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
(第 七 批 2023 年 5 月 27 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办结状态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7-1 | D2YL202305170001 | 博白镇津木村背塘队,梁余富把猪栏改成牛栏,离住户家很近,养牛一个月左右,太阳大的时候,牛尿、牛粪味道很大,很臭,严重影响吃饭。 | 博白县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群众举报的“博白镇津木村背塘队,梁余富把猪栏改成牛栏,离住户家很近,养牛一个月左右,太阳大的时候,牛尿、牛粪味道很大,很臭,严重影响吃饭。”问题属实。经调查,该养殖场所原来养殖有生猪,后来已经根据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拆除内栏去功能化,该场所距离村庄最近居民点约2米,梁余富在场所内养殖有3头小黄牛,牛粪与牛尿随意排于场地内,臭味很大,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 属实 | (一)养牛户梁余富已按要求整改,已将遗留养殖废弃物清理,并将3头小黄牛牵移到津木村背塘队另一侧,距离居民区1公里左右,且签订了养殖承诺书。 (二)由博白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消毒,阻断疫病传播。 (三)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已办结 | 无 |
7-2 | D2YL202305170002 | 陆川县古城镇北豆村上垌队,陆川县古城仙峰嶂角石场过度开采山岭,开挖石头,基本没有水喝,爆破的时候,声音特别大,附近80%居民房子也破裂(黄友林、黄振帅、黄振元、黄振奎、黄振标等),影响到人民的居住安全。向村委、镇政府反映,但没有结果。 | 陆川县 | 噪声、其他 | (一)关于“陆川县古城镇北豆村上垌队,陆川县古城仙峰嶂角石场过度开采山岭,开挖石头”的问题。 经调查,该石场存在有在矿区开挖石头的行为,该举报内容属实;该石场编制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该方案经地勘专家评审和论证,因此该石场按总体方案进行建筑用花岗岩矿的开采和加工,不存在过度开采山岭的问题。该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基本上没有水喝” 的问题。 北豆村上垌屯位于该石场开采山体的背坡向,上垌屯部分住户在山沟中自建集水井,引用山泉水作为生活用水,目前,集水井运行正常,集水井上方植被较好,没有损坏现象;同时,当日走访了上垌屯黄番娥、陈黄源、陈广福、陈树龙、陈贵光、陈桂新、陈树岸、黄友飞、黄镇燕和黄幼鹏等10户农户了解用水情况,家庭用水水量充足、水质无异常。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爆破的时候声音特别大,附近80%居民房子也破裂(黄友林、黄振帅、黄振元、黄振奎、黄振彪等)影响到人民的居住安全”的问题。 据了解,2019年6月3日,根据周边群众反映开采爆破震裂房屋等问题,在陆川县应急管理局、陆川县公安局的组织下,由该石场委托广西桂宜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爆破振动检测,分别在4农户家中地基设置了检测点,经检测后,该公司出具了“在该矿山特定的地形地质条件下,按照本次爆破使用的炸药量、起爆网路和其他爆破参数特定的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不会对检测点所在的居民房造成破坏”等结论;同时,从2020年4月3日起,该石场开采爆破使用新的爆破器材,采用逐孔微差起爆的方法,合理设置电子雷管的起爆时间,起爆药包安放在炮孔中下部,爆破振动较以前太太减弱。2023年5月19日,调查组先后入户走访了举报线索所提及的黄友林、黄振帅、黄振元、黄振奎、黄振彪等5户村民,从走访情况看,以上村民住房墙壁均不同程度存在有横向规则性裂缝,但由于村民建房年份不同及房屋质量存在差异性等原因,从现场不能直观认定为因石场开采爆破导致村民的房屋破裂。从现场判断,不符合爆破振动所引发的墙体出现蜘蛛网状裂缝的特征。该反映内容不属实。 (四)关于“向村委、镇政府反映,但没有结果”的问题。 2023年5月5日,北豆村上垌、岭脚和秧地坡3个村民小组的部分村民以该石场开展消除“半边山”安生生产隐患整治挖损其村民小组山岭,未获经济补偿为由,阻塞石场进出路口,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5月8至9日,由县委政法委、政府办、司法、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安、林业、环保和古城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在北豆村委会会议室连续两天向村民代表宣传法律政策,解答村民诉求,其中对反映石场爆破震裂房屋等问题,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矿区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爆破距离,并出具了广西桂宜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指出村民对检测报告如有异议,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爆破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确系石场爆破损坏村民房屋的,可组织双方调解,调解未果,村民还可以提起司法诉讼。该反映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公安局具体组织开展新一轮爆破检测,积极回应村民关切,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二)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陆川县应急管理局、陆川县公安局和陆川县古城镇人民政府继续做好村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村民依法诉求和维权。 | 已办结 | 无 |
7-3 | D2YL202305170003 | 博白县文地镇中苏村,众强石场开采石头,下雨的时候,到处都是泥浆,把山岭、农田都填了,水源也被破坏没有水喝,日夜开工,噪声很大,影响到中良村、中苏村的居民正常生活,爆破的时候声音也特别大。 | 博白县 | 噪声、其他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反映的“众强石场开采石头,下雨的时候,到处都是泥浆,把山岭、农田都填了”问题部分属实。众强矿业机制砂项目利用建材加工项目剥离的表土为原料生产机制砂,洗砂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产生的废泥经压滤机压成压缩泥饼,外运至陆川石嘴矿山回填矿区。现场检查时未下雨,矿区下游水沟水体清澈,未见浑浊。众强石场办理有林地审批手续,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桂林审准资〔2021〕474号)、博林审准资〔2021〕44号涉及林地范围,属于广西博白县众强贸易有限公司合法申请林地审批使用范围,部分涉及违法行为已作出相关处理:博公森诉字〔2021〕00013号、博林罚决字〔2022〕第F001号。现场检查时,经掌图核实及向当地村干部了解,群众所反映的位置地类属性为其他林地,不属于农田。现在众强矿业有限公司已在该位置种植树木。现场用掌图测算发现,在石场内有一处农田约4.4亩,该农田位于石场内沉淀池旁,约有1.4亩农田被淤泥覆盖。 (二)群众反映的“水源也被破坏没有水喝,”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饮水工程”是指文地镇中苏村饮水工程,该项目于2014年12月10日开工,2015年4月12日完工,2016年5月26日验收。2021年,众强石场开始生产,2022年8月有群众反映文地镇中苏村饮水工程拦水坝被泥土填埋,博白县水利局经现场核查,责令众强石场管理方公司进行整改。经文地镇人民政府组织受益群众召开征求意见会议,商定由众强石场出资在良肚田冲处另建拦水坝,代替原有拦水坝的取水功能,整改工作已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现场调查时,在良肚田冲处新建的拦水坝正常引水到供水厂内的水池,运行正常。现场调查人员打开供水厂内的水阀,发现水体清澈,蓄水位距离水池顶板约有0.5米,水量充裕。经调查,目前受益区群众,有两个用水来源:一是饮水工程的水,大多数群众用于生活洗用和牲畜养殖;二是井水,主要用于生活饮用,群众用水有保障,不存在“水源也被破坏没有水喝”问题。 (三)群众反映的“日夜开工,噪声很大,影响到中良村、中苏村的居民正常生活,爆破的时候声音也特别大”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日夜开工”问题属实。经调查,众强公司机制砂项目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有时也会在夜间生产。群众反映的“噪声很大,影响到中良村、中苏村的居民正常生活,爆破的时候声音也特别大。”问题不属实。经博白县公安局调查,众强公司建材项目处于清表阶段,未申请过爆破作业使用的雷管和炸药。经分别对众强公司厂界东面、东北面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 部分属实 | (一)由博白县水利局加强对文地镇中苏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监督管理,指导管理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定时组织排查,及时掌握饮水工程运行状况,确保群众用水有保障。 (二)由博白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众强公司的监管,要求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实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建立压缩泥饼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的数量、流向、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三)由文地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众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四)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已对博白县众强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石场将覆盖的农田限期十五日内予以恢复耕种条件。 (五)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对恢复耕种条件的农田加强后续跟踪,指导农户对农田进行复耕复种。 (六)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7-4 | D2YL202305170004 | 博白县文地镇中苏村荔枝冲,众强矿业有限公司,开采泥土和石头在矿山里面洗沙,洗沙的泥浆、泥水污染农田约有20几亩,并在田地种植了速生桉。石场老板使用黑社会,未经同意,填0.3亩农田做路。2022年12月矿山流出的泥浆填埋距离约石场50米饮水工程,导致村民没有水喝。 | 博白县 | 水、其他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反映的“博白县文地镇中苏村荔枝冲,众强矿业有限公司,开采泥土和石头在矿山里面洗沙。”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众强矿业机制砂项目利用建材加工项目剥离的表土为原料生产机制砂,洗砂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产生的废泥经压滤机压成压缩泥饼,外运至陆川石嘴矿山回填矿区,因此,群众反映的“众强矿业有限公司,开采泥土和石头在矿山里面洗沙。”问题属实。 (二)群众反映的“洗沙的泥浆、泥水污染农田约有20几亩,并在田地种植了速生按。”问题部分属实。众强公司矿业机制砂项目利用建材加工项目剥离的表土为原料生产机制砂,洗砂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产生的废泥经压滤机压成压缩泥饼,外运至陆川石嘴矿山回填矿区。下雨时群众反映河道水沟水体浑浊。现场检查时未下雨,矿区下游水沟水体清澈,未见浑浊,有少量淤泥但没有造成水沟堵塞现象。现场检查时,经掌图核实及向当地村干部了解,群众所举报的位置地类属性为其他林地,不属于农田。现众强矿业有限公司已在该位置种植树木。现场用掌图测算发现,群众反映“洗沙的泥浆、泥水污染农田约有20几亩”的问题不属实。在石场内有一处农田约4.4亩,该农田位于石场内沉淀池旁,约有1.3亩农田被淤泥覆盖属实。群众反映的“并在田地种植了速生按”属实,所属区域不在矿区内,众强石场办理有林地审批手续,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桂林审准资〔2021〕474号)、博林审准资〔2021〕44号涉及林地范围,属于广西博白县众强贸易有限公司合法申请林地审批使用范围,部分涉及违法行为已做出相关处理:博公森诉字〔2021〕00013号、博林罚决字〔2022〕第F001号。 (三)群众反映的“石场老板使用黑社会,未经同意,填0.3亩农田做路。”问题部分属实。通过现场调查了解,该0.3亩农田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众强矿业公司与所用地农户签了用地合同,实际利用该农田约0.1亩用作临时路面,剩余农田被村民种植有木薯、桉树。至于群众反映的“石场老板使用黑社会”线索,已移交博白县扫黑办核实。 (四)群众反映的“2022年12月矿山流出的泥浆填埋距离约石场50米饮水工程,导致村民没有水喝。”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饮水工程”是指文地镇中苏村饮水工程,该项目于2014年12月10日开工,2015年4月12日完工,2016年5月26日验收。2021年,众强石场开始生产,2022年8月有群众反映文地镇中苏村饮水工程拦水坝被泥土填埋,博白县水利局经现场核查,责令众强石场管理方公司进行整改。经文地镇人民政府组织受益群众召开征求意见会议,商定由众强石场出资在良肚田冲处另建拦水坝,代替原有拦水坝的取水功能,整改工作已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现场调查时,在良肚田冲处新建的拦水坝正常引水到供水厂内的水池,运行正常。现场调查人员打开供水厂内的水阀,发现水体清澈,蓄水位距离水池顶板约有0.5米,水量充裕。经调查,目前受益区群众,有两个用水来源:一是饮水工程的水,大多数群众用于生活洗用和牲畜养殖;二是井水,主要用于生活饮用,群众用水有保障,不存在“水源也被破坏没有水喝”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由博白县水利局加强对文地镇中苏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监督管理,指导管理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定时组织排查,及时掌握饮水工程运行状况,确保群众用水有保障。 (二)由博白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众强公司的监管,要求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实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建立压缩泥饼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的数量、流向、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三)由文地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众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四)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已对博白县众强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石场将覆盖的农田限期十五日内予以恢复耕种条件。 (五)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7-5 | D2YL202305170005 | 玉林市玉州区文化广场,每天早上8点半开始唱歌,声音特别大,导致无法正常办公。 | 玉州区 | 噪声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3年5月19日上午七时三十分,名山街道和五里桥社区联合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一同到文化广场进行现场调查。玉州区文化广场确实存在有群众唱歌的现象,噪音密集场所为广场南路一侧,靠近美桥商务中心。涉及群众举报时段相关的噪音分为两段,第一段是7点40分至8点40分,群众早上锻炼跳广场舞的团队播放音乐;第二段是附近居民群众拉二胡唱歌的团队,持续时间为8点50分至10点左右。有些音量过高,对周边办公场所有一定影响。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名山街道和五里桥社区、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和劝诫。经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相关人员表示服从管理,承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调低音量,防止噪声影响周边办公场所正常工作。 (二)下一步,名山街道办事处和五里桥社区继续加强该区域的巡查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整治。 | 已办结 | 无 |
