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玉林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剑红)6月27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7月1日起,将调整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在缴存基数方面,通知明确,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组成项目计算。
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23年玉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平均工资为84899元,计算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84899÷12×3≈21225元。
2024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玉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的规定,确定2024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40元(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随之调整)。
在缴存比例方面,通知规定,2024年度玉林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各为12%,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
在月缴存额方面,通知明确,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1225×12%=2547元,合计为5094元;下限均为1840×5%=92元,合计为184元。另外,2024年度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在上述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即184元至5094元之间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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