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2024年第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陆自然告字〔2024〕00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陆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7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一)地块编号2024-008,该地块位于陆川县温泉镇温泉村,纬三路北侧,经六路东侧地块A3-13-1,用地总面积24198.40平方米(约36.297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15410.13平方米(约23.115亩), 道路占用地面积8788.27平方米(约13.182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1.容积率1.0<F≤5.0;建筑密度D≤48%;绿地率G≥30%;建筑限高H<100米;商业建筑面积≤38500平方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2.原则上一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建设用地,也可以根据实际项目的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块合并为一个项目用地,但均需满足有关投资强度要求。不得擅自将地块分割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建设用地。3.其他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陆川县城南片区控规A3-13-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4〕8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24-008挂牌出让起始价462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地块编号2023-114,该地块位于陆川县温泉镇东山村,官田大道西侧,经八路东侧地块A3-8-1.2,用地总面积30016.55平方米(45.025亩),出让宗地面积25564.86平方米(38.347亩), 道路占用地面积4451.69平方米(约6.678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1.容积率1.0<F≤5.5;建筑密度D≤40%;绿地率G≥20%;建筑限高H<100米;商业建筑面积≤49200平方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2.原则上一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建设用地,也可以根据实际项目的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块合并为一个项目用地,但均需满足有关投资强度要求。不得擅自将地块分割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建设用地。3.其他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陆川县城南片区控规A3-8-1.2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3〕90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23-114挂牌出让起始价517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7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三)地块编号2024-001,该地块位于陆川县珊罗镇六燕村,华润大道南侧,旧马盘二级公路东侧,经七路西侧,地块A-20-024.1,用地总面积和出让宗地面积均为15813.08平方米(23.720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1.容积率1.0<F≤3.0;建筑密度35%≤D≤50%;绿地率G≤20%;建筑限高H≤24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2.原则上一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建设用地,也可以根据实际项目的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块合并为一个项目用地,但均需满足有关投资强度要求。不得擅自将地块分割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建设用地。3.其他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地块A-20-024.1、A-20-024.2、A-20-025.1、A-21-03.1、A-21-04.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3〕9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24-001挂牌出让起始价30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0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四)地块编号2024-002,该地块位于陆川县珊罗镇六燕村,华润大道南侧,旧马盘二级公路东侧,经七路西侧,地块A-20-024.2用地总面积6612.95平方米(约9.919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5978.87平方米(约8.968亩),道路用地面积634.08平方米(约0.951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1.容积率1.0<F≤3.0;建筑密度35%≤D≤50%;绿地率G≤20%;建筑限高H≤24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2.原则上一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建设用地,也可以根据实际项目的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块合并为一个项目用地,但均需满足有关投资强度要求。不得擅自将地块分割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建设用地。3.其他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地块A-20-024.1、A-20-024.2、A-20-025.1、A-21-03.1、A-21-04.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3〕9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24-002挂牌出让起始价12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2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五)地块编号2024-004,该地块位于陆川县珊罗镇六燕村,华润大道南侧,旧马盘二级公路西侧,经七路东侧,地块A-21-03.1,用地总面积722.80方米(约1.084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266.71平方米(约0.40亩),道路用地面积456.09平方米(约0.684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1.容积率1.0<F≤3.0;建筑密度35%≤D≤50%;绿地率G≤20%;建筑限高H≤40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2.原则上一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建设用地,也可以根据实际项目的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块合并为一个项目用地,但均需满足有关投资强度要求。不得擅自将地块分割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建设用地。3.其他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地块A-20-024.1、A-20-024.2、A-20-025.1、A-21-03.1、A-21-04.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3〕9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24-004挂牌出让起始价1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六)地块编号2024-005,该地块位于陆川县珊罗镇六燕村,华润大道南侧,旧马盘二级公路西侧,经七路东侧,地块A-21-04.1,用地总面积3261.86方米(约4.893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2800.07平方米(约4.20亩),道路用地面积461.79平方米(约0.693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1.容积率1.0<F≤3.0;建筑密度35%≤D≤50%;绿地率G≤20%;建筑限高H≤40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2.原则上一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建设用地,也可以根据实际项目的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块合并为一个项目用地,但均需满足有关投资强度要求。不得擅自将地块分割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建设用地。3.其他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地块A-20-024.1、A-20-024.2、A-20-025.1、A-21-03.1、A-21-04.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3〕9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24-005挂牌出让起始价79万元,竞买保证金为79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七)地块编号2024-006,该地块位于陆川县龙豪创业园,通政西路南侧,西环路以西地块A15-1.1,用地总面积2250.87方米(约3.376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1659.30平方米(约2.489亩),道路用地面积591.57平方米(约0.887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1.容积率1.2≤F≤3.0;建筑密度40%≤D;绿地率G≤20%;建筑限高H≤24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2.原则上一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建设用地,也可以根据实际项目的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块合并为一个项目用地,但均需满足有关投资强度要求。不得擅自将地块分割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建设用地。3.其他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陆川县龙豪创业园区(一期)A15-1.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3〕101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24-006挂牌出让起始价6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66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以下3种情形的除外:
1.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
2.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
3.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2.申请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材料。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间和地址
(一)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3月1日(节假日除外);
(二)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地址: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可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陆川县城温泉大道中、向阳路口往南100米)获取相关文图资料后,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17时0分。
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缴交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3月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竞买人可将竞买保证金汇到以下账户:
1.开户单位:陆川县土地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广西陆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552712010112096970;
2.开户单位:陆川县土地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川县支行;
账 号:20431101040016474;
七、挂牌出让活动时间:2024年2月24日9时至2024年3月5日10时止。
挂牌成交时间:2024年3月5日10时准时挂牌。
八、挂牌出让成交地点: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开标室(三)(陆川县温泉镇陆兴北路兴达一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出让活动期间,获得竞买人资格的须填写报价单书面进行报价,不接受口头、电话等方式的报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起始价(起叫价)、竞买保证金和增加幅度币种为人民币。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该地块的增价幅度(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四)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出让宗地成交后,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不能以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照约定成立新公司后,出让人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八)本期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女士 谢先生
联系地址: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大厅(陆川县城温泉大道、向阳路口往南100米)
联系电话:0775-7232605、7273539
十一、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二)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chuan.gov.cn/
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陆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4日
原标题:陆川县2024年第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