7-6 | D2YL202305170006 | 博白县大垌镇金固村山冲队,距离村委约300-400米,二级路边,姓周的两兄弟建设有2个养猪场,养有几百头猪,未做设施,养殖污水又黑又臭用管道直排到小溪里,影响到周围2000多人的生活。向政府反映,但没有处理。 | 博白县 | 水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反映的“博白县大垌镇金固村山冲队,距离村委约300—400米,二级路边,姓周的两兄弟建设有2个养猪场,养有几百头猪,未做设施”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周锡军和周锡其在博白县大垌镇金固村二十六队二级路边建设有2个养猪场,其中周锡军有大小猪19头,周锡其有大小猪79头。群众反映周氏两兄弟建有2家猪场养猪是属实的,但没有几百头,属于生猪散养户。周氏两兄弟建有一些治污设施,其中周锡军猪栏配套1个4立方米储液池、2亩玉米、花生消纳地和1辆粪污运输车;周锡其猪栏配套1个30立方米储液池,8亩玉米、花生消纳地;2家均未建设有沼气池。群众反映周氏两兄弟“未做设施”是不属实的。 (二)群众反映的“养殖污水又黑又臭用管道直排到小溪里,影响到周围2000多人的生活。”情况不属实。现场核查时,周锡军和周锡其的养殖粪污均经储液池收集后用于自种的玉米、花生消纳地消纳,周锡军的养殖粪污还经常用粪污运输车拉到山岭种植的桉树消纳。现场核查时,周边小溪的水比较清澈,未见养殖粪污排入周边小溪现象。 (三)群众反映的“向政府反映,但没有处理”情况不属实。经查,大垌镇人民政府从2020年1月份至今都没有接到群众关于相关问题的投诉。凡是接到群众的环保投诉、举报,大垌镇人民政府都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 | 部分属实 | (一)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力度,同时与养殖场(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二)由大垌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巡查,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污染以免影响环境。 (三)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7-7 | D2YL202305170007 | 兴业县石南镇马塘村13队,红虫养殖场,租有上百亩水田,用猪粪撒在田里养红虫,泡过猪粪的污水直排到小河里,污染了河流。前天投诉,昨天就有人电话恐吓他。 | 兴业县 | 水 |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该举报件与第五批编号D2YL202305150041重复,经现场检查,红虫养殖点养殖面积约69亩,与举报件中反映的“上百亩”不符。养殖点的农田积存有一定的污水,如降雨量大的情况下部分农田中的污水会外溢,顺下游田沟排出流入马塘村附近的清水江,对江水产生一定的影响。针对投诉人提出河流受到污染的情况,兴业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5月19日对红虫养殖点附近的清水江下游点位进行采水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目前清水江下游水质中氨氮、总磷两个主要污染因子符合地表Ⅲ类水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前天投诉,昨天就有人电话恐吓他”的问题,经向养殖户了解,养殖户陈建成不知道投诉者具体信息,近日没有打过恐吓电话,情况目前无法核实。 经再次现场核查,部分原露天堆放在农田旁自然发酵的猪粪已进行清理,其余部分农田旁仍露天堆放有发酵的猪粪,目前业主正在逐步停养退出,从5月18日至今已不再拉运新的猪粪投放。 | 部分属实 | (一)成立工作专班。由石南镇政府、兴业县农业农村局、兴业生态环境局等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石南镇马塘村红虫养殖点相关整改工作进行调查、指导、监管,立行立改。 (二)明确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兴业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12日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玉兴环限改字﹝2023﹞6号)的时限要求停养红虫。根据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6月12日前进行翻耕复绿。同时要求养殖业主立即对田埂进行加高和堵塞排水口,确保整改期间,雨天污水不再外排,污染江水。 (三)加强监督管理。由兴业县农业农村局、兴业生态环境局、石南镇加强对养殖点的监管和指导力度,督促养殖业主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做好养殖退出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8 | D2YL202305170008 | 北流市东湖一号,小区配套的厚山公园,距离小区约200米左右,公园后面有一个露天开采矿石的矿山,开采矿石的时候,灰尘特别大。 | 北流市 | 大气、其他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5日北流市北流镇政府、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广西铜州控股有限公司、北流市应急局、北流市住建局、北流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到石场现场进行核查,发现石场内配备有多台降低粉尘的设备,其中有3台80米远程高压水枪喷淋,对爆破作业面全覆盖喷淋;有8台水雾炮机降尘,边生产、边喷淋;有2台洒水车洒水,对场外运输道路进行水泥硬化,路边安装围挡,围挡上设置有雾化喷淋设施,现场除部分障碍喷淋设施没有工作外,其余雾化喷淋设施均正常开启,车辆经过时无明显道路扬尘。印塘片区的碎石生产线正常开工生产,石渣、石粉等物料部分露天堆放;印塘片区二破车间的收尘铁皮棚房已损坏,存在一定的扬尘散逸现象。现场检查时段未进行爆破作业,但爆破前的钻孔工作起尘较大。 2023年5月19日工作组来到东湖一号小区进行现场核查,小区绿化环境较好,楼下花园及后山公园的花草树木表面未发现粉尘异常的情况。对小区的30栋和31栋居民楼进行检查,发现这2栋居民楼大部分住户尚未入住,部分正在装修,未发现北流市城北大风门片区土地开发平整工程项目有明显粉尘传播至该小区的迹象。 | 部分属实 | (一)北流市应急管理局对北流市大风门片区土地平整项目部下达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项目严禁夜间爆破作业、严禁在距离生产生活设施300米范围内的矿体进行爆破施工采矿、严禁超药量爆破。广西桂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铜州恒发物资有限公司当即签署了《爆破作业承诺书》,表示将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做好爆破工作。 (二)北流生态环境局对广西桂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北流市森利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喷头马上进行检修更换,确保日常正常使用;对露天堆放且易产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减少物料扬尘的产生;对印塘片区二破车间的收尘铁皮棚房进行修补,防止扬尘逸散;对钻孔机的除尘装置进行检修,确保除尘装置正常使用,并要求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下一步,北流市委、市政府将对该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避免污染周边环境。并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居民群众的沟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回应。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7-9 | D2YL202305170009 | 陆川县温泉镇石板塘一带碰塘村,九洲矿业有限公司破坏山岭,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就开发山岭,村民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却遭到了恐吓。村委会镇政府来看村里的自来水情况,但是没提及其他关于山岭被污染的具体情况。 | 陆川县 | 其他 | (一)关于“温泉镇石板塘一带碰塘村,九洲矿业有限公司破坏山岭,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就开发山岭,村民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却遭到了恐吓”及“温泉镇碰塘村妇幼对面,山岭已经被九洲矿业有限公司破坏,今年春节开始多台勾机大量开采山岭,破坏林地”的问题。经查,该处为陆川铁锅(高端厨具)轻工产业园项目,现为平整土地。该项目林地指标已于2023年3月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同意陆川铁锅(高端厨具)轻工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同意使用陆川县温泉镇碰塘村2、3林班,四良村1林班,长河村1林班,大桥镇大垌村1林班范围内的林地面积共34.1389公顷。目前正在平整的土地均在获批范围内,不属于破坏山岭破坏林地。且已征收碰塘村六队、七一队、七二队等三个队的土地共435.81亩,并与碰塘村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不属于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村民到九洲集团对开发问题进行沟通,九洲集团热心接待,登记村民反映的问题,向村民解释该项目手续齐全,合法合规,不属于违法开采,沟通过程中没有发生恐吓行为。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关于“村委会镇政府来看村里的自来水情况,但是没提及其他关于山岭被污染的具体情况”的问题。经查,由于第二批编号D2YL202305120042举报件中群众反映村民没水喝,陆川县组织相关单位前往调查处理,现场走访农户何海源、何福金、苏贵海和蓝凤华户,发现村民用自打水井的方式解决饮水问题,现场观察井水水质清洁、无色无味、水量充足,没有发现水质污染问题,而且县城自来水管网已覆盖该范围,群众可以通过报装接通县城自来水管网使用自来水,这样群众饮水有安全保障。调查过程中确实没提及其他关于山岭被污染的具体情况,在平整土地的过程中也不存在山岭被污染的情况。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由温泉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该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已办结 | 无 |
7-10 | D2YL202305170010 | 陆川马坡镇靖西村石岭队,有十多户(龚瑞仪,龚运庆、龚冲仪、龚运强等)烧布料作为燃料生产腐竹,气味很大,向县环保县政府和村大队都投诉过,各部门已对部分腐竹厂进行处罚。村里的水沟很脏,附近养猪场的粪污都往这里排。 | 陆川县 | 水、大气 | (一)关于反映“陆川马坡镇靖西村石岭队,有十多户(龚瑞仪,龚运庆、龚冲仪、龚运强等)烧布料作为燃料生产腐竹,气味很大”的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腐竹厂涉及马坡镇靖西村三个队,共5家腐竹厂。检查时发现陆川县陈日全腐竹厂(即举报内容中的龚冲仪腐竹厂)有焚烧布料引火的行为,焚烧布料产生的臭气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其余4家未发现焚烧布料的情况。通过走访靖西村山脚队、石岭队、中村队共5户群众,群众表示陈日全腐竹厂偶尔有焚烧布料引火行为。该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反映“向县环保县政府和村大队都投诉过,各部门已对部分腐竹厂进行处罚”的问题。经调查,2022年以来,陆川生态环境局联合马坡镇政府多次对群众反映腐竹厂焚烧布料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马坡镇政府于2022年10月对陆川县钰钰腐竹厂(即举报内容中的龚瑞仪腐竹厂)实施了行政处罚。并于2023年1月6日组织马坡镇靖西村腐竹厂业主召开了靖西村腐竹行业环境整治工作会议,明确了整治的任务和时间要求(具体整改内容和时间)。该反映内容属实。 (三)关于反映“村里的水沟很脏,附近养猪场的粪污都往这里排”的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地点仅有1家养殖户,为龚应度养殖户,附近其他猪舍均是空栏,并已荒废许久,无粪污排出。龚应度养殖户日常产生的猪粪采用人工收集处理,未建设有化粪池、储液池等环保设施,养殖污水直排到村里水沟,水沟水质较脏。该反映内容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马坡镇政府对龚应度养殖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龚应度养殖户限于2023年5月21日前清空存栏生猪,拆除猪栏内栏,去除养猪功能化,并将水沟的粪污清理完毕。目前,业主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二)由陆川生态环境局责成陆川县陈日全腐竹厂(即举报内容中的龚冲仪腐竹厂)立即停止焚烧布料行为,并对该厂焚烧布料的行为立案查处。 (三)由陆川生态环境局、陆川县农业农村局、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坡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腐竹厂和养殖户有违法行为的,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 | 已办结 | 无 |
7-11 | D2YL202305170011 | 玉州城北街道西岸村1队,曹勤大儿子养牛养狗气味很臭,牛养有十几头,狗的数量不清楚,狗晚上叫影响小孩休息。他还用牛粪作为肥料种花种草,也很臭。到村委投诉过也没有用。 | 玉州区 | 大气、噪声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6日、5月18日,城北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农业农村局到现场进行调查。 (一)关于“曹勤的儿子养鸭养狗养猪,气味臭”的问题。经查,曹春才养殖场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养殖废气、养殖粪便、养殖废水,存在狗吠现象,现场检查时,暂未发现有养鸭,但闻到一些动物异味,所以养殖场内及养殖场附近有一定的臭味。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二)关于“粪水排到农田里”的问题。经查,养殖产生的粪尿和养殖废水经人工冲洗到沉沙池沉淀后流到沼气池,沼气池做有三防(防渗漏、防流失、防雨水),无直排现象。曹春才自述动物粪便尿液均经过沼气池和储液池处理再用于场边6亩牧草种植施肥。现场检查时,暂未发现养殖污水外排到周边农田的现象,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城北街道、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农业农村局要求业主曹春才30日内清栏养殖的猪、牛、狗。 (二)截至5月19日,业主曹春才已将4只土狗出售,剩余3只用于看家护院,同时城北街道要求其做好剩余土狗的噪音控制,避免狗吠声扰民。 | 已办结 | 无 |
7-12 | D2YL202305170012 | 玉州玉城街道大新里东58号,有租户用来做豆腐,每天下午1点多到晚上八点左右,生产气味比较重,晚上12点到第二天凌晨四五点在店铺内炸豆腐,油烟很大,营业时声音比较吵。向市长热线12345反映过未见有人来处理过。 | 玉州区 | 油烟、噪声 |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23年5月18日上午11时,玉城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城管局、玉州区市场监管局一同到现场进行调查。 (一)关于“每天下午1点多到晚上八点左右,生产气味比较重,晚上12点到第二天凌晨四五点在店铺内炸豆腐,油烟很大,营业时声音比较吵”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豆腐作坊正常生产,老板娘和一名男工正在现场洗豆磨豆,加工炸豆腐;临时棚里现场发现有油炸锅一台、打浆机一台、蒸汽锅一台,加工场地地面较脏,物品杂乱,场地及周边可以闻到一定的馊臭味;豆腐加工经营者最近换了新的磨豆机,噪音比之前有一定的减弱;据向周边居民了解,该豆腐作坊存在“每天下午1点多到晚上八点左右,生产气味比较重,晚上12点到第二天凌晨四五点在店铺内炸豆腐,油烟很大,营业时声音较吵”的问题,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二)关于“向市长热线12345反映过未见有人来处理过”的问题。经查,12345未收到过类似投诉,群众举报不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玉城街道要求经营者廖某不准在休息时间做有噪音的作业,处理好炸豆腐时油烟大的问题。 (二)玉林市城管支队、玉州生态环境局限经营者廖某30日内完成搬迁,经营者廖某承诺在期限内完成搬迁。 (三)玉城街道大新社区网格员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 | 已办结 | 无 |
7-13 | D2YL202305170013 | 陆川温泉镇碰塘村妇幼对面,山岭已经被九洲矿业有限公司破坏,今年春节开始多台勾机大量开采山岭,破坏林地。还有镇政府与村委调查当地水源,希望该矿业公司能停工。 | 陆川县 | 其他 | (一)关于“温泉镇石板塘一带碰塘村,九洲矿业有限公司破坏山岭,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就开发山岭,村民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却遭到了恐吓”及“温泉镇碰塘村妇幼对面,山岭已经被九洲矿业有限公司破坏,今年春节开始多台勾机大量开采山岭,破坏林地”的问题。经查,该处为陆川铁锅(高端厨具)轻工产业园项目,现为平整土地。该项目林地指标已于2023年3月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同意陆川铁锅(高端厨具)轻工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同意使用陆川县温泉镇碰塘村2、3林班,四良村1林班,长河村1林班,大桥镇大垌村1林班范围内的林地面积共34.1389公顷。目前正在平整的土地均在获批范围内,不属于破坏山岭破坏林地。且已征收碰塘村六队、七一队、七二队等三个队的土地共435.81亩,并与碰塘村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不属于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村民到九洲集团对开发问题进行沟通,九洲集团热心接待,登记村民反映的问题,向村民解释该项目手续齐全,合法合规,不属于违法开采,沟通过程中没有发生恐吓行为。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关于“村委会镇政府来看村里的自来水情况,但是没提及其他关于山岭被污染的具体情况”的问题。经查,由于第二批编号D2YL202305120042举报件中群众反映村民没水喝,陆川县组织相关单位前往调查处理,现场走访农户何海源、何福金、苏贵海和蓝凤华户,发现村民用自打水井的方式解决饮水问题,现场观察井水水质清洁、无色无味、水量充足,没有发现水质污染问题,而且县城自来水管网已覆盖该范围,群众可以通过报装接通县城自来水管网使用自来水,这样群众饮水有安全保障。调查过程中确实没提及其他关于山岭被污染的具体情况,在平整土地的过程中也不存在山岭被污染的情况。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由温泉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该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已办结 | 无 |
