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下月施行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梁敏华)6月27日,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内容,并决定于7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不分章节共19条。针对要素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五个方面玉林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了具有玉林特色的补充、细化和创新规定。
首设“玉林企业家日”“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
为彰显和发挥企业家作用,《规定》在全区首创设立“玉林企业家日”和“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规定》第三条明确,每年11月1日至7日为“玉林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营造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亲商的社会氛围。每年11月1日为“玉林企业家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优秀企业家进行荣誉激励,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
强化要素保障支撑 赋能企业做大做优
《规定》明确:在土地要素方面,要求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力度,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实现获得土地即可开工。在资本要素方面,规定建立金融和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机制;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的覆盖面。在数据要素方面,多举措鼓励和支持发展数智经济。在劳动力要素方面,规定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对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外来工作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优化开放提升举措 促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立足高质量“引进来”,规定建立招商项目评估机制,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估。鼓励与本地重点发展产业相关的企业落户本市,培养上下游企业的产业链条;围绕产业发展制定规划和政策,培育产业集群,并进一步推进产城融合,确保企业“留得住”。立足高水平“走出去”,规定优化商品跨境流通服务体系,支持市场主体做大跨境电商贸易,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在通关服务方面,要求建立协调机制,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建立创新激励机制 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为促进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规定》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以及科技创新技术引进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投入,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科技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监督,及时拨付资金。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保障企业办事简易高效
在政务服务便利化方面,一是规定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依托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推进智能审批。二是公布惠企政策目录清单,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三是推行水电气过户等服务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四是规定开发区、产业园区无偿提供政务帮办、代办服务。在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方面,规定为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提供支持。
优化监管加强监督 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规定》着力健全长效的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机制。一是规范执法。优化监管方式,推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针对企业困扰的多头执法问题,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强法律公共服务。三是强化职责担当,推动解决涉及市场主体的历史遗留问题。四是建立问题清单制度,依法解决营商环境投诉问题。五是强化监督,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和提醒函制度。
原标题:《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下月施行