冲入河流,污染河流”情况属实。 经核查,北流市宏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把清理表土、平整场地勾挖出的泥土堆放在旁边的山坳后,已在开挖处设置了排水沟,同时在堆放表土的位置上种植了桉树苗。但由于北流市近期降雨量大、矿区泥土疏松、新开挖的排水沟和桉树苗亦暂未起到水土保持的作用,致使部分堆放的泥土被雨水从山顶上冲刷至山脚下的河流内,对河流造成一定的污染。 | 部分属实 | 针对黄泥污染河道的问题,北流市水利局对北流市宏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北流市宏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年采石加工54万吨花岗岩项目造成河道污染问题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前做到: (一)在清理表土形成的边坡上增加种植易生长并且在短期内能发挥水土保持作用的植被,同时加强植被的浇灌护理,巩固边坡的稳定性。 (二)边坡的顶部位置使用密目网做临时覆盖,防止雨水直接冲刷坡顶位置。 (三)在沙垌镇三江村六思冲矿区所在集雨范围内的冲沟做好临时挡土墙,防止近期大雨冲刷边坡,泥土直接流进河道。 (四)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各项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环境污染。 2023年6月2日,北流市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北流市宏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通过将要求该公司停业整顿,直至验收通过为止。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23 | D2YL202305190023 | 北流市城西二路客运中心门前,非机动车道上每天早上八点到下午六点,有很多人打牌,噪声扰民,晚上七点之后到凌晨两点,又有很多夜宵摊摆在这里,噪音扰民,油烟也很大。 | 北流市 | 噪声、油烟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属实。 2023年5月12日,北流市组织城管监督局执法人员到北流市市区城西二路客运中心现场调查,发现客运中心门前人行道有两个经营炒粉、烧烤、煮粉的餐车运营,运营过程中确实存在油烟和噪声污染现象。现场调查未发现有群众在非机动车道路上以及人行道上打牌娱乐,经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到白天确实会有群众在此聚集打牌娱乐。北流市城管监督局等相关单位执法人员于5月12日对客运中心大门口前人行道上的餐车处理后,截至5月21日发现该处3辆餐车没有营业,客运中心大门口前非机动车道路上也未发现有其他流动宵夜摊点。 | 属实 | (一)2023年5月12日晚,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对客运中心门前人行道旁的“富林塘生料粉、炒粉”“十六叔宵夜”两家宵夜摊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告诫教育,向摊主说明其深夜经营时的油烟直接排放、顾客大声喧哗等问题已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生活,要求其在经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同时减轻噪声污染,提醒顾客不得大声喧哗、文明就餐;对两家宵夜摊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两家宵夜摊摊主立即整改,将占道摆放的桌椅等物品进行撤离,不得将油烟直接排放,并于5月28日前加装除烟设备。摊主现场表态立即进行整改。 (二)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加强对北流市客运中心周边的巡查力量,增加巡查频率,强化常态化管理,告知白天聚集打牌群众和晚上用餐群众要文明娱乐和文明用餐,不得高声喧哗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下一步,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组将继续加强对客运中心大门口前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宵夜摊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等行为的巡查,强化常态化管理,严格管控油烟污染、噪声污染等行为。 | 已办结 | 无 |
9-24 | D2YL202305190024 | 北流民安镇丰村大队广榔组,蒲源跟他大哥蒲荣,两个人养有两百多头猪,粪便放到门口晒,气味很大,污水又四处流,又用管道将污水排放到一条已经干了的河道。 | 北流市 | 水、大气 | 经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事项部分属实。 调查工作组现场对蒲元、蒲荣养猪场进行检查,均没有发现放有猪粪便晾晒。猪粪存放在猪舍内,未发现有污水排放,也不存在把污水用管道将污水排放在河道的情况,但是现场猪舍内会闻到一定臭气。 吴日清养猪场(不在群众举报范围),位于群众举报的蒲荣、蒲元两个养猪场中间,检查当日发现吴日清养猪场存在废水排到猪舍旁边水沟的现象。而且,吴日清猪场猪粪便是人工清理,清理出来的猪粪便有一部分晒在村级的道路上,有一部分存放在未硬化的空地上,现场猪场猪粪便臭气很浓。以上情况与群众举报的情况相符。 | 部分属实 | (一)要求蒲荣、蒲元做好粪污收集,不得有外排现象,并且在三个月内搬离到合适的地方养殖。 (二)要求吴日清猪场做好粪污收集,不得在露天场地晾晒,污水不得有外排现象,并且在三个月内搬离到合适的地方养殖。 (三)三个业主均承诺在8月24日前将猪逐步出售,之后不再于此处进行养殖。 (四)北流市相关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养殖户在搬迁之前做好猪舍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处置养殖粪污,不得外排。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25 | D2YL202305190025 | 松园里39号的巷子,垃圾多,社区清理不及时,每天堆积发臭,虫子多。 | 玉州区 | 垃圾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3年5月21日,玉城街道、东明社区、玉州区城管局、玉林市洁亚智慧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片区经理一同到举报人反映的松园里39号进行现场调查。 关于“松园里39号的巷子,垃圾多,社区清理不及时,每天堆积发臭,虫子多”的问题,根据现场调查,松园里39号门口由房东放置了3个垃圾筐,该区域保洁工作现由玉林市洁亚智慧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经玉林市洁亚智慧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反馈,保洁人员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8:00-21:00定时上门收垃圾。同时走访小区居民了解,每天保洁人员都定时到岗保洁并清理垃圾,比环卫一体化之前整洁很多,不存在每天堆积发臭,虫子多的情况。且小区内无垃圾发臭产生的异味。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工作人员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松园里39号周围住户做了反馈。 | 不属实 | (一)玉城街道加大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宣传力度,提醒居民为让生活环境更干净整洁,请在保洁人员定时收垃圾时间段(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8:00-21:00)投放垃圾,减少垃圾堆积时间; (二)玉林市洁亚智慧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在松园里小巷入口处先增设1个垃圾收集点作为试点,引导居民定点定时投放垃圾,确保垃圾桶清洁频率。5月22日上午已完成垃圾桶投放。 | 已办结 | 无 |
9-26 | D2YL202305190026 | 民安镇民安陶瓷工业园区,里面的塑料加工厂(7-8个)生产的臭味大,污水到处流。 | 北流市 | 大气、水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21日,北流市调查工作组到6家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北流市富东再生塑料胶粒加工厂1条聚丙烯再生颗粒生产线和1条聚乙烯再生颗粒生产线正在生产,1条聚乙烯再生颗粒生产线停产,排污出水口堆放有污泥,未发现废水外排,现场闻到轻微臭味。 (二)北流市珑成塑料厂2条聚丙烯再生颗粒生产线正在开工生产,未发现废水外排,现场闻到轻微臭味。 (三)北流市旺发塑料厂民安分厂1条聚丙烯再生颗粒生产线正在开工生产,生产车间地面上发现有少量废油渣,生产车间地面有废水沉积和粉尘,未发现废水外排,现场闻到轻微臭味。 (四)北流市健辉塑料厂2条生产线停产,堆放原料和沉淀池的工棚漏水,正在停产维修工棚,沉淀废渣贮存池内的污泥少量流出贮存池外,东面生产线地面洒落有少许废水(生产废水进入厂内的沉淀池处理),未发现废水外排,现场闻到臭味较浓。 (五)北流市小松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停工维修机械,污泥干化池已堆满,未发现废水外排;热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烟囱排放,在排气筒旁靠近地面有一条排气管排到公司门口水沟,现场闻到轻微臭味。 (六)现场检查时北流市绿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停工检修机械,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 综合上述情况,6家胶粒厂现场均未发现污水到处流的情况,现场均能闻到一定臭味,其中北流市健辉塑料厂臭味较浓。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北流市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一)要求北流市富东再生塑料胶粒加工厂于5月23日前清理排污出水口堆放的污泥;要求北流市旺发塑料厂民安分厂5月23日前清理地面上的废油渣,收集到危险废物暂存间,5月23日前清理生产车间地面上的废水和粉尘;要求北流市健辉塑料厂5月23日前清理沉淀废渣贮存池外的污泥,5月23日前清理东面生产线地面黑色废水,6月4日前完成厂房内的漏水的工棚修整;要求北流市小松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5月23日前清理污泥干化池的污泥,5月23日前拆除排气筒旁贴近地面的那条排气管。 (二)要求北流市富东再生塑料胶粒加工厂、北流市珑成塑料厂、北流市旺发塑料厂民安分厂、北流市健辉塑料厂、北流市小松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北流市绿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6家塑料厂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做好相关环保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北流市工作组对该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避免环境污染。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27 | D2YL202305190027 | 博白那卜镇石门岭村石茅队大岭头队,李军、赖三、李四、李十一的养猪场,在村中间养猪,直排粪便到老虎头水库、山坡上、农田里、空气污染严重。投诉过结果不满意(只罚款)村干部威胁打击投诉者。 | 博白县 | 大气、水 |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对于群众反映的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屯和石门岭屯养殖户的养殖污染问题,博白县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2023年5月14日,由那卜镇人民政府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赖昌和等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部分养殖场存在少量粪污排出到猪场附近的水沟。当天,那卜镇人民政府对赖昌和等17户养殖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封堵养殖粪污排放口,7天内清理干净猪场附近水沟的养殖粪污,并进行立案处罚。5月18日,联合调查组再次对养殖场进行现场核查,有6户养殖户正在增建扩建沼气池、储液池等治污设施,有2户养殖户自愿清栏或转型发展其他产业。其他养殖场实现了零排放,原来封堵的排放口完好无损,原来排放到猪场附近水沟的养殖粪污已清理干净,储液池已加盖盖板和篷布,已没有臭味散发出来。5月20日,联合调查组再一次到石茅村现场核查,养殖污染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已没有发现粪污直排(偷排)现象。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56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畜禽规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博政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屯和石门岭屯均不在老虎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因而,群众认为石茅岭村大岭头屯赖昌和、李军等养殖户把粪污直排到老虎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水源的问题是不属实的。 (三)群众反映的“投诉过结果不满意(只罚款)村干部威胁打击投诉者。”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投诉过结果不满意(只罚款)”问题属实,但群众反映的“村干部威胁打击投诉者”问题不属实,经工作组核查了解,那卜镇石茅村村干部在推进环保整改工作中,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并没有对群众进行恐吓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由那卜镇人民政府督促各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确保无粪污直排(偷排)污染周围环境的行为。 (二)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力度,指导养殖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环境影响和污染。与养殖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三)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同时,认真做好对石矛岭村大岭头屯和石门岭屯群众的说明解释工作。 (四)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28 | D2YL202305190028 | 玉州区大南路72号附近,月亮湾小区对面的煤场附近一块的空地,有人烧东西,很大浓烟,味道很大,整个小区都是烟,偶尔烧。投诉过12345,但是没有彻底解决。 | 玉州区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3年5月21日,南江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竹美社区到现场调查。 (一)关于“空地,有人烧东西,很大浓烟,味道很大”的问题。经查,该空地目前属原玉林市物资局所有,处于丢荒状态,附近居民在空地上开荒种菜,偶尔在空地上焚烧杂草、菜叶之类的垃圾,产生浓烟。