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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3日

驾驶员培训将推行“统一”合同

市民学车更有保障

本报讯(记者 温驷昌)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范本)》[以下简称《合同》(范本)],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该合同,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市场,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合同》(范本)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与学驾人之间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当事人使用《合同》(范本),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gxdlys.cn/)下载。交运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引导当事人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约,提高其诚信履约意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据介绍,2023年10月,广西启动驾培行业《驾培服务合同范本》的编制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和多次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经专业审查制定,供学员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签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时使用。制定印发《驾培服务合同范本》,旨在公开透明化驾培服务标准,保护学员和驾培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规范化服务。

按《合同》(范本),学驾人为甲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为乙方,合同内容包括甲乙方的相关信息、培训车型、合同期限、培训内容与费用、甲方权利与义务、乙方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项。

值得指出的是,根据《合同》(范本),甲方对教练员服务态度差、教学方式方法不当等行为,应如实向乙方反映,由乙方核实,如情况属实,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教练员。此外,《驾培服务合同范本》详细列明了驾驶培训内容、课时等,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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