7-14 | D2YL202305170014 | 容县灵山镇六泉村路顺沙场,该洗沙场将洗沙以后的污泥运到山岭去填埋,山岭已向村民租用,污泥运到山岭填埋也没有遮挡,下雨天污泥流到农田污染,村民用水困难,因污泥堵住了泉水、水井的流动。县政府来过,也没结果。 | 容县 | 水 | (一)经工作组实地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容县灵山镇六泉村路顺沙场,该洗沙场将洗沙以后的污泥运到山岭去填埋,山岭已向村民租用,污泥运到山岭填埋也没有遮挡”情况属实。容县和任砂石加工场与大乙冲顶山主签订山地租赁合同,把洗砂的淤泥堆积在六泉村泉塘大乙冲顶的山谷里作为废泥堆放区(大乙冲分属泉塘二队、坡肚队),占地面积约2200平方米,现场露天堆积废泥约1800立方米,但因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县林业局于2023年2月已对该加工场进行处罚,罚款33000元,并责令6个月内恢复被毁坏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该加工场于2023年3月在废泥堆放区种植约600棵桉树并撒放草籽,并不再将废泥倒放在大乙冲顶,而是运到灵山镇仁勇村红砖厂进行综合制砖。 (二)信访人反映的“下雨天污泥流到农田污染”,经现场调查,情况不属实。该加工场堆放废泥的山谷蓄有一条长20米、宽5米、高5米的堤坝,堤坝下方挖有二次沉淀池,用于防止泥浆水不经沉淀直接流出山冲;山谷内还有多处因水土流失造成的冲刷沟,预计冲刷沟形成时间不少于1年,冲刷沟排水直流至桉树地块,路面有明显细泥沉积。现场察看周边村民种植玉米等旱作物地块未发现有废泥堆放区流出的淤泥,并非堆积的废泥造成。 (三)信访人反映的“村民用水困难,因污泥堵住了泉水、水井的流动”,情况不属实。经现场察看及询问村干部,废泥堆放区内并未有饮用水井或其他用途的水井,仅在二次沉淀池往下游方向约7米处有一个备用水井(水井用水泥砌成,井盖为约180斤的水泥板),周边无细泥沉积,无黄泥水流经痕迹,现场揭开井盖察看,井水清澈,没有受到污染;且村民的饮用水井设置在小乙冲内(距离备用水井右侧直线距离约200米),现场察看也没有受到污染,村民饮水正常。备用水井下游处约10米距离有个小水窝为村民自挖铺管道引至鱼塘,水窝内有水、有部分细泥沉积;且村民种桉树地块有排水沟经过,水沟内有水,未发现淤泥沉积,不存在“因污泥堵住了泉水、水井的流动”而导致用水难问题。 (四)信访人反映的“县政府来过,也没结果”,情况部分属实。灵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2月至今受理过村民通过“广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和到镇政府投诉反映关于容县和任砂石加工场不同方面的问题4次,灵山镇、村工作组针对问题均及时联系相关村民并到现场调处,同时告诫加工场业主须严格守法开展经营活动,并加强与群众沟通。 | 部分属实 | 针对容县和任砂石加工场相关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禁止废泥堆放区继续堆放废泥,并及时对废泥区进行植被补种复绿,通过施放基肥、加强管护等确保复绿效果,确保在2023年8月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森林植被。同时清理水窝细泥,防止细泥沉积影响储水功能,已于2023年5月20日整改完毕。二是为降低废泥外溢风险,防止农田受到污染,继续加高堤坝(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加高),2023年5月20日已挖好两个沉淀塘缓冲泥浆水,增加修建排水沟和沉淀塘(于2023年6月中旬前完成修建)。三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地与群众沟通交流,同时让群众到现场参与相关调查,争取群众最大程度的理解与支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15 | D2YL202305170015 | 博白松旺镇白平产业园有一条商业街,临时搭的铁皮棚有十几家餐饮店,没有环保设施,卫生条件特别差,废水乱排。 | 博白县 | 水 |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一)群众反映的“博白松旺镇白平产业园有一条商业街,临时搭的铁皮棚有十几家餐饮店,没有环保设施”问题部分属实。调查组到白平产业园区商业街进行调查发现,目前商业街共有经营主体44家。其中餐饮服务单位5家,均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28家,已办《小餐饮证登记证》13家,有照无证13家(目前都在准备材料办理中),无照无证2家(本周刚开始筹备经营),其他经营主体11家(均已办理营业执照)。上述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厨房都安装有直排式抽油烟机,部分餐饮店没有安装油烟过滤装置。 (二)群众反映的“卫生条件特别差,废水乱排。”情况属实。调查组在产业园商业街走访发现,商业街各经营主体将生活污水统一排放到生活污水地下收集管网,经管网流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000t/d)统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再经网管排放到外部水渠,不存在废水乱排情况。走访时发现商业街临近双旺大道有一小段路,位于该商业街东北角的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因施工原因出现破损,有食材清洗废水从该管网破损处流出,经土质导流沟流到公路边,从公路边漫流约15米流入雨水网管。现场调查时看到施工单位正在抢修污水管道。 | 部分属实 | (一)由双旺镇人民政府组成工作组全力配合龙潭产业园区管委会5月30日前完成污水管网管抢修工作。 (二)由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及指导商业街各经营主体加快证照办理,督促餐饮经营主体6月18日前安装完经环保认证的油烟过滤装置。 (三)由龙潭产业园区管委会加快推进龙潭产业园区白平片区破损的生活污水收集网管的维修,杜绝生活污水泄漏直接排入雨水网管的现象发生,同时加强污水网管日常巡察检修工作。 (四)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7-16 | D2YL202305170016 | 陆川县沙坡镇中心镇木锦桥村,有2个矿业公司(中升矿业有限公司、得润矿业有限公司),中升矿业有限公司的碎石机打到地下十几米深,二十米宽,碎出来的石头运到外面去,对附近木锦桥村井水影响很大,洗沙的污水流到村里小河、农田。 | 陆川县 | 水、其他 | (一) 关于反映“中升矿业有限公司的碎石机打到地下十几米深,二十米宽,碎出来的石头运到外面去”的问题。经核查,举报反映的位置处于矿区范围内,该矿山尚未开采,目前在搞基础设施建设,安装了矿山机械,同时也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因该矿山目前处于基建期,碎出来的石头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少部分堆放在矿区范围内,未发现外运。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反映“对附近木梗桥村井水影响很大”的问题。经调查,木梗桥队的村民在矿山上打了十多口水井,目前水井均有水,农户家中水龙头出水水质清透、水量充足;且中升矿业有限公司在矿区内打了两口深水井供农户作饮用水用,目前也正常供水。同时,联合调查组通过走访该公司附近村民,了解到中心村木梗桥队饮用水水源为中升矿业有限公司的井水,该水井于2019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位于中升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内,中心村木梗桥队村民通过管道将水引流到各户村民家中使用,但部分村民反映自使用该井水后发现有锅底发黑现象。中心村木梗桥队常住居民大概有500人,陆川县疾控中心根据中心村木梗桥队居民居住地,结合该村庄分布及水流方向以及现场的环境,对该公司水井水质及3户居民的饮用水进行采样检验,共采水样4份,采集的水样当天即送至实验室检验,检测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总大肠菌群等16项指标。结果显示,以上4份水样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反映“洗沙的污水流到小河、农田”的问题。经调查,陆川中升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生产线尚未建成,目前是用开采出来的废石加工成建筑用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循环使用。该矿山根据生产需要,结合矿山地形,分别自上而下建设有针对矿产品加工的沉淀池、污水收集池,针对整个矿区集雨面的雨水收集池,但即使如此,下大雨时场区道路仍有部分含泥雨水流入附近的木梗桥小溪,小溪中也建设有污水沉淀池,使用大功率水泵抽水作为生产补充用水。但下大雨时小溪水量大,无法将含泥雨水全部抽回使用;广西得润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底建成陶瓷土加工生产线,生产线在调试过程中的生产用水全部循环使用。目前石英砂加工生产线正在安装设备,尚未投入生产。从上述现场情况可知:中升矿业、得润矿业两个矿区内的洗沙水循环利用,但两个矿区周边排水沟不完善,下大雨时上游矿区含泥雨水流入附近的木梗桥小溪,部分废水经沟渠(原有的山沟水渠)流向木梗桥队的一条小河,沟渠水质浑浊,不排除因近期汛期雨水冲刷矿区和木梗桥队道路的泥土导致水质浑浊因素。但现场未发现沟渠污水有流到农田现象。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责令该两家采矿企业限期办理水保相关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环保措施,在该企业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动工。 (二)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陆川县水利局、陆川县林业局、陆川生态环境局、陆川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加强监管,如发现矿山企业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三)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陆川县沙坡镇人民政府继续向周边群众做好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政策的宣传,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17 | D2YL202305170017 | 陆川平乐镇长旺村领头队,生凯实业有限公司,做化肥的公司,生产的时候很臭,有刺鼻的气味。该公司生产的时候路都是雾蒙蒙的。 | 陆川县 | 大气 | (一)关于反映“陆川平乐镇长旺村领头队,生凯实业有限公司,做化肥的公司,生产的时候很臭,有刺鼻的气味。”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从2023年3月开始建设,截至2023年5月19日生产线已基本建成,但没有正式开工生产,只是在2023年4月25日、5月10日、5月15日设备生产厂家调试机器时试验性试生产。由于初次调试,设备性能把控不当,加上部分设施还没有安装到位,如粉尘收集环节的上料、挤压造粒、筛分、冷却、包装进出口处没有设置围挡式集气罩(三面围挡、一侧软帘、顶部强力引风集气)、没有对粉尘进行集中收集以及烘干废气环节只是经沉降室喷淋后就通过18米高的烟囱排放,没有安装布袋除尘器。因此造成调试设备生产时出现群众反映的“生产的时候很臭,有刺鼻的气味”情况。该反映内容基本属实。 (二)关于反映“该公司生产的时候路都是雾蒙蒙的”的问题。旋转窑尾的烟气温度有70度左右,烟气经喷淋后会产生一定量的雾气,在下雨天或气压较低等不利于空气扩散的条件下容易产生群众反映的“该公司生产的时候路都是雾蒙蒙的”情况。 经走访距离该公司场区最近的南蛇塘村居民点,群众反映在2023年4月25日、5月10日、5月15日出现过臭味、水雾较大的现象。该反映内容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陆川生态环境局对广西生凯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玉环(3)责改〔2023〕20号),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文件要求,逐一落实污染防治设施,未完善设施前不能进行生产。 (二)陆川县联合工作组建议广西生凯实业有限公司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适当加高窑尾烟囱高度。 (三)由陆川生态环境局、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陆川县平乐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该公司有违法行为的,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18 | D2YL202305170018 | 容县容州镇湘西社区荔枝根生产队五里河段堵塞,两边的竹木长大了和杂草挡住了河堤引起的,下大雨河水不畅通,水涨到农田,无法种植。 | 容县 | 其他 |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2023年5月18日,容县工作组前往五里河段进行现场核查,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五里河堵塞河段位于中环西路西北侧约100米,堵塞河段长约150米,宽约2米,沿河两岸竹子和杂草较为茂密,且该堵塞河段有少量腐朽木头漂浮。因此,下大雨时会引起排洪不畅,导致上游两岸农田被洪水浸泡。 | 属实 | 一是立行立改,容县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对堵塞河段两岸杂草与竹木进行清理,并打捞河段现场漂浮的腐朽木头,该问题已于2023年5月22日整改完成。二是扎实做好河道长效管理工作,以维护河道功能良好和生态健康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小河流管护工作机制,落实分片包干、任务到人工作责任,全力保障各河道排水畅通。三是加强群众沟通,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最大程度的理解与支持。 | 已办结 | 无 |
7-19 | D2YL202305170019 | 博白那卜镇石茅镇石门岭村,李军等几户在村里养猪,粪污排到小溪,水很脏,最后流到老虎头水库。村民饮用水源来自水井。政府给养殖户处罚过,但是没有作用。 | 博白县 | 水 |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反映的“博白那卜镇石茅镇石门岭村,李军等几户在村里养猪,粪污排到小溪,水很脏,最后流到老虎头水库。”“那卜镇石门村,李军的猪场,有一个小的处理池,经过处理池的污水就直排到老虎头水库,污染了水源。”问题不属实。5月13日,接到自治区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D2YL20230512047、D2YL20230512048、D2YL202305120024、D2YL202305120025、D2YL202305120027后,博白县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和解决问题。从今年5月12日开始,那卜镇人民政府对石门岭队所有养殖户进行排查和整改,检查中未发现李军养殖户有偷排(直排)或渗漏现象,李远平、李发金(阿四)、李昌辉、李昌富(李十一)有少量养殖污水偷排或渗漏到附近的农田里,并未排到小溪。2023年5月17日,李远平、李发金(阿四)、李昌辉、李昌富(李十一)养殖户已堵住偷排或渗漏口,清理干净了偷排或渗漏出来的污水。石门岭队养殖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已没有污染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56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畜禽规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博政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和石门岭队不在老虎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内,因而,群众认为石茅岭村大岭头队赖昌和、石门岭队李军等养殖户把粪污直排到老虎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了水源的问题不属实。 (二)群众反映的石茅岭村大岭头队、石门岭队的养殖户粪污直排(偷排)问题情况属实,但已落实了整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已没有发现粪污直排(偷排)现象。对于群众反映的石茅岭村大岭头队、石门岭队的养殖污染问题,属于群众多次投诉问题,博白县高度重视。5月14日,由那卜镇人民政府与博白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该镇石门岭队所有养殖户11户进行排查和整改,检查中发现除了李军养殖户没有偷排(直排)或渗漏现象外,李发金、李昌辉、李昌武、李学、李昌龙、李昌安、李昌宝、李远平、李昌富、李庆10户养猪户均有少量养殖污水外排或渗漏到附近的农田里面,但未排到小溪。当天,那卜镇人民政府对存在养殖粪污外排违法行为的10户养猪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封堵外排口或渗漏口,5天内清理干净外排或渗漏出来的养殖粪污。5月18日,那卜镇人民政府与博白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再次对石门岭队所有的11户养殖户进行现场排查,该11户养殖户已整改外排或渗漏等违法行为,原来封堵的外排口或渗漏口完好无损,原来外排或渗漏出来的养殖粪污已清理干净。现场调查时发现,有6户养殖户正在增建扩建沼气池、储液池等治污设施;有2户养殖户自愿清栏或转型发展其他产业。李军养殖户的储液池已覆盖住,没有明显的臭味散发出来。经过多次整改,目前,那卜镇茅岭村大岭头队、石门岭队的养殖污染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不存在养殖户直排(偷排)现象,需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三)群众反映的“前段时间向县环境监察大队反映过,上个周被村委电话恐吓。”问题不属实。经那卜镇人民政府工作组核查了解,那卜镇石茅村村干部在推进环保整改工作中,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并没有对群众进行恐吓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由那卜镇人民政府督促各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确保无粪污直排(偷排)污染周围环境的行为。同时,加大力度对群众宣传石门岭队和大岭头队养殖污染问题整改的成效,认真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力度,指导养殖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环境影响和污染。与养殖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三)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 (四)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7-20 | D2YL202305170020 | 北流山围镇都公村过马组,百富石业有限公司石场污染环境,开挖的泥巴流到河流农田去,无法种植作物,农业局的也过来无法解决 | 北流市 | 其他 | 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的“百富石业有限公司石场污染环境,开挖的泥巴流到河流农田去,无法种植作物”情况部分属实。据查,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目前在矿区外的临时用地上施工,处于基建期建设,正在平整工业场地,矿区暂未进行开采。在临时用地施工过程中,由于没有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有关措施,在雨天特别是遭受暴雨天气影响下,雨水将开挖出来的泥土和新开挖的地方冲刷,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因水土流失和矿区内的三级沉砂池不定时清理,使得矿区的泥浆流到矿区下面的部分水田内,受影响的水田约15亩(表层泥浆约1厘米厚),目前水田已耕种,不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矿区内河段河床有部分黄泥浆,但河道没有堵塞,流水畅通。 (二)群众举报的“农业局的也过来无法解决”情况部分属实。近几天,北流市工作组到都宫村现场进行情况调查和落实整改措施,5月15日,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专门核查村民农田受影响的具体面积。北流市近期召集北流市委政法委、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山围镇政府等部门单位,研讨处理方案,待研讨处理方案出来后便答复群众,着手解决群众诉求。 | 部分属实 | 针对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基建期造成污染的问题,北流市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及时清理临时施工场地内的排水沟及三级沉砂池内的淤泥,保持排水通畅,充分发挥沉砂池的作用,生产废水必须经过沉砂池沉淀后才能向外排放。 (二)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临时用地的裸露边坡种植绿色植物,恢复植被,近期不需要开挖的,安苫盖密目网,防止水土流失。 (三)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马上组织人员清理河道内现存的淤泥。 以上工作要求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北流市将对上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7-21 | D2YL202305170021 | 1.博白县那卜镇石茅村大岭头队,在村中间的赖昌和猪场,有一个4层楼房和4排的瓦房的猪栏,挖有一个处理池(2米*2米),经过处理池的污水就直排到老虎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了水源,臭气也很重。镇政府和村委去处理,但效果不明显。 2.那卜镇石门村,李军的猪场,有一个小的处理池,经过处理池的污水就直排到老虎头水库,污染了水源。 | 博白县 | 水、大气 |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反映的“博白那卜镇石茅镇石门岭村,李军等几户在村里养猪,粪污排到小溪,水很脏,最后流到老虎头水库。”“那卜镇石门村,李军的猪场,有一个小的处理池,经过处理池的污水就直排到老虎头水库,污染了水源。”问题不属实。5月13日,接到自治区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D2YL20230512047、D2YL20230512048、D2YL202305120024、D2YL202305120025、D2YL202305120027后,博白县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和解决问题。