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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9日

心肺复苏术

每个人都应学会的救命技能

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 林夏全

近日,李女士的父亲在羽毛球馆打球时突然心跳骤停。她马上拨打120,并对父亲进行心肺复苏急救。救护车到来,医生及护士接力抢救后送至医院,最终将李父从死神的手里抢救了回来。

据资料数据统计,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者高达55万,而院外抢救成功率不足1%,当专业急救人员赶到时,常常是在事发10分钟以后,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当身边人突发心脏骤停时,我们能做的不仅仅是拨打120,还可以比医生更快一步,抓住挽救患者生命的黄金4分钟。如果在心搏骤停4分钟内进行心肺复苏,患者的救活率可达到50%;若延迟至5分钟以上,则心肺复苏的成功率极低。然而能在4分钟内救人的,往往不是医生,而是在现场的第一目击人。

心肺复苏(CPR)的步骤

1.评估现场环境安全

判断是否存在潜在危险,并采取相应的自身和患者安全保护与防护措施。

2.判断意识,摆放复苏体位

立即用双手拍病人的双肩,俯身在病人耳旁大声问:“先生(女士),你怎么了?”如无反应,判断为意识丧失。

3.判断心跳、呼吸

检查呼吸时,患者如果为俯卧位,应先将其翻转为仰卧位。用 “听、看、感觉”的方法检查患者呼吸,判断时间约5~10秒。如果患者无呼吸,提示发生了心搏骤停。通过触摸颈动脉搏动判断心跳。颈动脉位置:气管与胸锁乳突肌之间的沟内。用右手的中指和食指从气管正中环状软骨划向近侧颈动脉搏动处,告之无搏动(数1001、1002、1003、1004、1005……判断5秒以上10秒以下)。观察病人胸部起伏5~10秒(1001、1002、1003、1004、1005……)告知无呼吸。

4.呼救及摆放体位

大声呼救:“来人啊,帮忙急救!拨打120!取除颤仪!”如果病人躺在软床垫上,把病人搬到地板上或者撤掉床垫再进行抢救。患者头、颈、躯干在同一轴线上,双手放于两侧,身体无扭曲;解开衣领、腰带,充分暴露胸腹部。

5.现场心肺复苏术(C-A-B)

C(胸外按压):在呼救的同时尽快开始心肺复苏。操作者将一只手掌根紧贴患者胸部正中、两乳头连线中点(胸骨中下1/3处),双手十指相扣,掌根重叠,掌心翘起,双上肢伸直,上半身前倾,以髋关节为轴,用上半身的力量垂直向下按压,确保按压深度5~6厘米,按压频率100~120次/分,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完全回复原状。

A(开放气道):清除病人口腔、鼻腔的异物和分泌物,若有假牙应取下。若无颈部创伤,一般采用仰头抬额法开放气道。即操作者将一手置于患者前额使头向后仰,另一手的食、中两指抬起下颏,使下颌角与耳垂的连线与地面呈垂直状态,保持气道通畅。

B(人工呼吸):开放气道后,行2次人工呼吸,每次持续吹气时间不少于1秒。在确保气道通畅时,操作者左手的拇指与食指捏住患者鼻孔,施救者自然吸气,用口唇完全包绕病人的嘴部,然后缓慢吹气,吹气的同时观察患者有无胸廓起伏,确保足量的气体进入患者肺部。每次吹毕即将口移开,同时放开捏紧的鼻翼,患者凭借胸部弹性收缩被动完成呼气。吹气量以能看见患者胸廓起伏即可。按压和通气的比例为30∶2,交替进行。对于婴儿和儿童,按压和通气的比例可为15∶2。

6.再次评估自主心跳及呼吸

按照30次胸外按压,2次人工呼吸,30∶2的频率进行5个循环,约2分钟后进行评估,通过触摸颈动脉搏动,看、听、感觉呼吸的方法,判定自主心跳及呼吸是否恢复,评估在10秒内完成。

如何判断CPR有效:

①脉搏恢复:患者双侧颈动脉的搏动恢复表明患者自主循环恢复。

②瞳孔反射正常:患者双侧瞳孔由大逐渐缩小,而且对光反射存在。

③口唇红润:患者口唇以及甲床的颜色由紫绀逐渐转变为红润。

④测量血压:收缩压大于60mmHg以上。

⑤神志恢复正常:发生呼吸心跳骤停后,处于昏迷状态,呼之不应、意识丧失,自主循环建立和恢复后,神志逐渐苏醒,四肢可指定活动。

⑥恢复自主呼吸:患者恢复自主呼吸、胸廓有起伏,而且经鼻腔有气流呼出。

CPR无效:

持续超过30分钟的CPR后,患者呼吸与脉搏没有恢复正常,患者瞳孔散大固定。

7.复苏成功后

患者平卧,头偏向一侧,为患者整理衣裤。

8.电除颤

如能及时取来除颤仪,患者为室颤或无脉性室速,应尽早除颤。除颤完成后,患者如未恢复自主心跳,继续进行胸外按压。

问题1:没有急救证书可以做心肺复苏吗?

答:心肺复苏是抢救心搏骤停患者的一项急救技能。对于心脏停跳患者来说,不做心肺复苏几乎是必死无疑,而目击者第一时间提供心肺复苏急救,可以提高患者生存机会。无论是否具备急救证书,都可以参与急救。

问题2:急救时,万一用力过猛怎么办?

答:患者都已经心跳骤停了,情况还能坏到哪里去?实际上,更多情况是,因为围观者不敢急救,错失了抢救时机;或者因为急救者不敢用力按压、按得太浅,导致效果不佳。如果还担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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