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投诉过12345,但是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经查,在2023年4月14日有群众致电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工单编号为XT12023041400417,反映玉州区南江街道玉柴月亮湾小区对面早上七八点有人焚烧杂草,有时晚上也有人焚烧杂草,希望部门核实处理。接到工单后,南江街道迅速派出了竹美社区工作人员去现场调查核实后,于4月28日将情况书面反馈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部门。该举报内容属实。 | 属实 | 由南江街道和竹美社区加大对该空地的巡查力度,坚持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张贴“禁止焚烧垃圾”的标语加以提醒,加强对种菜居民的宣传教育,禁止在此空地焚烧垃圾;同时提醒附近居民如发现有人在此焚烧东西的情况及时向竹美社区反映。 | 已办结 | 无 |
9-29 | D2YL202305190029 | 玉州区二环北路1299号,毅德一号馆开始往福绵方向,这段路坑坑洼洼的,大车开过很吵,扬尘也很大。 | 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噪声、扬尘 | 经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2023年5月20日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这段路坑坑洼洼的,大车开过很吵,扬尘也很大”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该路段为我市的主要市政道路,车流量大,大货车多,压坏路面是无法避免的事,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已多次组织人员对路面进行了维修,最近一次修补于2022年8月6日完成。 | 基本属实 | 目前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招标玉林市迎宾大道三期Ⅱ标段修复工程,并于2023年5月20日组织了施工队进场进行修复施工,除不可控因素外,在保质量、保安全情况下,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修复工作。修复的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应及时接管养护,彻底解决该路段管养问题。修复施工路段范围内未产生扬尘现象,正常行驶路面产生扬尘问题,应由相应市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维护。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30 | D2YL202305190030 | 玉州区南江街道沿江东路银丰中央首府旁,有条直通老旧水电学校的小路,有个排放生活污水的排污口,长期排放污水废水,截污工程弄很久了,但是一直没完成。 | 玉州区 | 水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3年5月21日,南江街道会同玉州区住建局、镇忠社区到现场调查。 关于“有个排放生活污水的排污口,长期排放污水废水,截污工程弄很久了,但是一直没完成”的问题。经查,排污口有排放污水情况,截污工程尚未完成。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由玉州区人民政府会同玉林市住建局研究共同处理好相关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31 | D2YL202305190031 | 玉州区绿杨社区英华时光幼儿园前面这条路,经常有挖土机路过,带出来很多泥土,没有做环保措施,雨天路面很脏,晴天扬尘很大;二环北路碧桂园对面,有两个沙场,也没有做环保设施,附近的路段扬尘很大。 |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扬尘 | 2023年5月22日,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成员、城管支队支队长带队,组织局管理监督科、市城管支队到二环北路周边进行现场调查。由于绿扬社区居民污水铺设工程正在施工,工程车出入造成扬尘,也对英华时光幼儿园路段造成一定道路污染。 经调查,二环北路碧桂园对面仅有一个沙场。2023年5月22日、23日,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察看,并联系绿杨社区实地调查。该沙场为三个老板一起经营使用。沙场的出入口通往二环北路的路面未见有撒漏污染现象。 | 部分属实 | (一)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加强与名山街道办的沟通联系,并督促其做好绿扬社区居民污水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该路段的扬尘治理、洒水和清扫路面工作。 (二)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对沙场的经营业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和批评,要求其用绿膜覆盖好经营的物料,降低扬尘污染。同时,加强出口的洒水和清扫,管理好运输车辆,避免轮胎带泥出去。 (三)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督促环卫一体化服务方玉林市智慧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对该路段的清扫保洁,立即安排洒水车对该路段进行洒水作业,有效防止扬尘产生。 (四)下一步,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将继续跟踪此次群众举报案件,督促名山街道办、沙场经营业主严格按照环保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或整改。督促玉林市智慧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加强二环北路及周边的巡查,及时冲洗清理路面泥沙。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32 | D2YL202305190032 | 北流新圩镇旺山村,在村后面集体饮用水水源地开发了一个公墓项目,然后泥土冲进了饮用水池,导致现在蓄水池(九塘山水库)全是黄泥水,饮用水问题。11号打过电话,督查组来过,但是还没完全处理好这个问题,居民生活很困难,希望可以彻底解决这个用水问题,有提议说要在村里的墓地附近打一个井,但是居民觉得不合理,认为这个水不能够喝。 | 北流市 | 水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信访人所诉事件实际影响旺山村16、17组的群众(约200户)的用水问题。在公墓进山道路修建之前,旺山村16、17组的群众一直取用山沟的地表水,经常在旱水期出现缺水、雨水天气出现用水浑浊的现象。近期,进山道路施工进程推进至旺山村16、17组储水池上游区域,因大雨冲刷,冲开了取水管道,导致项目施工段的黄泥水流入储水池,黄泥水顺着输水管道流入农户家中,堵塞了管道造成了停水。首次停水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在此期间,因降雨偶发,并非常态。 北流市先后于2023年4月26日、5月14日组织人员对旺山村16、17组取水点的储水池和过滤池进行彻底清洗,清理储水池周边淤积的黄泥,检修输水管道,并在滤水池增加静水沉降、水体过滤程序。目前,蓄水池(九塘山水库)和输水管道已经清理干净,恢复正常供水。自2023年4月17日群众首次反映出现用水问题以来,包括5月11日收到群众反映的情况后,北流市都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都有进行答复,目前相关处理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为解决用水问题,由项目施工方投入资金钻井取水,新圩镇政府督促施工方落实新打水井位于原有蓄水池附近地点,并未在村里的墓地附近打井。 | 部分属实 |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北流市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一、处理情况 (一)北流市市委、市政府和北流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上级领导近期到新圩旺山村就村民饮用水问题指导工作10余次。新圩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日听取各分管领导工作汇报和进行工作调度,全面梳理上级督查反馈问题以及群众反馈诉求,及时落实工作。镇、村两级干部已经下沉到村,及时对群众进行政策讲解,并召开了3次组长座谈会,及时跟群众传达了当前工作进展。 (二)为妥善解决群众用水问题,经北流市工作组实地勘察调研,多方协调,目前已由项目施工方投入资金钻井7口(含深水井3口、横井4口),其中2口深水井及3口横井经检测达标已投入正常使用,1口深水井于5月20日投入使用,5月20日开始做第8口井打井准备。群众缺水情况得到显著缓解,但目前仍无法满足群众用水需求。 二、整改措施 (一)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责令停工整改。2023年5月14日,北流市新圩镇政府约谈项目施工单位,夯实其主体责任,要求其马上停工整改,在未解决群众用水问题前暂停所有施工作业。 (二)组织清洗储水池和过滤池。北流市先后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4日组织有关单位、群众和施工方对旺山村16、17组取水点的储水池和过滤池进行彻底清洗,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净化输水管道周边环境,并在过滤池增加静水沉降、水体过滤程序。同时,组织人员对输水管道进行了检修,避免再次出现淤泥堵塞水管的情况。2023年5月14日,完成了对侧方周边泥土的布膜稳固(水土保持)工作。 (三)开展临时送水应急工作。北流市及时关注群众用水动态,协调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积极主动送水上门,自2023年4月17日首次出现用水问题以来,有关单位持续为群众送水应急,解决群众饮水需求。 (四)继续寻找合适水源。北流市组织相关单位继续在储水池附近探寻新井进行钻井,用以解决现有水源不足问题。目前已探寻到多处打井点,5月20日开始做第8口井打井准备。 (五)引进外来水源彻底解决用水问题。计划从两个渠道引进外来水源,一是谋划从六旺村凤凰片引水至旺山村,经现有管道向群众输送水;二是规划从六洋水厂铺设自来水管至旺山村16、17组,让村民用上自来水,彻底解决群众用水问题。以上两个方案经充分论证和研究后再选取最优方案实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33 | X2YL202305190001 | 兴业县石南镇环江黄富村罗水亮、罗水光私设屠宰场,在生牛宰杀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扰民,血水和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牛粪牛骨乱堆乱放,整个村恶臭四处飘逸,蚊蝇乱飞,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向当地政府、环保局投诉过,未得到妥善处理。 