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2023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
为广泛调动宣传力量积极传播玉林声音、讲好玉林故事,鼓励广大通讯员向《玉林日报》及旗下新媒体矩阵继续写好稿、多投稿,玉林日报社定于近期接收各级各有关单位2022—2023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现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新闻报道先进集体推荐范围
2022年度、2023年度组织和鼓励宣传骨干力量积极向《玉林日报》投稿的各级各有关单位均可参加推荐。
(二)新闻报道先进个人推荐范围
2022年度、2023年度积极向《玉林日报》投稿的通讯员均可参加推荐。
二、新闻报道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一)建立通讯员网络,重视新闻报道工作。
(二)通讯员投稿踊跃,见报稿件篇数多。所发稿件质量高,无虚假失实报道,无抄袭行为,无重大责任差错。
(三)积极参与报社开展的重大新闻策划采访活动和区域新闻战略合作,重视并积极做好《玉林日报》发行工作。
三、新闻报道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讲政治,恪守新闻职业道德,重视稿件社会效益。所发稿件无虚假失实报道,无抄袭行为,无重大责任差错。责任心强,积极参与《玉林日报》的宣传和发行工作,积极参与报社开展的重大新闻策划采访活动和区域新闻战略合作。
(一)十佳通讯员
有较好的新闻写作(拍摄)能力,所发稿件质量高,年度见报稿件篇数及重点稿篇数均在全市通讯员中名列前茅。积极参与《玉林日报》的宣传和发行工作,在报社开展的重大新闻策划采访活动和区域新闻战略合作工作中表现突出。
(二)优秀通讯员
见报稿件篇数达30篇以上,其中重点稿达8篇以上。
(三)先进通讯员
见报稿件篇数达18篇以上,其中重点稿达3篇以上。
(四)见报稿件篇数计算方法和重点稿标准
1.见报稿件篇数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玉林日报》以及“玉林发布”“玉林日报微报”微信公众号所采用的稿件数。见报稿件合著署名的稿件按合著人数平均计算。非新闻类稿件(如常识性文章、诗歌)按3篇(首)折算成1篇。
2.重点稿指刊登在各版的头条、言论、通讯、新闻组照,加评论或按语的新闻类稿件,一版二条、报眼、倒头条的新闻类稿件和新闻照片,副刊版的小说和散文。
3.一般稿不够,可用超额重点稿按1:3的比例折算。但重点稿不够,不能用3篇一般稿来折算成1篇重点稿。
四、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所辖单位符合推荐新闻报道先进集体条件的,推荐表由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和盖章。市直及其他单位符合推荐新闻报道先进集体条件的,推荐表由各推荐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二)符合推荐新闻报道先进个人条件的通讯员,由个人填写推荐表,按照本人工作单位属地进行推荐。各县(市、区)所辖单位的,由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和盖章。市直及其他单位的,推荐表由各推荐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推荐单位和个人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玉林日报通讯员之友”或登录玉林新闻网下载表格,按稿件见报日期先后顺序认真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推荐资格。推荐材料需于2024年3月15日前寄(送)到玉林日报社通联中心,地址: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邮编:537000,联系人:晏悦,电话:0775-2080328。
附件1:2022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推荐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推荐表.xlsx
附件3:2022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先进个人推荐表.xlsx
附件4:2023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先进个人推荐表.xlsx
玉林日报社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