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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高速路上错过出口

强行变道引发三车连撞担全责

时间: 2024-05-11 15:11:50 来源: 玉林日报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不留意很容易错过路口,部分驾驶人在慌乱之中试图通过强行变道等错误行为“纠错”,往往会酿发严重事故。日前,在玉林境内,一位司机错过高速路出口后,竟紧急刹车、强行变道,结果引发三车连撞事故!该车虽然没有与其他车辆发生接触,但交警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时,还是认定该车司机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当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G59呼北高速公路博白往玉林方向2674公里+700米处,发生一起三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请立即出警!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设置好警示标志后将涉事故司乘人员转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的安全地带。经询问得知,驾驶人黄某驾驶粤K号牌小型轿车从博白往玉林方向行驶,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前方一辆白色轿车在快车道上突然刹车并缓慢向右变道,黄某立即向左打方向并刹车,紧急避开了前方的白色小轿车,但被后方刘某驾驶的桂E号牌小型轿车追尾,而覃某驾驶的桂P号牌小型轿车也因避让不及,又与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三车连撞的交通事故,所幸事故并末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引发事端的白色小型轿车,竟然扬长而去。

根据驾驶人黄某的陈述,民警调取了事故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证实了黄某陈述的事实。随后,民警通知白色小型轿车驾驶人黄某瑞到高管二大队接受处理。黄某瑞到来后表示,事发当日他驾车从博白出发前往贵州,经过事故路段时因错过路口,便紧急刹车,并从快车道缓慢向右变道,变道过程中后方发生了追尾事故,因自己的车辆并未与事故车发生接触,遂认为撞车事故与自己无关,便驾车驶离了现场。民警严肃批评了驾驶人的危险行车行为,并告知其高速公路突然减速停车的危害。

经调查取证,民警最终对该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驾驶人黄某瑞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导致事故发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冯博林)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玉林高速交警提示:驾车上高速出行,应提前规划好路线,途中要留意道路标牌和导航提示,需要进服务区或是驶离高速时,应至少提前1公里变道至右侧车道。万一不慎走错路口,千万不要急刹减速、随意变道、停车、倒车或逆行,而是要保持车速继续前行,到下一路口驶离高速后重新规划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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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变道引发三车连撞担全责

责任编辑: 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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