兴业县环保局关于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给出整改要求1.要求屠宰场业主停止屠宰,不得在原址进行屠宰2.要求该屠牛场业主及时对遗留的牛骨、粪污进行清理,防止造成污染。 | 兴业县 | 水、大气 |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兴业县石南镇环江黄富村罗水亮、罗水光私设屠宰场,在生牛宰杀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扰民,血水和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牛粪牛骨乱堆乱放,整个村恶臭四处飘逸,蚊蝇乱飞,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的问题 2023年5月19日-20日,调查组现场核实发现,罗水光屠宰点周边荒地处存养待宰活牛2头,存养处周边荒地及道路有粪污堆积,环境卫生较差,屠宰点内设有一个约3-5立方米的沉淀池,屠杀牛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通过管道排放到外界环境;罗水亮屠宰点内存养待宰活牛5头,屠宰点内设有一个约3-5立方米的沉淀池,屠杀牛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通过管道排放到附近生活污水渠内。上述两个屠宰点附近荒地上露天堆放牛粪和屠宰后的废弃牛草料残渣,周边未发现有乱堆弃的牛骨的现象,经了解,两人均表示屠宰处理后的牛骨有人收购处置。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关于“向当地政府、环保局投诉过,未得到妥善处理。兴业县环保局关于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给出整改要求1.要求屠宰场业主停止屠宰,不得在原址进行屠宰2.要求该屠牛场业主及时对遗留的牛骨、粪污进行清理,防止造成污染”的问题 经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调阅信访记录,兴业县于2018年12月已依法依规对上述两个非法屠宰场进行了调处和答复,并对屠宰场提出相关整改要求,督促其落实整改;截止收到本次督察交办件前,兴业县未接到类似重复反映问题的信访投诉件,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批评教育。2023年5月19日工作组对罗水亮、罗水光2名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宣传解释相关政策文件。 (二)明确要求。不得在原屠宰点进行屠宰活动,将未宰杀的牛转移到合法屠宰点进行屠宰,及时清理周边露天堆放牛粪和废弃物,外排废水流经处进一步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严禁将沉淀池内的废水外排到外环境,造成污染。 (三)加强监管。由石南镇、兴业县农业农村局、兴业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处屠宰点的监管,防止再发生私自屠宰行为发生。 2023年5月21日,调查组再次到达现场核查发现,罗水光屠宰场已对周边露天堆放的牛粪、以及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在其屠宰场存养待宰活牛已采取清栏处置。罗水亮屠宰场已对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在其屠宰场牛栏内存养有3头牛,未进行清栏整改。 2023年5月22日,兴业县案件处理组再次到现场核实整改情况。罗水亮、罗水光已按要求将活牛转移,两处屠宰点均已清栏,两处屠宰点已被依法取缔;屠宰点周边道路及荒地堆放的粪污已被清理,并在道路及荒地表面覆盖生石灰消毒。目前该案件已整改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34 | X2YL202305190002 | 原陆川县第二水泥厂金生物流内 1.陆川县珊罗镇金满地肥料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含有大量的硫酸,对长纳村第1、2、3队的农田,鱼塘损害非常大。 2.广州星巢建材有限公司,晚上8点到早上7点,厂内排放出胶粉尘、排放的酸刺臭气非常难闻和刺眼。 3.陆川县富鑫再生资源加工厂,排放的白色污水直接从公路流进马坡镇朱砂村良塘队和长纳村1、2、3队的田中。 4.油漆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臭气和泡沫厂一样,对人危害也非常大,空气难闻。 | 陆川县 | 水、大气 | (一)关于反映“陆川县珊罗镇金满地肥料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含有大量的硫酸”的问题。经调查,广西陆川县金满地肥料有限公司与广西洋一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为同一家公司,该公司是生产复混肥的企业,原料、生产工艺、产品均无需用到硫酸,且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该反映内容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对长纳村第1、2、3队的农田,鱼塘损害非常大”的问题。