从今年5月12日开始,那卜镇人民政府对石门岭队所有养殖户进行排查和整改,检查中未发现李军养殖户有偷排(直排)或渗漏现象,李远平、李发金(阿四)、李昌辉、李昌富(李十一)有少量养殖污水偷排或渗漏到附近的农田里,并未排到小溪。2023年5月17日,李远平、李发金(阿四)、李昌辉、李昌富(李十一)养殖户已堵住偷排或渗漏口,清理干净了偷排或渗漏出来的污水。石门岭队养殖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已没有污染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56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畜禽规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博政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和石门岭队不在老虎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内,因而,群众认为石茅岭村大岭头队赖昌和、石门岭队李军等养殖户把粪污直排到老虎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了水源的问题不属实。 (二)群众反映的石茅岭村大岭头队、石门岭队的养殖户粪污直排(偷排)问题情况属实,但已落实了整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已没有发现粪污直排(偷排)现象。对于群众反映的石茅岭村大岭头队、石门岭队的养殖污染问题,属于群众多次投诉问题,博白县高度重视。5月14日,由那卜镇人民政府与博白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该镇石门岭队所有养殖户11户进行排查和整改,检查中发现除了李军养殖户没有偷排(直排)或渗漏现象外,李发金、李昌辉、李昌武、李学、李昌龙、李昌安、李昌宝、李远平、李昌富、李庆10户养猪户均有少量养殖污水外排或渗漏到附近的农田里面,但未排到小溪。当天,那卜镇人民政府对存在养殖粪污外排违法行为的10户养猪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封堵外排口或渗漏口,5天内清理干净外排或渗漏出来的养殖粪污。5月18日,那卜镇人民政府与博白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再次对石门岭队所有的11户养殖户进行现场排查,该11户养殖户已整改外排或渗漏等违法行为,原来封堵的外排口或渗漏口完好无损,原来外排或渗漏出来的养殖粪污已清理干净。现场调查时发现,有6户养殖户正在增建扩建沼气池、储液池等治污设施;有2户养殖户自愿清栏或转型发展其他产业。李军养殖户的储液池已覆盖住,没有明显的臭味散发出来。经过多次整改,目前,那卜镇茅岭村大岭头队、石门岭队的养殖污染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不存在养殖户直排(偷排)现象,需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三)群众反映的“前段时间向县环境监察大队反映过,上个周被村委电话恐吓。”问题不属实。经那卜镇人民政府工作组核查了解,那卜镇石茅村村干部在推进环保整改工作中,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并没有对群众进行恐吓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由那卜镇人民政府督促各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确保无粪污直排(偷排)污染周围环境的行为。同时,加大力度对群众宣传石门岭队和大岭头队养殖污染问题整改的成效,认真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力度,指导养殖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环境影响和污染。与养殖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三)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 (四)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7-22 | D2YL202305170022 | 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常乐村东心冲17号,广群红砖厂,每天都在烧煤(下午3-4点开始烧),产生很多臭气,很难闻,晚上的时候特别臭,在房子感觉像煤气中毒。该厂安装有脱硫塔,环保部门有人检查的时候就开,其他的时候就不开。拉泥的大卡车声音很大,影响正常的休息。整晚都在厂里敲东西,像维修机器,声音特别吵。鼓风机像摆设一样,有人检查就开,没有人检查就不开。 | 玉州区 | 大气、噪声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9日,南江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市场监管局、玉州区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常乐村委到现场调查。 (一)关于“广群红砖厂烧煤烟污染很大,产生很多臭气,很难闻,影响村里空气质量”类似问题。经查,该厂取土配套建设有脱硫设施,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设施正常运转,在线监控数据稳定上传,二氧化硫数据为50.87mg/m³,氮氧化物数据为2.5mg/m³,废气已达标排放。该厂有污染物排放但排放达标,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该厂安装有脱硫塔,环保部门有人检查的时候就开,其他的时候就不开”类似问题。经查,该厂配套建设有脱硫设施,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4小时在线监控。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拉泥的大卡车声音很大,影响正常的休息”的问题。经查,该厂运货卡车在运送、装卸的过程中会产生噪音。该举报内容属实。 (四)关于“运泥车掉下的泥,导致烟尘很大”的问题。经查,该厂运送原料主要是使用卡车,在运送过程中会洒落一些下来,造成烟尘。该举报内容属实。 (五)关于“整晚都在厂里敲东西,像维修机器,声音特别吵”的问题。经查,该厂是24小时生产,偶尔在晚上会发生机器设备出故障的情况,维修人员会连夜维修,产生噪音。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六)关于“鼓风机像摆设一样,有人检查就开,没有人检查就不开”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厂有焙烧、排潮风机各2台,检查时, 该厂的鼓风机是在正常运行。风机的作用主要是引导火力按设定的方向走,将热量喷回烘干窑烘干砖胚,假若生产过程中,鼓风机不开的话,根本不能正常生产。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七)关于“污水废水排放到灌溉的鱼塘,导致污染水田,十亩地无法耕种”的问题。玉林市广群红砖厂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脱硫塔的冷却水循环利用,经现场勘察、走访周边群众,该厂没有污水外排的情况。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加强该厂日常监管,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燃烧废气达标排放; (二)要求在夜间不能敲打机器发出噪声扰民,不得在夜间进行强噪音维修机器作业;夜间不能装卸货物,夜间禁止大卡车鸣笛; (三)加大对厂区道路的洒水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污染,防止道路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二)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南江街道和常乐村委加强对广群红砖厂负责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做好周边群众思想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7-23 | D2YL202305170023 | 博白县那卜镇石茅村石门岭队,有几个养猪场(李军、李昌龙、赖昌华、27叔的)直排养猪粪污,排出的污水全部是黑色,流经村里的小溪,下雨的时候小溪的污水就会外溢到农田。前段时间向县环境监察大队反映过,上个周被村委电话恐吓。 | 博白县 | 水 |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反映的“博白那卜镇石茅镇石门岭村,李军等几户在村里养猪,粪污排到小溪,水很脏,最后流到老虎头水库。”“那卜镇石门村,李军的猪场,有一个小的处理池,经过处理池的污水就直排到老虎头水库,污染了水源。”问题不属实。5月13日,接到自治区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D2YL20230512047、D2YL20230512048、D2YL202305120024、D2YL202305120025、D2YL202305120027后,博白县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和解决问题。从今年5月12日开始,那卜镇人民政府对石门岭队所有养殖户进行排查和整改,检查中未发现李军养殖户有偷排(直排)或渗漏现象,李远平、李发金(阿四)、李昌辉、李昌富(李十一)有少量养殖污水偷排或渗漏到附近的农田里,并未排到小溪。2023年5月17日,李远平、李发金(阿四)、李昌辉、李昌富(李十一)养殖户已堵住偷排或渗漏口,清理干净了偷排或渗漏出来的污水。石门岭队养殖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已没有污染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56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畜禽规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博政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和石门岭队不在老虎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内,因而,群众认为石茅岭村大岭头队赖昌和、石门岭队李军等养殖户把粪污直排到老虎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了水源的问题不属实。 (二)群众反映的石茅岭村大岭头队、石门岭队的养殖户粪污直排(偷排)问题情况属实,但已落实了整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已没有发现粪污直排(偷排)现象。对于群众反映的石茅岭村大岭头队、石门岭队的养殖污染问题,属于群众多次投诉问题,博白县高度重视。5月14日,由那卜镇人民政府与博白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该镇石门岭队所有养殖户11户进行排查和整改,检查中发现除了李军养殖户没有偷排(直排)或渗漏现象外,李发金、李昌辉、李昌武、李学、李昌龙、李昌安、李昌宝、李远平、李昌富、李庆10户养猪户均有少量养殖污水外排或渗漏到附近的农田里面,但未排到小溪。当天,那卜镇人民政府对存在养殖粪污外排违法行为的10户养猪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封堵外排口或渗漏口,5天内清理干净外排或渗漏出来的养殖粪污。5月18日,那卜镇人民政府与博白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再次对石门岭队所有的11户养殖户进行现场排查,该11户养殖户已整改外排或渗漏等违法行为,原来封堵的外排口或渗漏口完好无损,原来外排或渗漏出来的养殖粪污已清理干净。现场调查时发现,有6户养殖户正在增建扩建沼气池、储液池等治污设施;有2户养殖户自愿清栏或转型发展其他产业。李军养殖户的储液池已覆盖住,没有明显的臭味散发出来。经过多次整改,目前,那卜镇茅岭村大岭头队、石门岭队的养殖污染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不存在养殖户直排(偷排)现象,需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三)群众反映的“前段时间向县环境监察大队反映过,上个周被村委电话恐吓。”问题不属实。经那卜镇人民政府工作组核查了解,那卜镇石茅村村干部在推进环保整改工作中,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并没有对群众进行恐吓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由那卜镇人民政府督促各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确保无粪污直排(偷排)污染周围环境的行为。同时,加大力度对群众宣传石门岭队和大岭头队养殖污染问题整改的成效,认真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力度,指导养殖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环境影响和污染。与养殖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三)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 (四)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7-24 | D2YL202305170024 | 容县石头镇下良村担竹1队,产塘冲那里的山岭(约300亩)在三个队争议期间,其他2个队有人去开挖,推了树木,挖了山岭约60多亩,用于建设养猪场,下良村的饮水源头来自该山岭,担心以后的饮用水源遭到破坏。去年向县环保投诉过,回复说是做防火路的。 | 容县 | 其他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推了树木,挖了山岭约60多亩,用于建设养猪场”情况属实。 经容县工作组实地调查发现,“养猪场”项目已按照相关行政法规办理自然资源、林地使用、环境影响等报建手续,获批准使用林地4.7643公顷(约为71.4645亩);该项目当前所勾挖的林地在建设审批范围内。 信访人反映的“下良村的饮水源头来自该山岭,担心以后的饮用水源遭到破坏。去年向县环保投诉过,回复说是做防火路的”情况部分属实。经工作组走访调研,“养猪场”项目建设范围内并无水田,均为山林用地。同时,该项目目前处于平整场地阶段,尚无养殖粪污物产生,此外,在办理环评报告时,该项目已经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来规划和建设排污设备,拟建设黑膜沼气池、沼液储存池、集污池等污水处理构筑,其中综合废水要经“黑膜沼气池+异位发酵床”处理,特别是经黑膜沼气池处理的部分综合废水,处理后全部暂存于沼液储存池,在需要施肥的时候沼液暂存池内的沼液经输送管道泵送至消纳区,通过消纳区内的浇灌管网进行喷灌施肥,平时非施肥时间段将严禁在消纳区暂存沼液。因此,在防渗设施不破损的正常状况下,污水处理的设施规模完全满足一年2万头猪的排放量使用。经调查,“养猪场”项目周边有三个自然村(大田冲、义南塘口、义南塘),距离在2000米以上。该项目周边大部分村民饮用水主要取水点在果头(桃)冲,距离产塘林场1500米以上,位于该项目西面,不在“养猪场”项目建设范围内,且不在该项目下游。周边自然村内虽分布有零散的地下水井,但多为老旧水井,已基本不使用或用于非饮用水的其他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其他用水。因此,“养猪场”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附近的地下水特别是周边村民的饮用水源造成影响。 经核查,玉林市容县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5月19日接到过石头镇大良村群众关于“‘养猪场’项目建设会造成水源污染”问题的信访件,该局曾派出执法人员前往处理并已及时向有关信访群众回复处理情况,但执法人员在回复有关信访群众时未提及是用于做防火路。 | 部分属实 | 一是由容县生态环境局加强项目建设巡查监管,并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玉环项管〔2023〕7号)所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跟踪好项目施工进度。 二是项目建设期间,各有关部门对项目业主落实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有效监管。督促业主按照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是制定项目运行监管机制,进行长效监管。在该项目建设完成投入生产后,继续加强巡查管控,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该企业进行监管防止养殖粪污污染环境。 四是加强舆论正面引导,积极开展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加大环境保护政策普及和答疑解惑。 | 已办结 | 无 |
7-25 | D2YL202305170025 | 古城镇楼角村陆碳大队2队,石嘴石场,非法开采,挖了深坑造成了村里的水源倒流、60亩农田(江玉英、宋龙光、宋梅光、江宗顺)无水可用、10亩农田被废泥填埋。挖断了水渠造成盘龙村和苹江队30多亩农田,无法耕种。跟国土跟公安反映过,结果不满意。 | 陆川县 | 其他 | (一)关于“古城镇楼角村陆碳大队,石嘴石场,非法开采”的问题。经调查,该石场于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建筑用花岗岩行为。陆川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月19日对该石场违法开采行为予以立案,同年5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石场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越界开采违法所得241.67万元,处以行政罚款48.334万元。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挖了深坑造成了村里的水源倒流、60亩农田(江玉英、宋龙光、宋梅光、江宗顺)无水可用、10亩农田被废泥填埋。挖断了水渠造成盘龙村和苹江队30多亩农田,无法耕种” 的问题。经实地查看,并走访了线索中反映的宋龙光、宋梅光、江宗顺等三户村民(均为古城镇楼脚村陆炭队村民,线索中反映的江玉英已故),据了解,存在古城镇楼脚村村民把约3.9997公顷土地(合59.955亩,其中水田26.907亩)租给石咀石场使用情况,该石场在使用过程中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10亩农田被废泥填埋”情况部分属实。经现场查看,该石场周边曾有部分撂荒农田,现大部分已复垦,水源充足,农事正常,“60亩农田无水可用,挖断水渠造成30多亩农田无法耕种”情况不属实。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三)关于反映“跟国土跟公安反映过,结果不满意” 的问题。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已按规定对该石场违法开采行为予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违法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公安机关于2022年9月22日已对该案作出立案侦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陆川县应急管理局、陆川县水利局督促石场依法依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等证件,在该石场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动工。 (二)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古城镇人民政府继续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维护当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正常秩序,如发现石场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26 | D2YL202305170026 | 玉州区南江街道常乐村广群红砖厂,烧煤烟污染很大,经常晚上十点半开始,偶尔下午五六点就开始了,早上七八点也有,影响村里空气质量。 | 玉州区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9日,南江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市场监管局、玉州区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常乐村委到现场调查。 (一)关于“广群红砖厂烧煤烟污染很大,产生很多臭气,很难闻,影响村里空气质量”类似问题。经查,该厂取土配套建设有脱硫设施,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设施正常运转,在线监控数据稳定上传,二氧化硫数据为50.87mg/m³,氮氧化物数据为2.5mg/m³,废气已达标排放。该厂有污染物排放但排放达标,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该厂安装有脱硫塔,环保部门有人检查的时候就开,其他的时候就不开”类似问题。经查,该厂配套建设有脱硫设施,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4小时在线监控。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拉泥的大卡车声音很大,影响正常的休息”的问题。经查,该厂运货卡车在运送、装卸的过程中会产生噪音。该举报内容属实。 (四)关于“运泥车掉下的泥,导致烟尘很大”的问题。经查,该厂运送原料主要是使用卡车,在运送过程中会洒落一些下来,造成烟尘。该举报内容属实。 (五)关于“整晚都在厂里敲东西,像维修机器,声音特别吵”的问题。经查,该厂是24小时生产,偶尔在晚上会发生机器设备出故障的情况,维修人员会连夜维修,产生噪音。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六)关于“鼓风机像摆设一样,有人检查就开,没有人检查就不开”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厂有焙烧、排潮风机各2台,检查时, 该厂的鼓风机是在正常运行。风机的作用主要是引导火力按设定的方向走,将热量喷回烘干窑烘干砖胚,假若生产过程中,鼓风机不开的话,根本不能正常生产。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七)关于“污水废水排放到灌溉的鱼塘,导致污染水田,十亩地无法耕种”的问题。玉林市广群红砖厂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脱硫塔的冷却水循环利用,经现场勘察、走访周边群众,该厂没有污水外排的情况。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加强该厂日常监管,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燃烧废气达标排放; (二)要求在夜间不能敲打机器发出噪声扰民,不得在夜间进行强噪音维修机器作业;夜间不能装卸货物,夜间禁止大卡车鸣笛; (三)加大对厂区道路的洒水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污染,防止道路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二)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南江街道和常乐村委加强对广群红砖厂负责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做好周边群众思想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7-27 | D2YL202305170027 | 北流东湖一号小区炸山,在小区三十栋和三十一栋后面的山,震破居民住宅的玻璃,噪音扰民,晚上炸山,白天扬尘很大。 | 北流市 | 噪声、扬尘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信访件反映的“炸山震破居民住宅的玻璃”情况不属实。 经工作组现场调查,广西铜州恒发物资有限公司目前采用数码电子雷管引爆,试行逐孔起爆设计网路,设置有爆破震动监测设备,该项目的爆破施工作业能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要求进行。根据爆破公司检测报告显示,爆破公司在每一次爆破作业中是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以及爆破设计方案实施爆破,每次爆破都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离爆破点最近的居民房进行爆破震动测震,每一次的测震数据均在国家标准允许震动范围内,远远小于国家标准允许震动范围值。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震动报告显示爆破对周边居民房屋没有造成影响。经向东湖一号物业部了解到,房屋30栋1901#(未装修)主卧窗户一块玻璃出现过破裂(超出材料质保期发生)、30栋505#(未装修)客厅阳台门一块玻璃出现过破裂(超出材料质保期发生)。31栋2401#(未装修)主卫窗户玻璃出现过破裂,但无法证实是由石场爆破作业所引起。工作组在5月19日现场勘查时发现破碎的玻璃均完成了更换,不涉及房屋结构安全。 (二)信访件反映的“石场噪音扰民,晚上炸山”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9日工作组对房屋30栋、31栋进行现场检查,白天期间小区周边吵杂声较多,未发现北流市城北大风门片区土地开发平整工程项目有明显噪声传来。 但经向东湖一号的物业部了解到,北流市城北大风门片区土地开发平整工程项目经常在深夜进行加工,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在安静的夜晚,东湖一号小区确实能听到石场加工作业的声音。噪音扰民情况基本属实。 经查阅北流市城北大风门片区土地开发平整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台账了解到,该项目爆破时间严格按照上午10:00-11:00、下午16:00-17:00的时段进行,没有在晚上进行爆破作业。晚上炸山情况不属实。 (三)信访件反映的“石场白天扬尘很大”情况部分属实。 经工作组核查,发现石场内配备有多台降低粉尘的设备,其中有3台80米远程高压水枪喷淋,对爆破作业面全覆盖喷淋;有8台水雾炮机降尘,边生产、边喷淋;有2台洒水车洒水,对场外运输道路进行水泥硬化,路边安装围挡,围挡上设置有雾化喷淋设施,现场除部分障碍喷淋设施没有工作外,其余雾化喷淋设施均正常开启,车辆经过时无明显道路扬尘。印塘片区的碎石生产线正常开工生产,石渣、石粉等物料部分露天堆放;印塘片区二破车间的收尘铁皮棚房已损坏,存在一定的扬尘散逸现象。现场检查时段未进行爆破作业,但爆破前的钻孔工作起尘较大。经对东湖一号小区检查发现,小区绿化环境较好,楼下花园及后山公园的花草树木表面未发现粉尘异常的情况。楼栋30栋和31栋大部分住户尚未入住,部分正在装修,未发现北流市城北大风门片区土地开发平整工程项目有明显粉尘传播至该小区的迹象。 | 部分属实 | (一)北流市应急管理局对北流市大风门片区土地平整项目部下达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项目严禁夜间爆破作业、严禁在距离生产生活设施300米范围内的矿体进行爆破施工采矿、严禁超药量爆破。广西桂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铜州恒发物资有限公司当即签署了《爆破作业承诺书》,表示将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做好爆破工作。 (二)北流生态环境局对广西桂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北流市森利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喷头马上进行检修更换,确保日常正常使用;对露天堆放且易产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减少物料扬尘的产生;对印塘片区二破车间的收尘铁皮棚房进行修补,防止扬尘逸散;对钻孔机的除尘装置进行检修,确保除尘装置正常使用,并要求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下一步将安排有资质的单位对群众投诉的噪音问题进行监测,计划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监测工作,届时将根据监测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要求广西桂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作业时要设置遮蔽物或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在爆源与居民楼之间设置遮蔽物,如防护排架等,可阻碍和扰乱声波的正常传播,并改变传播的方向,从而较大地降低声波直达居民点的噪声级。 下一步,北流市委、市政府将对该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避免污染周边环境。并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居民群众的沟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回应。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7-28 | D2YL202305170028 | 兴业县沙塘镇永兴村位于六岗,兴业县港盛种养有限公司,负责人梁盛富,破坏了三十多亩山林,破坏了水田十五亩耕地,占用耕地,黑黑的污水排放到水田,造成水田无法耕种,破坏了水土。可以联系村民梁德善15278357566。多次反映,但是仍未能得到满意回复,希望不要转办到县里,希望能够拆除猪场,恢复生态。 | 兴业县 | 水、其他 |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关于“兴业县沙塘镇永兴村位于六岗,兴业县港盛种养有限公司,负责人梁盛富,破坏了三十多亩山林,破坏了水田十五亩耕地,占用耕地”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兴业县港盛种养有限公司虽然于2019年10月12日以兴业县沙塘镇永兴村六岗农场状元岭为地址登记注册,但目前该公司在沙塘镇永兴村六岗农场周边未建设有实体养殖场,不存在排放污水、破坏山林、水田、耕地的问题。兴业县万盛种养专业合作社、兴业县沙塘镇洋聪养殖场、兴业县蒲塘镇石山村李益武猪场等3家养殖场用地均属于设施农业用地,其中涉及使用林地的兴业县万盛种养专业合作社已于2020年12月2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准许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桂林审准字(2020)1382号】准许使用林地共5.3288公顷,该养殖场现建设养殖的猪舍均在准许使用的林地范围内,没有超出范围使用林地。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黑黑的污水排放到水田,造成水田无法耕种,破坏了水土”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兴业县万盛种养专业合作社于2020年4月14日获得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书的批复(玉环项管〔2020〕18号),配套有集污池、干湿分离机、大型黑膜沼气池、厌氧、好氧等污水处理设施,现场对该合作社周边环境、下游鱼塘、桉树林等排查,未发现黑臭污水直排现象,周边无污染痕迹。兴业县沙塘镇洋聪养殖场梁春强于2023年4月1日租赁猪舍,并于4月22日进1200头猪苗开始养殖,因进猪时间较短,小猪粪污量较少,目前养殖粪污存放在场内储液池中,粪污异位发酵大棚尚未启用,周边未发现养殖污水外排污染现象。兴业县蒲塘镇石山村李益武猪场检查发现,该场粪污发酵大棚已“死床”并停用,存放有大量黑臭污水。粪污储液池粪污水直接溢出外排,沿山体流到下方约7亩闲置农田中并向外排放,农田水受污染发黑发臭,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成立工作专班。兴业县已于2023年5月17日由沙塘镇政府、兴业县农业农村局、兴业县自然资源局、兴业县林业局、兴业生态环境局等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沙塘镇永兴村六岗周边进行调查,5月18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做好技术指导。要求3家养殖场加强各项治污设施的管理,全量收集和利用畜禽粪污,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确保异位发酵床正常运转,严禁出现露天堆放发酵的现象,及时喷淋除臭菌种,减少养猪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一是要求兴业县万盛种养专业合作社继续加强各项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养殖粪便、污水全部无害化处置,严禁直排、偷排,同时加强粪污施肥抽淋管理工作,不得过量施肥抽淋,防止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二是要求兴业县沙塘镇洋聪养殖场限期15天内培育菌种并恢复粪污异位发酵大棚使用,严格按照《兴业县规模养殖场异位发酵床改造建设技术指导参考》等技术指导资料运行,同时加强各项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养殖粪便、污水全部无害化处置,严禁直排、偷排。三是要求兴业县蒲塘镇石山村李益武猪场5月20日前转移处理生猪,5月25日前清理发酵棚内储存的粪污后培育发酵菌种,确保发酵床等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进行养殖生产。同时,清理污染周边农田粪污,排通污水、清走淤泥,恢复耕作。目前,已由兴业生态环境局依法进行查处,下一步将按照程序依法办理。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后期监管和督促的力度,兴业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养殖企业生态养殖的指导监管,兴业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养殖污染问题的监管,沙塘镇政府加强对养殖场的属地管理,在发展生产的同时维护好群众利益和生态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29 | D2YL202305170030 | 玉州区南江街道常乐村十队广群红砖厂,污水废水排放到灌溉的鱼塘,导致污染水田,十亩地无法耕种,时不时烟囱排放的烟很臭,运泥车掉下的泥,导致烟尘很大。反映多次,没能得到有效解决,持续反弹。 | 玉州区 | 水、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9日,南江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市场监管局、玉州区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常乐村委到现场调查。 (一)关于“广群红砖厂烧煤烟污染很大,产生很多臭气,很难闻,影响村里空气质量”类似问题。经查,该厂取土配套建设有脱硫设施,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设施正常运转,在线监控数据稳定上传,二氧化硫数据为50.87mg/m³,氮氧化物数据为2.5mg/m³,废气已达标排放。该厂有污染物排放但排放达标,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该厂安装有脱硫塔,环保部门有人检查的时候就开,其他的时候就不开”类似问题。经查,该厂配套建设有脱硫设施,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4小时在线监控。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拉泥的大卡车声音很大,影响正常的休息”的问题。经查,该厂运货卡车在运送、装卸的过程中会产生噪音。该举报内容属实。 (四)关于“运泥车掉下的泥,导致烟尘很大”的问题。经查,该厂运送原料主要是使用卡车,在运送过程中会洒落一些下来,造成烟尘。该举报内容属实。 (五)关于“整晚都在厂里敲东西,像维修机器,声音特别吵”的问题。经查,该厂是24小时生产,偶尔在晚上会发生机器设备出故障的情况,维修人员会连夜维修,产生噪音。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六)关于“鼓风机像摆设一样,有人检查就开,没有人检查就不开”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厂有焙烧、排潮风机各2台,检查时, 该厂的鼓风机是在正常运行。风机的作用主要是引导火力按设定的方向走,将热量喷回烘干窑烘干砖胚,假若生产过程中,鼓风机不开的话,根本不能正常生产。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七)关于“污水废水排放到灌溉的鱼塘,导致污染水田,十亩地无法耕种”的问题。玉林市广群红砖厂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脱硫塔的冷却水循环利用,经现场勘察、走访周边群众,该厂没有污水外排的情况。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加强该厂日常监管,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燃烧废气达标排放; (二)要求在夜间不能敲打机器发出噪声扰民,不得在夜间进行强噪音维修机器作业;夜间不能装卸货物,夜间禁止大卡车鸣笛; (三)加大对厂区道路的洒水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污染,防止道路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二)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南江街道和常乐村委加强对广群红砖厂负责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做好周边群众思想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7-30 | D2YL202305170031 | 玉州区城西街道新团社区,从工业品市场靠铁路边流到新团社区第四小组的这一段河道,很臭很黑,下大雨很多垃圾。已经有人开始处理下半段了,但是担心上半段没人处理 | 玉州区 | 水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9日,由城西街道联合玉州区住建局、玉州区水利局,新团社区到现场调查。 (一)关于“从工业品市场靠铁路边流到新团社区第四小组的这一段河道,很臭很黑,下大雨很多垃圾。”的问题 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5月13日第二批督办件D2YL202305120011来之前两日,城西街道已经用挖掘机清理了约250米河道的淤泥及进行环保化学物质投放,对水体进行净化以减少异味等工作,同时打捞河道垃圾,对河道周边垃圾进行清理、保洁。整个新团社区的河段约有1700米,城西街道在持续清理中。主要堵塞的河段为望州岭的河段,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清理,目前河水流通已经顺畅,流速比之前加快了几倍,故群众举报有很多垃圾不属实。虽河道投放了环保化学物质,但是仍有一定的臭味存在。投诉中“很臭很黑”基本属实。 (二)关于“已经有人开始处理下半段了,但是担心上半段没人处理。”的问题 整个新团社区的河段约有1700米,城西街道一直在持续清理中。主要堵塞的河段为望州岭的河段,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清理,目前河水流通已经顺畅,流速比之前加快了几倍,对于新团社区的上半段河段,该街道也有相关的处理计划,所以信访件中的“已经有人开始处理下半段了,但是担心上半段没人处理。”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继续进行清淤和水体净化。要求城西街道新团社区继续对牛尿圳新团段进行清淤及环保化学物质投放,对水体进行净化、减少异味产生,加强对牛尿圳漂浮物的清理及巡查力度,如发现有垃圾将及时处理、有排污情况及时制止。对于上半段河段,加快启动清理计划,目前已经完成清理。 (二)全面排查社区环境卫生。要求新团社区全面排查社区内是否还有臭水沟、黑臭水体、陈年垃圾堆放的情况,若发现则立即进行整治、净化和美化;同时加强与洁亚公司对接,做到垃圾及时清扫,保持社区环境干净、整洁。