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实施十周年
玉林新闻网讯 “您好,请您了解一下存款保险。”近期,在《存款保险条例》实施十周年之际,邮储银行玉林市分行积极组织辖内网点开展存款保险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银行网点人员向广大群众详细介绍了存款保险的含义、范围和作用,让群众对存款保险有更好的认识,让群众认识到存款的安全是有保障的。宣传过程中还通过典型案例进行了形象的阐述,促使群众更加深刻的理解存款保险的要义。
有位老年客户来网点办理存款定期业务,客户进行存款时问:“以前有了钱都是把钱藏在家里,还总怕弄丢了或者出现发霉、虫咬破损情况,现在不一样了,可以在银行存起来,但是我还是比较担心,我在银行里存的钱不会丢失了吧?”“您看这里,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在规定情形下,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机构的存款本息合计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内,存款保险实行全额偿付。”银行工作人员回复。
“那么超出的部分,有没有保障呢?”客户仍有疑问。“不用担心,也是有保障的。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邮储银行玉林市分行工作人员肯定地回答,并递给客户一张存款保险明白卡。
客户办理业务时询问的问题属于老年人通用性问题,老年人接触新鲜事物少,对银行存款不了解。客户前往银行存的定期存款都是受存款保险所保护,存款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补偿,保障存款人权益。(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