经调查,群众所反映的是广西陆川金满地肥料有限公司,反映的问题发生在2022年1月,当时珊罗镇出现大风和强降雨天气,广西陆川金满地肥料有限公司厂房没有完全封闭,其化肥原料被雨水冲刷到围墙边外的农田,导致约20多亩农田水稻和0.8亩的鱼塘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2022年7月份在珊罗镇政府和当地村委的协调下,该公司与村民达成补偿协议,先后对村民受损害的早稻补偿54946元、晚稻补偿22380元,已支付到位。金生物流和鱼塘主达成赔偿协议,共赔偿了18000元(其中2022年8月23日支付了13000元,2023年5月16日支付了5000元)。在县、镇联合监督下,金满地公司从2022年3月起对厂区进行了整改,先后完成了厂房四面围墙、围挡建设,厂房顶部修复和排水管布设,厂房周边雨水导排沟渠建设(直通到围墙边接通农灌沟),基本消除了雨水冲刷隐患。 2023年3月长纳村群众再次反映农田污染仍然存在,无法耕种,要求该公司转租受损害的农田。2023年3月14日陆川生态环境局、珊罗镇政府、长纳村委组成调查小组现场进行核查调解,当日达成转租农田意向,由珊罗镇政府和长纳村委继续协调企业与村民就转租农田问题继续协商。 2023年5月该公司已和村民达成土地流转协议并支付了租金,流转租用农田45.3亩,每亩租金为800元/年,共租用3年,由该公司耕作,部分撂荒农田已经开始复耕。 2023年5月17日联合调查组到现场核查,该公司原雨水口附近农田已撂荒,长满杂草,大部分杂草长势良好,但有零星斑点状枯萎现象。联合调查组走访李汉其等农户,均表示支持农田流转租用这种方式。 该反映内容基本属实。 (三)关于反映“广州星巢建材有限公司,晚上8点到早上7点,厂内排放出胶粉尘、排放的酸刺臭气非常难闻和刺眼”的问题。经调查,广西星巢建材有限公司是生产建筑涂料的企业,原料是高岭土、砂、重钙粉、聚合乳液。因为订单原因,该公司2023年以来晚上从来没有生产过,其产品为环保建筑涂料,没有刺激性很强的气味。该公司工艺基本上是水溶性作业,上料环节落实有粉尘废气处理系统,不会有群众反映的“排放出胶粉尘、排放的酸刺臭气非常难闻和刺眼”的情况。经核查该情况是由于贾洲伟搅拌机械临时加工点前段时间露天喷漆造成。该反映内容不属实。 (四)关于反映“陆川县富鑫再生资源加工厂,排放的白色污水直接从公路流进马坡镇朱砂村良塘队和长纳村1、2、3队的田中”的问题。经调查,陆川县富鑫再生资源加工厂从2023年5月8日开始停工维修设备,现场检查时该厂停产,废水循环池只有少量淤泥,未发现该厂废水外排的现象。经查询12345平台、12369平台、广西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互联网+督查、来电来访等渠道,2022年以来均无收到过反映该厂乱排废水的举报。该反映内容不属实。 (五)关于反映“油漆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臭气和泡沫厂一样,对人危害也非常大,空气难闻”的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油漆厂是贾洲伟搅拌机械临时加工点,陆川生态环境局和珊罗镇政府在2023年4月检查时就发现该加工点存在露天喷涂油漆的现象,现场责令业主不能在该加工点进行油漆作业。2023年5月20日联合调查组检查时,现场已没有油漆作业的工序和工具。该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陆川生态环境局责成广西陆川金满地肥料有限公司(与广西洋一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为同一家公司)、广西星巢建材有限公司、陆川县富鑫再生资源加工厂、贾洲伟搅拌机械临时加工点等四家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做好场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确保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二)由陆川生态环境局责成广西陆川金满地肥料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厂区防雨、防尘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杜绝污染风险。同时陆川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5月24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珊罗镇长纳村问题农田抽查两个样,正常农田抽查一个样,共抽了三个土样去检测,检测项目是常规5项(氮、磷、钾、有机质、PH值)和重金属9项(镉,铬,砷,铅,汞,铜,锌,镍,硒),共检14项,目前检测结果未出(预计6月2日前出检测结果)。若检测结果仍然超标,则督促广西陆川金满地肥料有限公司限期修复,若检测结果达标,则督促其按时完成复耕并加强管护,确保田地不撂荒。 (三)由陆川生态环境局责成贾洲伟搅拌机械临时加工点只能加工搅拌机械,不能在临时加工点喷漆作业。 (四)由陆川生态环境局、陆川县农业农村局、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珊罗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上述四家家企业有违法行为的,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35 | X2YL202305190003 | 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北流市城北街道城北二路33号)该厂每天晚上从10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杀猪发出的刺耳噪声和排放出生猪独特的恶臭气体影响百花社区城北二路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曾多次向北流市信访局、北流市环境保护局投诉,北流市生态环境局答复建议市政府落实市经科局或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土地给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进行搬迁。目前未得到解决 | 北流市 | 大气、噪声 | 2023年5月21日北流市组织相关单位成立工作组到现场核查,经核查,群众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的“每天晚上从10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杀猪发出的刺耳噪声”情况部分属实。 经核查,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每日购进生猪并屠宰200头左右。生猪屠宰时间(夏秋淡季凌晨2:00—6:00,冬春旺季凌晨1:00—6:00),不存在晚上10点开始屠宰的情况。但由于屠宰厂均在下半夜进行作业,周边环境相对安静,虽然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已于2021年8月份投资28万元在屠宰厂四周安装了高7米,长180米隔音墙和在屠宰车间的入口及门窗缝隙处修建隔音板块进行隔音处理,同时在猪栏的门窗及出入口也做了防噪音工程。但在屠宰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声、猪尖叫声和工人的喧哗声还是会对附近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的“每天晚上从10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杀猪发出的刺耳噪声”情况部分属实。 (二)群众举报的“排放出生猪独特的恶臭气体”情况属实。 经核查,虽然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三腺淋巴,每天均拉运至陆川县国环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再在现场进行焚烧处理,不存在焚烧产生臭味,但存放生猪的猪舍因猪粪等排泄物和养猪过程均散发出一定的生猪臭味,对附近住户造成一定影响。因此,群众举报的“排放出生猪独特的恶臭气体”情况属实。 (三)群众举报的“曾多次向北流市信访局、北流市环境保护局投诉,北流市生态环境局答复建议市政府落实市经科局或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土地给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进行搬迁。目前未得到解决。”情况属实。 2021年7月,群众分别向北流市信访局、北流生态环境局反映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北流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集北流市经贸科技局、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北流市住建局、北流生态环境局、广西铜州控股有限公司、北流市食品公司对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迁建问题进行研究,初步拟定迁建的地址。鉴于该行业的特殊性,结合城市发展的空间利用要求,最终没有确定具体的迁建地址。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抓紧办理中。 | 部分属实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北流市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北流生态环境局对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送达了《关于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一是对屠宰车间门窗进一步落实隔音措施;二是对猪舍设置隔音围挡,同时加强猪粪便的清理频次,定期喷洒除臭剂;三是在猪舍、屠宰车间和办公房之间空地上搭建密封隔音棚房。确保屠宰和日常存放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臭味不得散发出来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 (二)要求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严格按照屠宰作业时间(凌晨1:00—6:00)进行,避免造成扰民。 (三)要求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加强与北流市自然资源局沟通联系,尽快落实新址选址完成迁建。 下一步,北流市将对北流市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整改情况继续开展后期督察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将强制其停业整改,直至整改完成为止。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