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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时间: 2023-02-16 09:21:45 来源: 玉林日报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海兰所作的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3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广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发扬奋斗精神,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推进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加快“四强两区一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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