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设立警示标牌。继续制作宣传标语和设立警示牌,加大宣传。通过微信推送、LED显示屏播放、流动喇叭广播、发放传单等方式,全方位进行环境保护宣传,不断提高辖区企业和居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同时重点加强对新团小学等学校学生的环保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的好习惯。 (四)加强对偷排工业污水的排查整治。继续联合玉州区环保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工业污水偷排的排查,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 (五)加快推进牛尿圳污水管网建设。 (六)组建工作组,落实网格化巡查。新团社区组建了牛尿圳巡逻工作组,落实网格责任,对牛尿圳新团辖区段进行全天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整改。 (七)设立警示宣传。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31 | D2YL202305170032 | 玉州区金港路698号,特斯拉ktv文旅局现场测量ktv到学校的距离,居民认为测量数据不科学,测量方法不科学,希望由第三方在场做公证,希望督察组能过去。 | 玉州区 | 其他 | 关于“文旅局现场测量ktv到学校的距离,居民认为测量数据不科学,测量方法不科学”“文旅局5月17号来测量,觉得是文旅局只是走过场而已,不合理不合规”的问题。经查,玉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于2022年9月第一次收到特斯拉公司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申请。2022年10月21日经玉州区文体旅局现场勘察,特斯拉公司当时经营区域出入口西北方向大门与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东门的交通行走距离189.3米、与玉林市玉州区东成小学环南校区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166.6米、与玉林市玉州区金太阳幼儿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168.3米。2022年11月2日,玉州区文体旅局向特斯拉公司下达《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批准该公司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申请。2023年3月10日,特斯拉公司将西北方向大门封闭,并提交书面申请要求重新审批该公司行政许可申请。根据金色时代小区开发商提供的商铺停车位相关材料(商业建筑每100平方米配备不少于0.6个停车位),特斯拉公司所在16栋01-07号商铺在门前广场公共区域两侧拥有15.6个商业停车位置。根据安全行走的考虑,经测量,特斯拉公司现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西南方向门口沿广场停车区域外人行步道至周边一职中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为221.1米、至环南学校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为219.1米、至金太阳幼儿园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为215.2米。经玉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检查发现,玉林市特斯拉娱乐有限公司近期将其所在建筑原封闭的北出入口拆除挡板,作为安全应急疏散出入口使用。5月17日,区文体旅局工作人员会同江滨社区工作人员对特斯拉公司现有三个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与周边学校、幼儿园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进行测量,测量方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 促进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桂文旅发〔2020〕54号)中规定:“对含有歌舞、游艺娱乐项目的文化娱乐综合体,其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与中小学校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超过 200 米,可依法审查批准。”桂文旅发〔2020〕54号文件同时明确:“最低交通行走距离,是指行人在不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沿人行道、斑马线或过街设施安全行走路线的最短距离。”经测量,特斯拉公司所在建筑的南出入口与玉州区金太阳幼儿园、玉州区环南学校、玉林市一职中校园主门交通行走距离超200米,其建筑北出入口和东出入口(这两个出入口为安全通道,非实际经营出入口)与玉州区金太阳幼儿园校园主门交通行走距离不足200米。根据以上材料,特斯拉公司符合娱乐场所设立条件,玉州区文体旅局于3月20日向特斯拉公司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许可编号:450902160163)。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 不属实 | (一)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对其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做好经营场所隔音设施。该公司已于5月19日停业整改。 (二)由玉州公安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的要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对消费者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 已办结 | 无 |
7-32 | D2YL202305170033 | 玉州区金港路698号,特斯拉ktv文旅局现场测量ktv到学校的距离,居民认为测量数据不科学,测量方法不科学,希望由第三方在场做公证,希望督察组能过去。 | 玉州区 | 其他 | 关于“文旅局现场测量ktv到学校的距离,居民认为测量数据不科学,测量方法不科学”“文旅局5月17号来测量,觉得是文旅局只是走过场而已,不合理不合规”的问题。经查,玉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于2022年9月第一次收到特斯拉公司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申请。2022年10月21日经玉州区文体旅局现场勘察,特斯拉公司当时经营区域出入口西北方向大门与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东门的交通行走距离189.3米、与玉林市玉州区东成小学环南校区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166.6米、与玉林市玉州区金太阳幼儿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168.3米。2022年11月2日,玉州区文体旅局向特斯拉公司下达《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批准该公司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申请。2023年3月10日,特斯拉公司将西北方向大门封闭,并提交书面申请要求重新审批该公司行政许可申请。根据金色时代小区开发商提供的商铺停车位相关材料(商业建筑每100平方米配备不少于0.6个停车位),特斯拉公司所在16栋01-07号商铺在门前广场公共区域两侧拥有15.6个商业停车位置。根据安全行走的考虑,经测量,特斯拉公司现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西南方向门口沿广场停车区域外人行步道至周边一职中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为221.1米、至环南学校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为219.1米、至金太阳幼儿园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为215.2米。经玉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检查发现,玉林市特斯拉娱乐有限公司近期将其所在建筑原封闭的北出入口拆除挡板,作为安全应急疏散出入口使用。5月17日,区文体旅局工作人员会同江滨社区工作人员对特斯拉公司现有三个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与周边学校、幼儿园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进行测量,测量方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 促进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桂文旅发〔2020〕54号)中规定:“对含有歌舞、游艺娱乐项目的文化娱乐综合体,其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与中小学校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超过 200 米,可依法审查批准。”桂文旅发〔2020〕54号文件同时明确:“最低交通行走距离,是指行人在不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沿人行道、斑马线或过街设施安全行走路线的最短距离。”经测量,特斯拉公司所在建筑的南出入口与玉州区金太阳幼儿园、玉州区环南学校、玉林市一职中校园主门交通行走距离超200米,其建筑北出入口和东出入口(这两个出入口为安全通道,非实际经营出入口)与玉州区金太阳幼儿园校园主门交通行走距离不足200米。根据以上材料,特斯拉公司符合娱乐场所设立条件,玉州区文体旅局于3月20日向特斯拉公司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许可编号:450902160163)。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 不属实 | (一)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对其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做好经营场所隔音设施。该公司已于5月19日停业整改。 (二)由玉州公安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的要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对消费者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 已办结 | 无 |
7-33 | D2YL202305170034 | 金港路698特斯拉ktv,每天晚上噪声扰民,文旅局5月17号来测量,觉得是文旅局只是走过场而已,不合理不合规。 | 玉州区 | 噪声 | 关于“文旅局5月17号来测量,觉得是文旅局只是走过场而已,不合理不合规”的问题。经查,玉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于2022年9月第一次收到特斯拉公司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申请。2022年10月21日经玉州区文体旅局现场勘察,特斯拉公司当时经营区域出入口西北方向大门与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东门的交通行走距离189.3米、与玉林市玉州区东成小学环南校区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166.6米、与玉林市玉州区金太阳幼儿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168.3米。2022年11月2日,玉州区文体旅局向特斯拉公司下达《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批准该公司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申请。2023年3月10日,特斯拉公司将西北方向大门封闭,并提交书面申请要求重新审批该公司行政许可申请。根据金色时代小区开发商提供的商铺停车位相关材料(商业建筑每100平方米配备不少于0.6个停车位),特斯拉公司所在16栋01-07号商铺在门前广场公共区域两侧拥有15.6个商业停车位置。根据安全行走的考虑,经测量,特斯拉公司现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西南方向门口沿广场停车区域外人行步道至周边一职中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为221.1米、至环南学校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为219.1米、至金太阳幼儿园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为215.2米。经玉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检查发现,玉林市特斯拉娱乐有限公司近期将其所在建筑原封闭的北出入口拆除挡板,作为安全应急疏散出入口使用。5月17日,区文体旅局工作人员会同江滨社区工作人员对特斯拉公司现有三个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与周边学校、幼儿园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进行测量,测量方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 促进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桂文旅发〔2020〕54号)中规定:“对含有歌舞、游艺娱乐项目的文化娱乐综合体,其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与中小学校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超过 200 米,可依法审查批准。”桂文旅发〔2020〕54号文件同时明确:“最低交通行走距离,是指行人在不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沿人行道、斑马线或过街设施安全行走路线的最短距离。”经测量,特斯拉公司所在建筑的南出入口与玉州区金太阳幼儿园、玉州区环南学校、玉林市一职中校园主门交通行走距离超200米,其建筑北出入口和东出入口(这两个出入口为安全通道,非实际经营出入口)与玉州区金太阳幼儿园校园主门交通行走距离不足200米。根据以上材料,特斯拉公司符合娱乐场所设立条件,玉州区文体旅局于3月20日向特斯拉公司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许可编号:450902160163)。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在该公司正常营业时间,玉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噪音进行监测,在该公司西南面4栋居民楼3楼窗外(靠声源面)和南面场界外1米得出的监测结果为51.3DB和49DB,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昼间60DB,夜间50DB)。该举报内容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对其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做好经营场所隔音设施。该公司已于5月19日停业整改。 (二)由玉州公安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的要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对消费者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 已办结 | 无 |
7-34 | D2YL202305170035 | 塘岸镇,六和村城肚组,温生富占用坡地建房,占用了村道。 | 北流市 | 其他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2023年5月18日,北流市组织北流市塘岸镇政府乡建中心、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北流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国家“二调”“三调”土地地类数据,塘岸镇六和村城肚组温生富建房用地属农村宅基地,不存在占用坡地建房问题,且该建房用地已依法获得了宅基地建房审批手续(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4509811082023020>)。温生富建房用地属于规划许可证范围,距离村道约50米。 | 非环保领域,不属实 | 经调查核实,“塘岸镇六和村城肚组,温生富占用坡地建房,占用了村道。”的举报不属实,下一步,由北流市塘岸镇政府和北流市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向信访人反馈调查结果。 | 已办结 | 无 |
