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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8日

“河长+检察长”“河长+法官”“河长+警长”……“河长+”模式持续推行

玉林的河湖水更清了

本报讯(记者 禤繁)玉林的河湖水更清了!全市7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15个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12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为100%。2023年,我市持续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法官”“河长+警长”等协作机制,扎实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清四乱”专项行动、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道保洁攻坚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四场攻坚战”战果丰硕。

从河长制拓展到“河长+”模式,我市逐步建立完善“四乱”问题整治长效机制。2023年,我市运作“河长+检察长”“河长+法官”“河长+警长”等协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巡河和现场督促问题整改,市水利、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五部门联合开展“强立案 抓整改”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针对水污染以及侵占毁坏河岸、非法网箱养殖、非法河道采砂等河湖“四乱”问题,共摸排涉河涉水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件,立案办理42件。目前我市市、县均挂牌成立了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处、法院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强化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交、办理,进一步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新格局。

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整治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和保障。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河长制相关立法工作,2017年出台《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2019年出台《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出台《玉林市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3年出台《玉林市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玉林市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已列入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拟列入2024年的年度审议项目。通过开展河长制立法,不仅充分保障和规范河长制工作实施,而且进一步让河湖“清四乱”变得有法可依,加强了河库治理管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走进玉林市锐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记者看到墙上满是有关河长制的宣传专栏,宣传架上放置着河长制及环保知识等宣传资料供学员等待考试时阅读。

“大家都一起来保护水环境!”玉林市锐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卢联贵告诉记者,他自从受聘为福绵区定川江成均镇大岭段企业河长以来,3年内个人巡河200多次,组织保洁队伍落实常态每周一次岸坡环境保洁、每季一次水域岸线综合保洁;每年两次以上组织支部党员参加福绵区“保护母亲河”党日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还投入40万元资金支持河道绿化美化建设。

“让更多企业参与进来,更好地发挥社会宣传作用。”玉林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黄永茂介绍,2020年,我市为鼓励公众参与河长制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开始探索发展“企业河长”模式。在福绵区,借助当地民营企业多的优势,我市率先探索建立企业河长体系,引导有社会责任心的沿河企业家担任河长,发动员工参与河道管护,目前福绵区12条县级河流已实现“企业河长”全覆盖。

在玉东湖,一架无人机盘旋在湖面上空,成为巡河监测的“天眼”。我市借助先进科技技术打造智慧河湖无人机自动巡河系统,据介绍,水利部门依托详细的专属河湖数据地图,结合水域和管理特征定制航点飞行预约飞行任务,实现多样化巡检,实现高效巡视,在不断采集河道数据中实现长效动态监管,全面提升管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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