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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消委会发布二○二三年第七号消费警示

“双十一”买买买?这些“坑”不要踩

时间: 2023-11-07 15:26:09 来源: 玉林日报 作者: 记者 陈立萍 通讯员 黄月清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陈立萍 通讯员 黄月清)“11·11买立省!2件八二折、3件八折”“跨店每满299减50”……随着“双十一”“双十二”的来临,各大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场纷纷加大促销力度。消费者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因虚假宣传、商品质量低劣、不正当竞争、商品假冒侵权、虚构原价、定金等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在增加。玉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第7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避免冲动消费踩“坑” 。

案例一

一时冲动交2.8万元订金做美容 遭遇退款难

2022年11月底,北流市民谭某某在网上看见一则促销广告称“美容大优惠,最便宜的价格,让你美丽万分”,十分心动。后经打听和在朋友的介绍下,她来到北流市某某美容会所了解咨询整形项目,在朋友和美容会所工作人员的宣传鼓动下,谭某某交了订金2.8万元准备在该美容机构做眼综合手术。然而回家与家人商量后,谭某某觉得自己太冲动了,隔天便到美容会所要求退款。会所工作人员继续动员,还建议谭某某转做鼻综合手术,费用4万多元,并把2.8万元转为了鼻综合订金,称其可以考虑一个月,届时不做可退。次日谭某某便回复说不做,并要求退款,可该美容会所却以各种理由为难,不予退款。今年3月7日,谭某某向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北流市市场监管局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调解,3月14日,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商家退还订金款给消费者,投诉人表示满意并于当天在投诉平台进行撤诉。

消费警示:购物节期间,商家时常采取秒杀、让利、赠红包等促销手段,很容易让消费者冲动消费。建议消费者要事先了解市场价格,谨慎选择“预付订金”的消费方式。一般情况下商家规定消费者预付订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才能享受价格优惠等,建议消费者在缴纳“预售订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并注意留存营销活动页面和商家承诺页面截图等资料,不要在未看清规则的情况下随意下单,避免踩“坑”。

案例二

网购牛仔裤申请退货 商家迟迟不退款

福绵的胡某某于去年9月30日在某网购平台上的店铺花69.9元购买了一条牛仔裤。收到货后,胡某某发现牛仔裤尺寸大小不符,便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同意后,胡某某立即把牛仔裤退给了商家。然而商家收到货后,却迟迟不退款。今年2月22日,胡某某向福绵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福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案情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销售牛仔裤的商铺位于福绵区玉福公路洋桥段西北侧的厂房,执法人员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他们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商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立即把货款退回给消费者。

消费警示:网上购物要谨慎!收货时要当着邮递人员的面拆开物品并进行检查,确认物品与自己所购商品一致并完好无损再签收。如遇所买商品不符或造成损坏,应拒绝签收,并且保管好消费凭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案例三

上万元买的金手镯有斑点 商家拒退货

今年10月1日,北流消费者谭某花了1.0359万元在网上购买了一个金手镯。收到金手镯后,谭某仔细检查却发现手镯上有一点斑点,于是要求退货。在商家要求下,谭某将金手镯拿到北流市某某店进行查验,然而到了商店,工作人员只是拿砂纸进行打磨。谭某觉得手镯存在质量问题,与商家协商要求退款遭到拒绝,于是便向北流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北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案调查发现消费者所诉属实。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规,最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商家全额退款给消费者。

消费警示:商家借助网络特效美化商品图文信息吸引眼球,但消费者购买后到手的产品与图片相差甚远,特别是一些数码产品、珠宝首饰。有的商家对产品图片刻意美化或扬长避短,导致消费者很难通过图片资料识别并确定产品的真实信息和质量。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防范商品信息“表里不一”的风险,特别是贵重的珠宝首饰要谨慎购买。

原标题:“双十一”买买买?这些“坑”不要踩

责任编辑: 韦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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