7-35 | D2YL202305170036 | 东海路,3家废品回收公司(特别供水公司对面)长期占道,不注意卫生污水、垃圾不处理(玻璃、铁屑、铁钉) | 兴业县 | 水、垃圾 |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核查,黎水乾、姚翠银、何英辉等3家废旧回收店(场)存在下列影响环境情况:一是部分废旧塑料、纸张、废铁等废旧物品占用村道边沿堆放。二是经回收的酒瓶碎裂、废旧品脱落的细小玻璃和金属未清理颗粒影响村道环境。三是部分瓶子、罐子等容器类废旧品内残留的液体渗出污染村道。另外,何英辉石南镇再生源物资回收场还存在擅自搬迁经营场所的问题,登记的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符的问题。综上所述,群众投诉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限期整改。已对黎水乾、姚翠银、何英辉等3家废旧回收店(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负责人于2023年5月24日前搬离占用村道的各类废旧物品,清扫冲洗已经造成污染的村道路面。对何英辉石南镇再生源物资回收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营业执照。 (二)批评教育。对经营负责人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教育,要求在以后的经营中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营。 (三)加强巡逻。决定由兴业县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和属地镇组成巡逻队伍,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确保市容市貌环境整洁卫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36 | D2YL202305170037 | 金港路698号金色时代特斯拉ktv,文旅局测量交通行走距离,当事人觉得不合理(反映测的地方不是群众经常走的地方)。说不解决就拉砖头围广场。 | 玉州区 | 其他 | 关于“文旅局现场测量ktv到学校的距离,居民认为测量数据不科学,测量方法不科学”“文旅局5月17号来测量,觉得是文旅局只是走过场而已,不合理不合规”的问题。经查,玉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于2022年9月第一次收到特斯拉公司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申请。2022年10月21日经玉州区文体旅局现场勘察,特斯拉公司当时经营区域出入口西北方向大门与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东门的交通行走距离189.3米、与玉林市玉州区东成小学环南校区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166.6米、与玉林市玉州区金太阳幼儿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168.3米。2022年11月2日,玉州区文体旅局向特斯拉公司下达《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批准该公司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申请。2023年3月10日,特斯拉公司将西北方向大门封闭,并提交书面申请要求重新审批该公司行政许可申请。根据金色时代小区开发商提供的商铺停车位相关材料(商业建筑每100平方米配备不少于0.6个停车位),特斯拉公司所在16栋01-07号商铺在门前广场公共区域两侧拥有15.6个商业停车位置。根据安全行走的考虑,经测量,特斯拉公司现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西南方向门口沿广场停车区域外人行步道至周边一职中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为221.1米、至环南学校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为219.1米、至金太阳幼儿园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为215.2米。经玉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检查发现,玉林市特斯拉娱乐有限公司近期将其所在建筑原封闭的北出入口拆除挡板,作为安全应急疏散出入口使用。5月17日,区文体旅局工作人员会同江滨社区工作人员对特斯拉公司现有三个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与周边学校、幼儿园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进行测量,测量方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 促进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桂文旅发〔2020〕54号)中规定:“对含有歌舞、游艺娱乐项目的文化娱乐综合体,其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与中小学校校园主门的交通行走距离超过 200 米,可依法审查批准。”桂文旅发〔2020〕54号文件同时明确:“最低交通行走距离,是指行人在不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沿人行道、斑马线或过街设施安全行走路线的最短距离。”经测量,特斯拉公司所在建筑的南出入口与玉州区金太阳幼儿园、玉州区环南学校、玉林市一职中校园主门交通行走距离超200米,其建筑北出入口和东出入口(这两个出入口为安全通道,非实际经营出入口)与玉州区金太阳幼儿园校园主门交通行走距离不足200米。根据以上材料,特斯拉公司符合娱乐场所设立条件,玉州区文体旅局于3月20日向特斯拉公司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许可编号:450902160163)。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 不属实 | (一)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对其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做好经营场所隔音设施。该公司已于5月19日停业整改。 (二)由玉州公安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的要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对消费者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 已办结 | 无 |
7-37 | D2YL202305170038 | 锦绣东路锦绣家园小区,5栋19号车库,每天洗烧烤餐具的废水,把污水倒在车库目前的通道,臭味大. | 博白县 | 气 |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锦绣东路锦绣家园小区,5栋19号车库,每天洗烧烤餐具的废水,把污水倒在车库目前的通道,臭味大。”情况属实。经现场核查,该车库非经营场所与加工生产场所,无经营性行为,为该业主存放烧烤餐具、烧烤用品及其他杂物场所,每天清洗烧烤餐具时会产生废水,废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接从路面排放至下水道。车库门口有清洗过后未干的遗留水迹,靠近了能闻到臭味,现场苍蝇乱飞,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一)由博白镇人民政府责令车库业主对车库周边堆放杂物收回车库,并清扫车库及周边环境卫生,同时做好业主的政策解释以及思想工作,动员其每天用洗洁精清洗地面并对清洗后的地面进行消毒、去除异味处理,车库业主表示配合。 (二)由博白县住建局督促锦绣家园物业服务中心加强该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由物业督促车库业主做好每日清洁消毒工作,以免水体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 (三)由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责令店主将车库外的物品搬入车库内,不准占用通道摆放杂物。 (四)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已办结 | 无 |
7-38 | D2YL202305170039 | 城南二路永泰尊府门口,晚上7-10点唱歌,昨日派出所去处理,昨天还是一样在唱。 | 北流市 | 噪声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 2023年5月18日晚上8点左右,北流市公安局蟠龙派出所值班人员到城南二路永泰尊府门口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有四五个人在唱歌,唱歌人员为店主和消费者。经测噪声达到60分贝,公安局蟠龙派出所值班人员告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规定。现场人员表示配合,随即停止了唱歌行为。 2023年5月19日晚8点左右,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到北流市永泰尊府门口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未发现放置有音响、显示屏等相关唱歌设备,也没有人在唱歌,只有四个人在打牌,现场声音较小。北流市城管执法人员对打牌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提醒他们不得在门口大声唱歌,在打牌过程中注意不要大声喧哗,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作息。打牌的居民均表示配合城市管理,共同维护好文明的社会环境。 2023年5月22日晚10点21分左右,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放置有音响、显示屏等相关唱歌设备,也没有人在唱歌,只有五六个人在吃东西聊天,现场声音较小。 | 基本属实 | 针对上述问题,北流市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北流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就噪音扰民问题对该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口头教育,并责令整改。该店铺经营者表示不再放置音响、显示屏等相关唱歌设备到店门口唱歌。 (二)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对该商铺经营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告诫教育,并告知如果再次发现此类现象,将对音响、显示屏等相关唱歌设备进行收缴。 下一步,北流市公安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将继续跟进该问题的处理,加强巡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已办结 | 无 |
7-39 | D2YL202305170040 | 金港路698特斯拉ktv,噪音大,震动大,之前环保局来监测,觉得监测时间不对,监测位置也不对,方法也不对。要求规范特斯拉噪音传播。 | 玉州区 | 噪声 | 关于“文旅局、环保局监测噪音,觉得监测时间不对,监测位置也不对,方法也不对”的问题。在该公司正常营业时间,5月14-15日夜间(23:35-02:30),玉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噪音进行监测,在该公司西南面4栋居民楼3楼窗外(靠声源面)和南面场界外1米得出的监测结果为51.3DB和49DB。玉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测量时间、位置、方法都是按照规范进行的,但确实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昼间60DB,夜间50DB)。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对其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做好经营场所隔音设施。该公司已于5月19日停业整改。 (二)由玉州公安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的要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对消费者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40 | D2YL202305170041 | 玉州区禾力塘里2栋1、2、3号后面有个鱼塘,很臭,蚊子多,水沟很脏,有曾经养猪厂遗留下来的猪粪。 | 玉州区 | 水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关于“很臭,蚊子多,水沟很脏,有曾经养猪厂遗留下来的猪粪”的问题。2023年5月19日下午,南江街道联合南江社区、竹美社区、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住建局、玉州区农业农村局到现场调查。经查,鱼塘周边300米范围内未发现有养猪场和遗留猪粪的痕迹,经走访周边群众,了解附近曾经有养猪场,但早已搬迁,现场未闻到臭味。水体清澈无异味,水沟底部沉积比较多黑色淤泥。当前夏天水体容易滋生蚊子。群众举报“玉州区禾力塘里2栋1、2、3号后面有个鱼塘,蚊子多,有曾经养猪厂遗留下来的猪粪”属实,“很臭,水沟很脏”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南江街道、南江社区加大对该区域周边的排查力度,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立即处理。 (二)南江街道、南江社区好周边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爱护环境、不随便乱扔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等。 | 已办结 | 无 |
7-41 | D2YL202305170042 | 金港路698号特斯拉ktv,噪音扰民,居民睡不着觉,客户经常随地大小便,凌晨两三点喝醉了还会大吵大闹。 | 玉州区 | 噪声 | (一)关于“KTV噪音扰民”类似问题 在该公司正常营业时间,玉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噪音进行监测,在该公司西南面4栋居民楼3楼窗外(靠声源面)和南面场界外1米得出的监测结果为51.3DB和49DB,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昼间60DB,夜间50DB)。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KTV客户随地大小便”类似问题 经实地勘察、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KTV大厅及每间包厢设有卫生间,可以满足消费客人的需求。而且没有直接证据查实随地大小便的人就是KTV的客户。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对其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做好经营场所隔音设施。该公司已于5月19日停业整改。 (二)由玉州公安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的要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对消费者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42 | D2YL202305170043 | 玉州区丽江家园1期848号,楼底下是一排餐馆,嘎嘎小东北排烟管对着小区里面,油烟管道也渗油,油烟很大,营业时噪音也很大,煮菜时热量大,导致居民家里也很热。投诉过,未能得到有效处理。 | 玉州区 | 噪声、油烟 |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23年5月19日下午,玉城街道、新民社区联合区城管局、玉州区市场监管局一同到举报人反映的江滨路848号丽江家园一期商铺嘎嘎小东北餐馆现场调查。 现场检查时,嘎嘎小东北餐馆油烟管存在油烟大及渗油的情况,食客聊天存在一定的噪声。该举报内容属实。 | 属实 | (一)玉州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餐馆负责人5月26日前更换渗漏的油烟管道,清除干净因油烟管渗漏造成的污染物,限期整改油烟管密封问题,减小营业时噪音影响。 (二)玉州区城管局要求业主对食客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宣传教育,规范文明行为。 (三)玉城街道落实新民社区网格员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 | 已办结 | 无 |
7-43 | D2YL202305170044 | 北流市民安镇铜石村工业大道这段路,大约五公里长这段路,运输车辆掉下来的泥土导致扬尘污染特别严重,掉落的石头砸烂道路。 | 北流市 | 扬尘 | 2023年5月18日—20日,北流市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该路段进行现场调查,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 (一)对于“运输车辆掉下来的泥土导致扬尘污染特别严重”的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经调查,该路段经过的车辆多数为大型运输车,运载的货物多为砂石等建筑材料,有部分车没有篷布遮挡货物,导致砂石掉落道路造成扬尘污染。该路段3处停车场的站场内都没有硬化,站场出入口没有水槽,导致车辆出入轮胎把泥土带出路面,造成扬尘。 (二)对于“掉落的石头砸烂道路”的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路段未发现有掉落的石头,道路是比较完整的,有一些路段有损坏和裂痕,基本上是因为道路使用时间较长、货车长时间碾压,加上没有及时养护造成的,但也不能排除有个别地方是因石头掉落而砸坏的。 | 基本属实 |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北流市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一、处理情况 2023年5月18日,北流市调查工作组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调查。已安排环卫工人对道路进行清洁,今后也将加强对该路段的清洁和洒水,保持道路的清洁,减少扬尘带来的污染。 二、整改措施 (一)对金达停车场、泷兴停车场、大众停车场的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各停车场规范站场管理,对车辆出场必须进行车身轮胎清洗,并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2023年5月21日前完成整改。 (二)要求北流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工作,特别是在下班或晚上时间段加强对过往货车装载情况的监督,一经发现货车违法违章立即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由北流市民安镇政府加强对该路段的清洁和洒水,保持道路的清洁,减少扬尘带来的污染。 下一步,北流市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问题持续跟踪处理,同时加强对该路段的清扫、清洗和洒水降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44 | D2YL202305170045 | 玉州区城西街道城西开发区庆安路151号,杨华勇这户人家在做不知道什么东西,味道很大,很臭,听说后门还埋有排水管道,偷偷将有毒废水污水排放,影响居民。前几天有来过调查,但是没有处理结果,希望加强执法力度。 | 玉州区 | 气、水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3年5月19日,城西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庆丰社区一同到庆安路151号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杨华勇这户人家在做不知道什么东西,味道很大,很臭,”的问题 经查,在前面的督办件中,城西街道已对杨华勇进行了调查,并要求其进行按要求整改,未整改完成前不得作业,再次到现场调查时,作坊也处于停产状态。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关于“ 听说后门还埋有排水管道,偷偷将有毒废水污水排放,影响居民。”的问题 经查,目前作坊现处于停产状态。查看了居所的楼顶排气管和屋后的排水管,并未有毒废水污水排放。举报内容不属实。 | 不属实 |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杨华勇进行了整改,一是废气不得向下排放,排气管道改为通向楼顶高空排放;二是增加1台烟雾废气净化器,减少废气的排放。 (二)业主杨华勇承诺在2023年5月22日前进行整改;目前,业主杨华勇已经在网上下单购买烟雾废气净化机;排气管道已经改为通向楼顶。 下一步,城西街道将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 已办结 | 无 |
7-45 | D2YL202305170046 | 博白县大垌镇金固村金固大队金固石场,下雨天黄泥水流到分路村农田,导致部分农田无法耕种。 | 博白县 | 水 |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博白县大垌镇金固村金固大队金固石场,下雨天黄泥水流到分路村农田,导致部分农田无法耕种”问题不属实。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2021年12月因自治区林业局开展森林督查检查时发现存在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为此,博白县林业局于2021年12月10日要求大垌镇金固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停工整改,直至2022年12月30日准予复工。金固石场主产品为建筑碎石及石粉,生产工艺不涉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该石场于2016年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博白县水利局审批,博白县水利局于2016年4月7日批复《关于博白县金固建筑用花岗石岩矿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效期限与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期限一致。如中途矿山项目的规模、地点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完成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需报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023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玉林市金都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玉林市朝杰建筑有限公司博白县大垌金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期)水土保持验收报告。该项目自主验收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于2023年5月26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公示,尚未报备到博白县水行政主管部门。2021年5月10日,博白县水利局对博白县大垌镇金固村建筑用花岗岩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矿山的水土保持设施存在一些问题,随即出具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博水保整通[2021]8号)。2021年5月27日,玉林市朝杰建材有限公司将整改情况汇报博白县水利局,基本按要求整改完成。该石场建设有五级处理废水过滤池,下雨天的雨水经五级过滤池处理后排入排水渠道,现场检查时排水渠道的水质比较清澈。对分路村管辖的农田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发现,该村辖区农田种有玉米、花生等农作物并长势良好,没有发现分路村农田无法耕种的情况。 | 不属实 | (一)由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博白生态环境局、大垌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监督该公司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协同做好金固石场的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已办结 | 无 |
7-46 | D2YL202305170047 | 玉州区岭塘村贡塘,接近玉柴四季城9栋,围墙外面,有个家具厂,噪音扰民,白天一天不间断响,偶尔晚上十点还在响;家具城斜对面有个机械加工厂,产生很多粉尘,气味很臭。向12369反映过,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 玉州区 | 噪声、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9日,南江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公安分局、玉州区经科局、玉州区自然资源局、玉州区市场监督局、岭塘村委到现场调查。 (一)关于“有个家具厂,噪音扰民,白天一天不间断响,偶尔晚上十点还在响”的问题 经查,该公司的生产程序是开料-封边-打孔,产生噪音的机械是数控开料机开料时发生声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中,其负责人称他们的上班时间为早上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一般加班是下午6点半到8点半,最晚不超过10点。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家具城斜对面有个机械加工厂,产生很多粉尘,气味很臭”的问题 经查,该公司生产工艺涉及到铸造,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和粉尘。目前该公司安装有光氧过滤设施过滤铝熔化电炉和射芯机产生的废气,脉冲除尘设施收集抛丸机工序时产生的粉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厂房内能闻到轻微的铸造气味。该举报内容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要求玉林市伟嘉机械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保证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定期对生产车间粉尘打扫清理,防止废气、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要求广西玉林市大印橡全屋定制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禁止在中午(12:00-14:30)和晚上(22:00-06:00)进行强噪声作业,防止噪声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 (二)由玉州生态环境局、南江街道和岭塘村委加强对业主关于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做好周边群众思想解释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47 | D2YL202305170048 | 陆川县马坡镇马坡初级中学,住在校门口那一栋住宿楼的,校门口出门右侧有一个夜逍遥烧烤摊,晚上营业,经常到凌晨两三点,客人猜码声噪音扰民,油烟也很大,影响居民。多次反映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 陆川县 | 噪声、油烟 | (一)关于反映“夜逍遥烧烤摊,晚上营业,经常到凌晨两三点,客人猜码声噪音扰民,油烟也很大,影响居民。”的问题。经调查,该夜宵摊目前已取消露天烧烤,转为室内经营;油烟已加装管道排放,但店里炒菜、顾客猜码等声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经向摊主及走访周边群众了解,烧烤摊一般从晚上8点营业到凌晨1点,生意好时偶尔营业到凌晨2-3点。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二)关于反映“多次反映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群众在12345平台投诉过这些烧烤摊,马坡镇政府接报后都派出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摊主也按照整改要求加装了抽油烟设备,调整了营业时间等;12369平台则没有接到任何投诉信息。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联合调查组对业主进行了调查询问,并下达了环保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对店铺油烟进行有效处理,要求业主营业时间控制在凌晨1点之前,同时要求业主必须负责监督顾客在晚上10:00后,不准大声喧闹、猜码等。该项整改工作要求摊主长期坚持。 (二)马坡镇政府持续强化巡查整改,加大监管力度,教育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确保违法行为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48 | D2YL202305170049 | 玉州区城西街道庆安路151号,加工塑料,散发很浓烈的臭味,是不定时排放,希望可以下功夫持续性的来访,也希望可以暗访并走访一下附近群众,查清楚这户到底是在做什么,不要打草惊蛇。 | 玉州区 | 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3年5月19日,城西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庆丰社区一同到庆安路151号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杨华勇这户人家在做不知道什么东西,味道很大,很臭,”的问题 经查,在前面的督办件中,城西街道已对杨华勇进行了调查,并要求其进行按要求整改,未整改完成前不得作业,再次到现场调查时,作坊也处于停产状态。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关于“ 听说后门还埋有排水管道,偷偷将有毒废水污水排放,影响居民。”的问题 经查,目前作坊现处于停产状态。查看了居所的楼顶排气管和屋后的排水管,并未有毒废水污水排放。举报内容不属实。 | 不属实 |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杨华勇进行了整改,一是废气不得向下排放,排气管道改为通向楼顶高空排放;二是增加1台烟雾废气净化器,减少废气的排放。 (二)业主杨华勇承诺在2023年5月22日前进行整改;目前,业主杨华勇已经在网上下单购买烟雾废气净化机;排气管道已经改为通向楼顶。 下一步,城西街道将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 已办结 | 无 |
7-49 | X2YL202305170001 | 1.茂林镇长望社区长兴石场厂位于长期小学附近,该厂期污染空气环境和影响群众正常的生活,于2018年曾被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拆除或停产,但至今都没有进行整改并正常生产,群众意见非常大,希望自治区督查组到实地督查。2.位于玉东区第七小学附近的餐饮洗具厂排污严重污染了周边的水环境。 | 玉东新区 | 大气、水 | (一)2023年5月18日下午,联合调查处理工作组到长兴碎石场现场进行调查。情况是:2018年下半年,张东等人租用茂林镇长望社区上围小组土地建设碎石砂场。该碎石场开展了环评向审批部门报备后生产,经检测合格获得了排污许可手续,一直正常生产。因疫情影响,建筑市场不景气,2021年5月该碎石场向供电部门报停工业用电,停止生产至今。2022年1月,该碎石场排污许可到期,继续申请许可获准,有效期至2027年1月。调查组发现现场堆放有少量原来加工的成品碎石,到处杂草丛生,未发现有近期生产痕迹。企业负责人也详实汇报了上述情况。根据本次现场调查,联合调查组认为,群众举报的这个内容不属实。 (二)联合调查组对玉林市玉洁餐具消毒服务部现场调查,该企业每天上午进行餐具清洗作业,作业完成后下午休息。发现化油池淤积大量的油渣、油脂,散发一股馊臭味。其在Y006乡道外的露天水沟段的污水显灰白色,且沉积厚厚一层油垢,散发臭味。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结果,联合调查组认为群众举报内容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要求长兴碎石加工坊提供2021年以来向供电部门报停工业用电的材料证明,同时要求厂区进一步做好防尘措施。 (二)责令玉林市玉洁餐具消毒服务部立即整改,清理化油池、排水沟,并将排水沟覆盖成暗管;3个月内办理相关环评审批手续,2个月内建设好污水净化处理设施。整改完成后,书面材料报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已办结 | 无 |
7-50 | X2YL202305170002 | 博白县凤山镇凤山村龙湾径路段公路边有一炼死猪油厂,日夜炸炼死猪油,凤山、龙城村民深受其害,晚上呼吸难眠,刮北风凤山村民难受,刮东南风龙城村民难受。原也有村民向环保局反映,但没见政治到位,恳请督察组深入整治到位。 | 博白县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反映的“博白县凤山镇凤山村龙湾径路段公路边有一炼死猪油厂,日夜炸炼死猪油”部分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炼死猪油厂”名为博白县凤山镇共友生物油脂加工厂,位于博白县凤山镇龙湾径,且这家企业提炼猪油是属实的,但该加工厂提供的原料来源证明合法,目前无相关证据证明该油脂加工厂炸炼死猪油。炼油原料来源于博白县华聪生猪肉食冷冻厂、贵州黔之灵食品有限公司、云南吉源食品有限公司,是经检疫合格的猪产品,进货途径合法,未发现炸炼死猪油情况。现场核查时,该工厂因原料不足处于停工状态,工厂负责人不在现场。据工厂工作人员介绍,有原料时生产,没有原料时则停工,属间断性生产,不属于日夜生产企业。该加工厂为个体小型企业,根据进货情况生产,没有进货则不生产。同时入户走访群众16人了解是否日夜生产,其中1人表示不清楚,12人表示属间断性生产,3人表示经常日夜生产。以上情况表明,群众认为“日夜炸炼死猪油”问题部分属实。 (二)群众反映的“凤山、龙城村民深受其害,晚上呼吸难眠,刮北风凤山村民难受,刮东南风龙城村民难受”部分属实。目前,该加工厂配置有燃料处理设施和生产油烟处理设施各1套,同时安排好环保专人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臭气难闻现象已基本解决。经现场调查,该加工厂在生产期间排放的气体,确实存在异味,距离凤山村最近的茂源屯220米左右,距离龙城村最近的龙田屯约1.4公里。根据风向对凤山村茂源屯有一定的大气影响,对龙城村的大气影响较小。入户走访群众16人,均表示该加工厂生产时,都闻到一股烧焦的难闻异味。关于影响群众晚上呼吸难眠的问题,走访群众时未发现这个问题。据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3月7日对该加工厂的大气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氨、硫化铵、臭气浓度、非甲烷等污染物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群众反映的“原也有村民向环保局反映,但没见整治到位,恳请督察组深入整治到位”部分属实。据调查组深入调查,2022年8月,村民曾向博白生态环境局反映该厂出现臭气现象。2022年10月该厂因管理不到位,存在环保设施不正常使用情况,有时会出现臭气现象,后经博白生态环境局会同博白县检察院依法进行查处,对该厂依法处罚189686元,并责令其完善配置相应环保设施。据调查组深入调查,2022年8月,村民曾向博白生态环境局反映该厂出现臭气现象。博白生态环境局已要求博白县凤山镇共友生物油脂加工厂继续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成立专人管理,落实企业环境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及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并建议凤山镇政府加强对炼油厂的巡查执法,督促炼油厂保持清洁生产,依法经营,确保环境安全。 | 部分属实 | (一)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该厂炼油原料来源合法性的监督检查。 (二)由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该厂的监督管理。 (三)由博白生态环境局、凤山镇人民政府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炼油厂的巡查执法,督促炼油厂保持清洁生产、依法经营,确保环境安全。 (四)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7-51 | X2YL202305170003 | 北流市新北宝路御景豪庭小区3-2和3-1罗纪装饰部(罗昭育店主)不但长期占道经营,切割不锈钢管制造门窗扶手的切割声和打磨声,极其刺耳,白天长期严重的扰民,不锈钢焊接时的气味也非常毒臭,群众意见非常大。 | 北流市 | 噪声、大气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举报的“长期占道经营”问题基本属实。 2023年5月19日,北流市工作组到北流市新北宝路御景豪庭小区3-2和3-1北流市罗记门窗加工经营部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店铺有时候的确存在占道经营行为,该店负责人表示有时会将安装好的门窗临时放在人行道等待车辆拉走。 (二)举报的“切割不锈钢管制造门窗扶手的切割声和打磨声噪音扰民,不锈钢焊接时的气味也非常毒臭,群众意见非常大”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9日,北流市工作组到北流市罗记门窗加工经营部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有切割和打磨的声音,地板上未发现有切割碎屑,未闻到毒臭气味。经向该店负责人了解,该店铺不进行切割作业,主要进行焊接作业。焊接作业主要是使用氧焊机在室内焊接不锈钢门窗,使用氧焊机焊接时声音较小,气味较轻微。同时该店铺中午12:00至15:00不进行焊接作业,下午18:00后不营业。 北流市罗记门窗加工经营部旁边一共有4家店,分别是广东佛山南海永运物流公司北流分理处、菜鸟驿站、三鑫汽车服务店铺(现已不营业)、北流市明丰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已不营业)。经向该店负责人和周边居民了解,群众反映的切割声和打磨声扰民以及毒臭气味,应该是来自北流市罗记门窗加工经营部旁边的三鑫汽车服务店铺,该店铺在2023年4月中旬已停止经营活动,现店铺正重新招租。其他店铺没有发现切割声和打磨声扰民以及毒臭气味。 2023年5月20日,北流市工作组再次到罗记门窗加工经营部进行巡查,未发现有切割和打磨的声音,地板上未发现有切割碎屑,未闻到毒臭气味。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向(罗记门窗加工经营部)周边居民了解情况,经核实,该店铺在从事日常经营过程中确实不再产生切割和打磨的噪音,也不再闻到毒臭气味。 | 部分属实 | 针对北流市罗记门窗加工经营部占道堆放门窗行为,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对该店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店铺负责人立即整改。安装好的门窗不得占用人行道。该店负责人表态配合立即整改。 (二)对该店铺负责人进行教育。明确要求依法经营,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在午晚休时间产生噪音扰民。该店负责人表示配合。 (三)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将继续加强对北流市罗记门窗加工经营部的巡查,强化常态化管理,严格管控占道经营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52 | X2YL202305170004 | 广西陆川县华创矿业有限公司强行开采 1.与良田镇石垌村石垌队有山岭权属纠纷 2.矿区内有村民的400座坟墓,其后裔居住在两广三县吗,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 3开采带来的环境问题:扬尘、下雨天大量泥浆水会进入九洲江,污染河水,会影响广东湛江茂名区域,影响粤西鹤地库区饮用水源。 4.变更开采陶瓷图实则开采稀土 5.没有征求村民的意见,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开采证。 | 陆川县 | 大气、水、其他 | (一)关于反映“与良田镇石垌村石垌队有山岭权属纠纷”的问题。石垌村屋背岭陶瓷土矿位于五星农场国有划拨农用地范围,该地块于2018年已办理不动产登记,面积159.3704亩,原登记权利人为广西五星总场;2020年5月16日,登记权利人更名为广西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矿区内有村民的400座坟墓,其后裔居住在两广三县吗,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的问题。经实地查看,矿区范围内存在有村民的坟山。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三)关于反映“开采带来的环境问题:扬尘、下雨天大量泥浆水会进入九洲江,污染河水,会影响广东湛江茂名区域,影响粤西鹤地库区饮用水源”和“变更开采陶瓷图实则开采稀土”的问题。经调查,陆川华创矿业公司竞得采矿权后,办理了开采矿产资源所需的所有手续,但该矿区至今没有实质动工,现场厂房地块未开始平整,只摆放了一个活动板房,设备也未到场。现场杂草丛生、一片荒芜,没有任何开采现象。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四)关于反映“没有征求村民的意见,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开采证”的问题。石垌村屋背岭陶瓷土矿采矿权出让计划是按照矿业权设置的相关程序和要求,逐级上报,最终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准而设立的。该采矿权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公开出让,由陆川县华创矿业有限公司最终竞得。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陆川县自然资源局会同良田镇人民政府向周边群众做好政策宣传,督促矿山业主及时处理和落实好矿区范围内竹木、坟山等地上附着物的经济补偿,并在项目动工后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施工建设。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